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申请劳动仲裁有时效限制么?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申请劳动仲裁有时效限制么?这个应该会是很多人都会关注并且想要知道的问题,因为这个问题主要涉及到拖欠工资的情况,如果劳动人员的工资被拖欠,而这刚好又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那么就可以采取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依法建立起的一种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依照劳动关系认定原则进行的劳动关系认定结果直接影响者劳动的切身利益,所以劳动关系的认定对劳动者意义重大。劳动关系存续期,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到正式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间的期限。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的仲裁时效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包括:试用期间、实际劳动期间、病假医疗期间、产假期间、休假期间、停薪留职期间等。而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出现劳动纠纷,一般仲裁时效为一年。如果是拖欠劳动报酬,则时间不受1年时间限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随时可申请仲裁,没有时效限制的。但当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如果你还没辞职的话,你完全可以提起仲裁追讨工资。即便你辞职了,在你辞职一年内,也可以提起仲裁。也就是说如果你在提起仲裁时仍然没有辞职的话,你和公司之间仍然存在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的规定第1款和第3款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因此,你完全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追讨老板拖欠你的工资。相信看了这篇文章过后,您也会对自己的权益是否还能维护有一个具体的概念,如果遇上类似的情况,希望您都能够拿出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可以告劳动局吗
      公司拖欠员工工资不可以告劳动局,但是您可以寻求劳动局的帮助,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是申请劳动仲裁;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式有哪些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式有哪些?虽然在施工前承包方与发包方都会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防止工程质量问题的出现,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工程质量的问题引发的事故还是比较常见的。在发生质量事故后,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危害的近一步扩大,具体来说,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式有哪些?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式...


·公司拖欠工资不发哪里投诉
      公司拖欠工资不发哪里投诉可以拨打12333电话投诉,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如果投诉没有效果,可以搜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服,还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


·劳动合同法关于离职有什么规定?
      离职分为主动辞职与被辞退两种方式,劳动合同法中对离职有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可随便辞退员工,员工也不可随便辞职,所以在办理离职是要按照用人单位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办理,下面我们为您整理编辑劳动合同法关于离职的规定。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离职有什么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工资有吗?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工资有吗?疫情期间在家办公需要支付工资,单位有权要求有感染风险的职工居家隔离,通过网上办公等形式提供劳动,或者就居家隔离而无需提供劳动。这种情况严格上来讲,属于单位的工作安排,可以协商工资待遇,如协商不成的,应该按正常的工资支付。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


·劳动调解一般需要多久
      劳动调解一般需要多久一、劳动调解一般需要多久 当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在仲裁过程中,可以申请调解。劳动争议调解期限,是指当事人和调解委员会申请和完成劳动争议调解所必须遵循的时间。劳动争议调解期限能两种:一种是当事人申请调解的期...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裁决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裁决 一、如何申请劳动仲裁裁决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


·上班途中他摔伤算不算工伤
      上班途中他摔伤算不算工伤?上班途中摔伤的不算工伤,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对工伤范围作出了规定,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第十四...


·劳动者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用人单位能否以双方系合作关系拒绝?
      劳动关系的成立,需同时具备以下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如无法确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较为紧密的人身...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我国专门出台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文件,以此保护女职工的相关权益。那么,你知道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是怎样的吗?我们为你做了整理,供你阅读。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一条 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本规定。 ...


·建筑工程转包与分包有何不同?
      建筑工程转包与分包有何不同? 近年来,随着出台对建筑行规范的各种条例以及各种执法力度的加强,一些人对建筑工程转包和分包的概念还不是十分清楚,从而出现了非法转包和违法乱包的情况。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为您简单讲一下建筑工程转包与分包有何不同。 一、建筑工程转包与分包的概念 根据《...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