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工地临时工骨折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在建筑工地上,临时工大量存在,他们往往是由劳务派遣单位派过去劳动的,不是建筑单位的正式工。当他们发生工伤事故后,能否得到赔偿是人们关注的焦点,按照劳动法规定,临时工也享有和正式工一样的待遇,包括工伤保险。那么工地临时工骨折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简单给您讲一讲。工地临时工骨折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按规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治疗终结后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交通食宿费、伤残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赔偿金额须根据本人工资及当地平均工资而定。如协商索赔无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索赔。《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综上所述,按照同工同酬的规定,临时工也是和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也会享受到社保的待遇。工地临时工骨折工伤赔偿标准要是根据工伤等级确定的,通常来说,骨折算轻伤范畴,工伤认定在7级到10级之间,临时工可以得到7个月到13个月工资标准的伤残补助金赔偿。另外,医疗费、护理费和误工费等,也可以一并报销。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是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间内的维修责任,其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有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我们下面给您介绍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最新的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最新 ...


·如果不认定是工伤怎么办
      如果不认定是工伤怎么办 一、如果不认定是工伤怎么办 1.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关键看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且不存在第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 2.如果无法认定为工伤,则用人单位无需承担责任,伤者可以通过医疗保险,按医保报销比例报销相关药费。 3.有什么不...


·用工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有赔偿?如何赔偿?
      用工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有赔偿?如何赔偿? 用工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有赔偿?如何赔偿?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


·工伤鉴定的材料厂拿了自己怎么办
      当自己因为工作的原因而遭受伤害以后,一般情况下做完工伤认定以后,还是需要去做一个详细的工伤鉴定的。但是鉴定机构在为职工本身做工伤鉴定的时候,是需要提交一定的资料才可以进行的。在生活当中,有一部分人可能会遇到工伤鉴定的材料被用人单位拿走了。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工伤鉴定的材料厂拿...


·劳动法关于劳动关系的确立有哪些规定?
      许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时,会以双方并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原因拒绝承担责任,这对于劳动者来说显然有失公平。所以劳动者应该做的是将双方的劳动关系通过一定的证据加以证明,那劳动法关于劳动关系的确立有哪些规定?我们针对这个问题整理了以下内容,欢迎阅读了解。 一、劳动法关于劳动关系...


·患了职业病,是否算工伤
      职工患了职业病,是否算工伤职业病属于工伤。根据我国2011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


·在高楼不断耸立的今天,建筑物的高度和密度都在逐年上涨。建设工
      在高楼不断耸立的今天,建筑物的高度和密度都在逐年上涨。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和工人都是随处可见的行业和公民。同时建筑工程施工工作也是纠纷高发的一个行业,因为建设工程施工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安全性、技术性等,使得在发生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后管辖权的确定成为实践操作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 一...


·回收废旧口罩进行加工销售的行为构成犯罪吗
      回收废旧口罩进行加工销售或者径行销售的,不仅要承担违约、侵权等民事责任,还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


·国有企业改制员工身份转换的问题是什么?
      国有企业改制员工身份转换的问题是什么企业的改制是发展的需要,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私营企业都可遇到改制,但是改制需要处理好企业职工的安置问题,对于国有企业来说,除了要解决好安置问题,还要处理好国有企业改制员工身份的问题,确保所有的员工都能够得到妥善的安置,不因改制而引发矛盾,但是具体...


·外勤人员工伤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外勤人员工伤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1、申报 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向当地劳动保障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并填报《事故伤害报告表》。同时,应在伤亡事故发生或职业病确认诊之日起30日内填表写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和首诊病历本、旁证材料、身份证等有关材料。...


·自己可以去工商局注销公司吗
      可以。有限责任公司注销在工商局要走两个流程:1、清算组备案。2、拿到备案核准通知书后,在工商部门指定的报纸上刊登注销公告,刊登后过45日再去工商部门办理正式注销登记。注销公司手续比较繁琐,主要有几个方面:1、公司负责人签署注销登记申请书。2、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再去注销公司)。...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