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起诉离婚起诉状是怎么写的

在起诉离婚的时候,除了要找准法院,同时还需要实际提交书面的起诉状,这样才有可能启动诉讼程序。那具体来说这个起诉离婚起诉状是怎么写的呢?可能很多离婚夫妻都不是很了解,对起诉离婚的程序了解的更是不多,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起诉状是怎么写的
  
  民事起诉状
  
  原告×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职工,住××市×××路×××号。 电话:×××
  
  被告×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职工,住××市×××路×××号。 电话:×××
  
  诉 讼 请 求
  
  1、请判令原、被告离婚。
  
  2、婚生女儿由原告抚养,由被告支付抚养费。
  
  3、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共同债务依法承担(具体见清单)。
  
  事 实 与 理 由
  
  原、被告在1990年上半年经人介绍认识,1991年5月18日在某某镇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1993年2月1日生一女,取名 ? ? ,现在 ? ?小学读书。
  
  婚后,原、被告感情尚好,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后,被告丑陋脾气暴露无遗,每次酗酒后就动手殴打原告。在原告怀孕5个月时,原告去叫被告回家,被告不顾原告有孕在身,动手殴打告,还用甘蔗刀吓原告。1998年4、5月,被告开始在夜总会坐台,长期包嫖,今年还把坐台女带回家,2000年3月8日,在 ? 出租私房嫖娼时被 ? ? 派出所警察抓住。1998年9月2日,被告又因琐事殴打原告,致使原告头部、鼻出血,左足多处软组织挫伤,全身乌青。2000年11月9日,被告又乘酒兴殴打原告,还用菜刀背敲打原告头部,至今原告头部常常疼痛。2000年11月19日,被告跑到原告上班处叫原告回家,遭原告拒绝,被告就把原告拉到本市人民路上殴打,致使原告多处皮血肿,软组织挫伤。
  
  原告认为:被告的种种恶劣行径严重伤害了原告的感情,致使原本脆弱的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今原告为解除痛苦,特根据《婚姻法》第32条之规定,向贵院起诉,请依法判如诉请,不胜感激。
  
  证据及证据来源
  
  1、身份证复印件。
  
  2、结婚证复印件。
  
  3、房产证复印件。
  
  4、财产及债务清单各一份
  
  此致
  
  市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一份
  
  起诉人:×某某
  
  20××年月×月×日
  
  二、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一方首先要向法院提交相关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起草民事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和部分证据。
  
  (二)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1、立案;
  
  2、被告提交答辩状;
  
  3、庭审前准备;
  
  4、通知当事人。
  
  (三)法院对当事人进行调解
  
  调解产生两个结果:
  
  1、调解和好。
  
  2、调解协议离婚。
  
  (四)法庭审理
  
  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
  
  法院会询问当事人,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要如实回答;询问证人、鉴定人等等;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五)判决
  
  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根据庭审情况,会再次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 人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上文中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份起诉离婚起诉状范文的内容,各位可以进行参考,了解一下离婚起诉状中都应该包括怎样的内容。而实践中,在具体书写起诉状的时候,当事人千万不能遗漏诉讼请求,否则就会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不准结婚的疾病有哪些
       《婚姻法》中规定的结婚条件里面包括了禁止男女结婚的条件,只要任何一方符合其中任何一个条件,那么就不准结婚。其中规定禁止患有不宜结婚疾病的男女结婚。那么实践中,不准结婚的疾病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不准结婚的疾病有哪些 我国《婚姻法》规定:“患麻疯病未经治...


·男女没结婚孩子抚养权归谁
      男女没结婚孩子抚养权归谁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依照此法条可以看出,法律对非婚生子女实行平等对待的政策,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受父母抚养教育的权利。因此,当处理非婚生子女抚养权问题时,也会参照法律规定的如下一般标准:...


·结婚的条件和结婚登记的程序是什么
      结婚的条件和结婚登记的程序是什么 社会日新月异,我国的法律也在不断的发展完善,基本上对社会生活中的基本问题都有明确细致的法律规定,我国的婚姻法、条例和司法解释对现实中的问题都有规定,比如结婚需要满足的条件和结婚登记的程序,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结婚的法定条件有以下几个: ...


·《民法典》婚姻过错方如何认定?
      《民法典》婚姻过错方如何认定? 根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1、重婚 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


·离婚后子女应该归谁抚养?
      问:离婚后子女应该归谁抚养? 答:离婚虽然不能消除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却会改变抚养方式。《民法典》第1084条第3款规定将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不满2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母乳喂养更有利于婴儿的生长发育,夫妻离婚时,子女不满两周岁的,应依...


·办酒席没领证算结婚吗?
      办酒席没领证算结婚吗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明确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结婚登记。”结婚登记是使婚姻合法有效的程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取得了结...


·离婚公房的分割
      公房承租人仅有房屋的使用权,不享有房屋的产权。因此,在离婚时,法院只会判决使用权的归属,不涉及房屋的产权问题。
      在夫妻结婚登记前,公房使用权已在一方名下,离婚时,另一方可否要求分割使用权?最高院的司法解释采取了“具体情...


·应该支付抚养费到什么时候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离婚后,一方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另一方就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而且明确规定抚养费应当支付到年满十八周岁止。那如果子女十八岁后仍在求学,学费由谁承担,也就是说应该支付抚养费到什么时候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应该支付抚养...


·法官准予离婚的情形都有哪些
       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感情确已破裂”。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那么,在离婚案件中,法官准予离婚的情形都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法官准予离婚的情形都有哪些 根据婚姻法,有...


·索要彩礼也会违反民法典吗?
      索要彩礼也会违反民法典吗? ?如果是索要彩礼钱、首饰钱等,就是违反了《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还有就是通过媒人要对方索要,而且现今社会的索要有车、房才结婚的“风俗”也违反了这一条,婚姻是...


·一、福建计生抚养费征收规定是什么?
      一、福建计生抚养费征收规定是什么? 福建计生抚养费征收规定是对违法生育的城镇居民按照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实际收入超过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照其实际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农村居民按照当地乡镇农村居民上...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