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多少周岁算童工,雇佣童工怎么处罚?

我们知道法律是严厉禁止用人单位雇佣童工的,但是,有些地方童工是依然存在的。尽管很多人都知道使用童工会受到相应的处罚,但有些人还是雇佣童工。那么雇佣未成年的员工的时候,为了避免召到童工,就必须了解相关法律规定。那么,多少周岁算童工,雇佣童工怎么处罚?下面就让我们向您介绍下吧。
  
  一、多少岁算童工?
  我国法律规定,未满16周岁的算童工(不包含16岁)。《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设定童工的年龄界限是依据公民的行为能为的不同情形,《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是成年人。18周岁以下的均是属于未成年人。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人,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以,法律上设定童工为不满16周岁的用工。任何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如果招用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劳动的,是招用童工性质,属于违法行为。这是国家法律对低龄未成年人的重点保护措施。
  二、使用童工罚款
  《劳动法》规定: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从重处罚;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仍不改正的,将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并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单位或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使用童工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使用不满14周岁的童工,或造成童工死亡或严重伤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保障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也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国务院令第364号公布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根据规定,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在内的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也就是童工;同时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义务保障其不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时也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公安、工商行政管理、教育、卫生等行政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负有相关义务。雇佣童工怎么处罚的具体解答了。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不允许被雇佣的,不然就是雇佣童工。雇佣童工是要接受法律的惩罚的。雇佣一名童工就要支付5000元的罚金。如果不改正的要每月处罚10000罚金,并吊销营业执照等证件,有严重后果的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怀孕女工合同期满如何处理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都是有期限的,常见的就是两年或三年。而要是女职工怀孕的时候,发现此时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了。那么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怀孕女工合同期满怎么办。 一、怀孕女工合同期满怎么办 劳动法在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中,对“三...


·工伤认定下来了后怎么办?
      在一些建筑工地,施工方管理不善的话,容易导致工人人身伤害事件的发生。通常来说,这种在工作岗位上发生的事故属于工伤范畴,为了明确工伤等级,工人应该督促施工方尽快的为其申请工伤认定。顺利的话,一个月后就可以拿到结果。那么,工伤认定下来了后怎么办?下面我们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工伤认...


·申请工伤鉴定程序怎样走?
      申请工伤鉴定程序怎样走? 一、申请工伤鉴定程序怎样走?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


·工伤认定个人申请书怎么写
      在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的时候,必须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可是关于工伤认定申请书应该怎么写,相信在生活当中您都不是特别清楚,因为本身工伤这样的事情在当今时代就是非常少见的,工伤认定申请书又是工伤认定材料当中的必备材料之一。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工伤认定个人申请书怎么写? 一、工伤...


·入职协议算劳动合同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必须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在一定时间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但有的员工在入职的时候,单位只与其签订入职协议。那么,入职协议属于劳动合同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入职协议属于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法》之所以对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进行明确规定,主要...


·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按什么评定
      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按什么评定 我们都知道,无论是水利工程,还是普通的房屋单位建筑工程,有一个核心的关键就是工程的质量。工程的质量如果没有问题,是高质量的,才能说得上一个好工程,是一个安心工程。那么,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按什么评定呢?下面就由律师我们为您提供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


·超过法定年龄劳动关系是否还受法律保护
      在现实生活当中,一般来说,我国为了确保公民的一些正常权益能够得到保护,针对劳动关系当中的劳动年龄是有着法定退休年纪的,如果到了法定退休年纪以后,相关人士还在继续和用人单位存在合作的话,如果发生了劳动纠纷,在处理的时候和正常劳动关系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超过法定年龄劳...


·旷工被解除劳动合同有失业金吗?
      旷工被解除劳动合同有失业金吗 旷工如果没认定为劳动合同法的第39条的情形,并且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其他条件,那么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拿到经济补偿。旷工解除劳动合同是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


·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如何划分?
      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如何划分?关于劳动争议仲裁事件,不同地区的管辖机构不同,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定的,视地域的不同有着不同的划分。那么,“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如何划分?”对于该问题,将在下文为您作详细解答。 一、劳动争议仲裁管...


·如何书写用工合同协议书?
      无论大小企业,公司或者商场饭店之类都会存在这样的问题,有的员工为了自己的发展而不顾公司说走就走不给我们留一点退路,会直接造成我们的损失,这种事情就是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在雇佣员工之前必须要签订用工合同协议书,今天我们给您讲解一下用工合同协议书如何书写? 用工合同协议书 根据《中...


·员工不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该采取怎样的措施员工不解除
      员工不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该采取怎样的措施员工不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可以采取邮寄送达的方式,即通过邮寄的方式向员工确认的通讯地址寄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书,员工本人或成年家属签收均视为送达。二、解除劳动合同的种类有哪些解除劳动合同的种类有以下几点: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