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二手房需要过户土地使用证吗,流程是什么?

众所周知,买房不是小事,二手房买卖更是如此。但是很多人都只是关注房产证的过户,并没有对土地使用证的过户进行关注。实际上,一套完整的商品房产权,应当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而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是所谓的土地使用证,那么 二手房需要过户土地使用证吗?我们给您进行了整理,供您参考。
  
  一、土地证过户的分类
  
  土地证过户分为普通商品房原土地证转让过户和划拨土地过户,土地来源不同,土地证过户流程和过户费用是不同的。划拨性质(如房改房)的土地证过户费用需要补齐3%的土地出让金,如果是二手房土地证过户只需缴纳手续费。
  
  二、二手房究竟是否需要过户土地使用证?
  
  房产证和土地证是房主拥有该房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两者是密不可分的,没有土地证就意味着房主不具备对该土地的使用权,那么在该土地被人侵占的时候,业主将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购房之后不及时办理土地证将面临很大风险:虽然房产证握在自己手里,但土地使用权却不属于自己,有些单位可能会非法把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使购房者蒙受不必要的损失;而另一方面,土地使用权证和房房屋产权证不齐则不能上市交易。
  
  据了解,目前在很多地区,没有土地证的房子并不影响上市交易。然而,尽管没有土地证不影响业主对房屋的使用,但是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将来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不齐,不得上市交易。另外,将来如果遇到房屋毁坏或拆迁的情形,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应该分属两部分补偿,这样土地补偿部分就很难保证。
  
  根据现有政策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之规定,还需要办理过户土地证。因此,二手房过户时当然需要过户土地使用证,那么具体如何办理二手房土地证的过户手续呢?下面就给您介绍二手房土地证的过户流程。
  
  三、二手房土地证过户流程
  
  1、签订土地合同
  
  买方办好房产证后,还要和原土地证使用者签订土地过户合同,之后带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原土地证、合同、房屋过户的契税发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土管部门下设的测绘公司申请测绘;
  
  2、测绘公司测绘
  
  测绘公司受理后,带着上述材料现场查勘,计算数据,出具新的测绘图,缴纳测绘费;
  
  3、评估公司评估
  
  带着上述材料到评估公司申请评估;评估公司受理后查勘现场,查勘所评估土地的级别,所剩使用年限,出具评估报告,缴纳评估费;
  
  4、土管部门受理
  
  带着上述材料:土地过户合同、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原土地证、房屋过户的契税发票、测绘图、评估报告,到土管部门受理窗口申请过户;
  
  5、缴纳税费后领取土地证
  
  土管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审批,符合规定者缴纳相关税费,出具新的土地证;因房屋过户时已经缴纳契税,土地过户时不重复收取,只缴纳工本费。
  
  四、二手房土地证过户所需资料
  
  1、划拨土地办理二手房土地变更登记需提交以下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建设用地审批表;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和契税的票据;
  
  (4)国有土地使用证;
  
  (5)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出让土地办理二手房土地变更登记需提交以下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国有土地使用证;
  
  (3)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4)申请人的房屋所有权;
  
  (5)转让双方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五、这四种情形国土部门将会拒办土地证
  
  1、开发商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但其土地出让金尚未交纳完毕;
  
  2、开发商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证的,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办理出让手续的;
  
  3、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房的;
  
  4、开发商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权利受限制的,诸如抵押、被司法机关查封等情况。
  
  综上所述,您在买房时不仅要关注房产证的过户,还应当对土地使用证的过户进行关注,以免被别有用心的人钻了空子,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过如果如果真的被侵犯了权益,还请您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来进行维权。
  
  

·非法征地如何处理,怎样维护自身权益
      非法征地如何处理,怎样维护自身权益 非法征地也就是政府部门没有按照法定的程序来采取征地行为,此时是对被征地人利益的一种损害,那么这个时候该如何处理呢?换言之,非法征地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下面,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遭遇非法征地,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


·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我们都知道现在各个城市都在大量的征收土地修路建房,也是为了能够很好的发展自己的城市,这就会面临着给群众放发补偿款,那么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这是要看当地的政策是怎么样的,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来进行发放,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


·国有土地使用出让权和转让权的区别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出让权和转让权的区别有哪些说到国有土地使用出让权和转让权,很多人对于它们之间的区别不是特别了解,很容易将它们进行混淆,其实,它们在很多方面都是有区别的。那么,国有土地使用出让权和转让权的区别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会在它们的定义以及特点等方面为您介绍它们的区别。 一、国...


·土地承包家庭纠纷怎么解决
      土地承包家庭纠纷怎么解决 一、土地承包的定义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二、土地承包家庭纠纷怎么...


·成都市国土征地拆迁档案管理办法?
      成都市国土征地拆迁档案管理办法? 成都市国土征地拆迁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全市征地拆迁档案管理,确保征地拆迁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城市建设、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实施办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


·70年的土地使用权房子到期是谁的?
       一、70年的土地使用权房子到期是谁的?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并且,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收取相关费用。房屋所有权没有期限限制,土地使用权则有期限。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住宅用地权属年限最高为70年,工业用建筑用地和综合类用地最...


·合同约定不明怎么履行,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
      合同约定不明怎么履行,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 一、合同约定不明怎么履行 合同的履行原则如下: (一)实际履行原则。 是指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来履行。合同的标的是什么,义务人就应给付什么,既不能用其它标的来代替,也不能用金钱来代偿。 义务人在违反合同的情况下,即使支付了违...


·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届满后怎么办?
      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届满后怎么办?我国的土地用途所多,但大致上可以分为两大类:一则国有土地,二则集体土地。国家对集体土地的使用年限没有做出限制性的规定,但是国有土地都是有使用年限的。对于商业用地来说,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在使用年限届满之后应该怎么办呢? 一、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开垦的荒地荒山被征收,是谁开垦就归谁吗,法律怎么说?
      开垦的荒地荒山被征收,是谁开垦就归谁吗,法律怎么说?   一、开垦的荒地荒山被征收,是谁开垦就归谁吗,法律怎么说?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合法开垦的荒地、荒山使用权一般是归开垦者所有的,国家法律对开垦者的利益是进行保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


·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的相关法律知识的介绍
      说到宅基地使用权继承,您一定会有很多疑问吧。宅基地的继承和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其实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呢。而且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也是有很多注意事项的。下面,法律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政策。 一、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可以继承 宅基地使用权是特殊的用益物权,其特殊性表现...


·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都有哪些呢?
      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都有哪些呢?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内涵: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2、出让方式:招标、拍卖、挂牌、协议。 3、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居住用地...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