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装修工程质量管理风险措施有哪些

装修工程质量管理风险措施有哪些?
  
  装修工程属于工程项目的收尾工程,其质量好坏直接影响业主的使用效果,严重者会导致业主发生人身伤害,因此,加强装修工程质量管理显得非常有必要。这就要求施工各级单位提高责任,针对风险点采取有力措施。那么装修工程质量管理风险措施有哪些?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吧。
  
  一、装修工程质量管理风险措施有哪些?
  
  1、建设单位质量风险控制
  
  (1)确定工程项目质量风险控制方针、目标和策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合同的约定,明确项目参与各方的质量风险控制职责。
  
  (2)对项目实施过程中业主方的质量风险进行识别、评估,确定相应的应对策略,制订质量风险控制计划和工作实施办法,明确项目机构各部门质量风险控制职责,落实风险控制的具体责任。
  
  (3)在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对建设工程项目质量风险控制实施动态管理,通过合同约束,对参建单位质量风险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
  
  2、设计单位质量风险控制
  
  (1)设计阶段,做好方案比选工作,选择最优设计方案,有效降低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运营期间的质量风险。在设计文件中,明确高风险施工项目质量风险控制的工程措施,并就施工阶段必要的预控措施和注意事项,提出防范质量风险的指导性建议。
  
  (2)将施工图审查工作纳入风险管理体系,保证其公正独立性,摆脱业主方、设计方和施工方的干扰,提高设计产品的质量。
  
  (3)项目开工前,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设计交底,明确存在重大质量风险源的关键部位或工序,提出风险控制要求或工作建议,并对参建方的疑问进行解答、说明。
  
  3、施工单位质量风险控制
  
  (l)制订施工阶段质量风险控制计划和工作实施细则,并严格贯彻执行。
  
  (2)开展与工程质量相关的施工环境、社会环境风险调查,按承包合同约定办理施工质量保险。
  
  (3)严格进行施工图审查和现场地质核对,结合设计交底及质量风险控制要求,编制高风险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进行论证审批后实施。
  
  (4)按照现场施工特点和实际需要,对施工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岗前质量风险教育培训;关键项目的质量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监理单位质量风险控制
  
  (l)编制质量风险管理监理实施细则,并贯彻执行。
  
  (2)组织并参与质量风险源调查与识别、风险分析与评估等工作。
  
  (3)对施工单位上报的专项方案进行审核,重点审查风险控制对策中的保障措施。
  
  二、装修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1、当施工引起的质量问题尚处于萌芽状态时,应及时制止,并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
  
  2、当施工引起的质量问题已出现,立即向施工单位发出《监理通知》,要求其进行补救处理,当其采取保证质量的有效措施后,向监理单位填报《监理通知回复单》;
  
  3、某工序分项工程完工后,如出现不合格项,监理工程师应填写《不合格项处置记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对其补救方案进行确认,跟踪其处理过程,对处理结果进行验收,不合格不允许进入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施工;
  
  4、在交工使用后保修期内,发现施工质量问题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监理通知》,指令施工单位进行保修(修补、加固或返工处理)。
  
  由此可见,为了保障装修工程质量合格达标,顺利交付使用。加强装修工程质量管理风险能力非常重要,这需要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共同努力。作为装修工程施工单位来讲,要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制定施工方案,对施工人员进行质量安全赔偿,加强对建筑原材料的控制,确保原料符合工程要求。
  
  

·新劳动法下企业如何合法解雇辞退员工?
      1、实行末位淘汰制,以末位排名为由解雇员工,仲裁机构往往认定企业非法解雇员工,那么企业日常中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避免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这种操作风险比较大,末位淘汰制不可取。如果企业已这么操作了,建议完善管理制度,试着把末位淘汰与公司规章制度相关联,通过一次次违反达成严...


·劳动合同限制离职可以么?
      劳动合同限制离职可以么?合同不可以规定员工不可以辞职,这是霸王条款,是违法的。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


·我国盐城工伤鉴定有时间吗
      工伤鉴定对于普通公民来说是比较陌生的,因为工伤鉴定的针对性比较强,生活中,如果不是遇到工伤的话,恐怕一辈子也不会去做工伤鉴定。但是工伤是充满着未知数的,工伤鉴定确是工伤以后维权的时候一项重要的步骤。下文中,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我国盐城工伤鉴定有时间吗? 一、我国盐城工伤鉴定有时间...


·一、劳动合同只有一份公司可以申请仲裁吗?
      一、劳动合同只有一份公司可以申请仲裁吗? 可以,按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当事人可就以下争议提请劳动仲裁: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失能补办吗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失能补办吗1.给原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请求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2.单位拒绝办理,以该理由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3.劳动仲裁的裁决书,即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可以补开,如果离职时用人单位没有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


·关于特殊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特殊劳动关系,也即本应该解除,到由于特殊事由,暂时无法解除的劳动关系,此时,有通常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经济纠纷,且会上诉至人民法院,交由法官审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关于特殊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关于特殊劳动关系的认定: 1、如何理解已达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试用期被辞退工资什么时候发
      试用期被辞退工资什么时候发1、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


·劳动仲裁超过半年不裁决怎么办?
      劳动仲裁超过半年不裁决怎么办?申请劳动仲裁自受理至结束,要求45天内完成,最多可延长15天。逾期未做裁决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


·如何确定事实劳动关系呢?
      在我国劳动者整体专业素质和法律意识还处于较低水平的时候,使得劳动合同的签订率在长时间内都处于比较低的位置。而究其原因,事实劳动关系则是其中重要的因素。那么,如何确定事实劳动关系呢?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确定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是相对...


·怎样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材料
      怎样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材料 一、怎样申请劳动仲裁 1、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


·企业离职员工工资怎么算?
      企业离职员工工资怎么算? 一、员工离职需要注意什么? 1、违约金如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培训、保密、其他因员工违约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违约事项的,在员工提出离职时,单位可能会向员工索要违约金,员工应注意合同中所约定的违约金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进行工作交接,并拿到离职交...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