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农村高铁征地补偿标准的具体内容

农村高铁征地补偿标准的具体内容中国是幅员辽阔的农业大国,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越来越需要缩短交通距离促进各地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这时候就需要牺牲部分农业用地,为了弥补农民的损失,早前国家已经有明确的耕地征收的征收补偿法律,政府对农业用地还是比较重视的。2017年农村征地补偿出了新的标准,那么农村高铁征地补偿标准2017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呢?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 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二、征地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相信您对农村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有了一个大概的认识,如果以后遇到因高铁项目征收土地,也知道赔偿费用如何构成。高铁项目属于政府的合法项目,也是为老百姓谋福利的项目,希望您都能多多支持,当然政府征地,必须按照法定程序,给予合理的补偿,并按照先补偿后征收的原则。
  
  
  

·国家规定土地使用年限各是多少
      国家规定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按照国家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工业用地50年;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40年。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限是从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间开始算起。1...


·一栋楼共用一个土地使用证是不是大产权?
      很多小区的楼房在销售的时候就会提前告诉买家一栋楼会共同使用一份使用证件,很多人在认可买房的前提之后就会直接购买入住而完全不在意其房屋的权利属性,但也会有少部分人会质疑一栋楼共用一个土地使用证是不是大产权?其实大产权的房屋也是可以从土地使用证的利用情况来判断的,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详...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最新范本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最新范本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最新范本 发包方:×××市×××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订立本合同的背景: ______年,由______镇农工商总公司与甲方签订的土地承...


·浦东农村宅基地继承份额以及相关继承问题
      国家政策规定,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不能归为个人财产领域,但是个人对宅基地有使用权,可以在宅基地上修建个人的住宅。且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可以继承,那么浦东农村宅基地继承份额以及相关的继承问题该怎么解决呢? 一、农村房产继承过户手续 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


·邢台高开区征地补偿有哪些内容?
      邢台高开区征地补偿有哪些内容?土地补偿费,是指国家对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因土地被征收而造成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土地减少或者无地可耕的损失的国家补偿。安置补助费,是指国家对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生活来源的农村村民因国家征收土地而失去土地后造成的生产、生活困难由国家给予的必要的生产、生...


·农村土地使用证办没了补办流程是什么?
      农村土地使用证办没了补办流程是什么? 土地使用是有严格的规定的,在城市中,房屋使用是有土地使用和房屋使用两证的,房地产开发商需要五证齐全才可以出售,但是在农村,农村土地使用证办没了补办流程是什么?关于土地使用年限在我国具体是怎么规定呢?下面由我们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农...


·个人住宅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个人住宅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什么个人房屋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带齐所需资料,在相关地点,办证窗口递交资料、收件、审件,领取个人土地登记立案表。持收件单到窗口查询,在档案簿上签字,持缴费单(有窗口开出)缴费,回到窗口领证。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


·农村宅基地试点有偿转让颇有些“终点又回到起点”意味
      农村宅基地试点有偿转让颇有些“终点又回到起点”意味。宅基地曾经有过私有并可自由买卖时期,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62年,农村宅基地归农民私人所有,农民拥有宅基地和房屋所有权,宅基地和房屋都属于农民私有财产,宅基地所有权与房屋所有权两权主体合一,宅基地及地上房屋可自由买卖、出租...


·企业办理土地使用证需要什么手续?
      企业办理土地使用证需要什么手续? 虽然我国的土地种类很多,但是能够正常经营居住的土地相对而言比较少,所以我们国家对土地的管理十分严格。如果一个企业想要拥有更多的土地进行商业开发,就必须由土地局批准才可以,而且还要办理土地使用证,那么企业办理土地使用证需要什么手续呢?我们来看一下。...


·集体土地使用权入股合法吗?
      我国的土地资产属于国有性质,农村的土地实行集体所有制。也就是说个人没有土地的所有权,一切使用权利,来源于承租关系。土地流转可以为集体土地使用权人带来更多的收益,由此引申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入股合法性问题也成了新的社会焦点。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集体土地使用权入股合法吗依据我...


·夫妻一方在异地应该向哪里的法院起诉离婚?
      有的人为了生计,在结婚之后就选择了外出打工、挣钱养家,外面的时间都是很精彩的,外出打工的期间就有可能认识其他的人存在出轨情况,而在家里照顾老人孩子的一方,也有可能因为长期分居两地想要离婚,那此时夫妻一方在异地应该向哪里的法院起诉离婚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以...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