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事实劳动关系的工伤认定怎么进行

有的时候,职工在进入企业的时候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时候就需要使用其他的证明条件来认定劳动关系,需要进行劳动关系认定的时候不知道什么可以认定劳动关系。没有劳动合同,但是工作期间遇到工伤的话,事实劳动关系的工伤认定怎么进行呢?
  
  一、工伤认定能作为劳动关系证据吗
  工伤认定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工伤认定书作为劳动行政部门工伤认定行为的载体,在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后,若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对该认定书提起行政复议,则该工伤认定书即生效。《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的相关规定,以下证据材料可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二、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哪些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通过以下证据,可以认定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三、没有劳动关系工伤该什么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劳动者的举证责任,即劳动者应当提供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15条规定认定条件的证据,首先劳动者应当提供证据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其次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劳动者在事故中受到了伤害,再次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工伤事故是在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发生的,最后应当提供劳动者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需要个人提供的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工资报酬的领取证明包括银行卡、工资条,用人单位发放的可以证明身份的工作证、服务证、胸卡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的“登记表”、“报名表”等,考勤记录,工作纪律,或者是工友、同事的书面证明。职工不需要提供上述全部材料,但至少必须提供一种材料,供劳动行政部门认定存在劳动关系。《工伤保险条例》第19条第2款规定了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即用人单位认为不是工伤的,应当由用人单位举证,提供证据证明职工受伤的情形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巧条规定的情况,不应当认定为工伤;同时还规定了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做出工伤认定。如果职工在没有劳动合同时受到工伤就可以使用工伤证明进行工伤的认定。工伤能作为劳动关系来证明是根据法律以及事实来决定的。工伤是实际存在的行为,如果是因为所在单位造成的,是可以作为证明的,您应该对此有所了解。
  
  
  

·什么情况下可以约定劳动者承担劳动合同违约赔偿金?
      出于对劳动者利益的保护,法律规定只能针对两种情况才能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做出违约金赔偿。但却可以约定由用人单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约定劳动者承担劳动合同违约赔偿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约定劳动者承担劳动合同违约赔偿金 劳动合同约定的...


·施工过程中的高空坠物责任如何划分?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的经济也在不断的发展,在各个城市中也会建造起越来越多的高楼大厦,那么在施工建造的过程中,如果出现高空坠物造成人员伤亡,责任该如何划分呢?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自己不是加害人,那么所有建筑物的使用人要承担赔偿责任。 一、建筑施工地高空坠物的责任怎...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个税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个税计算公式(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


·建设工程质量不仅要满足业主的需要,更要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即
      建设工程质量不仅要满足业主的需要,更要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的要求更是逐步提高。而进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把握,离不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下面主要介绍什么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一、什么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国务...


·使用童工有哪些处罚
      使用童工有哪些处罚 1、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


·烫伤工伤认定的手续是怎样的?
      工人在车间工作期间,如果从事的高温冶炼工作,有时候会被飞溅的钢水烫伤,这种属于工伤范畴,工人要通过企业做一个工伤认定。只有拿到工伤认定书后,工人才可以拿到工伤赔偿。如果是本人申请认定的,要掌握相关程序。那么,烫伤工伤认定的手续是怎样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烫伤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中止后有郊期在法律上规定是多久?
      在当今这个社会,工伤的认定并不是由相关的部门主动的提起的,而是由当事人也就是发生工伤的人主动提出申请的。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工伤认定也会由于某些特殊情况的出现而中止,那么,工伤认定中止后有郊期在法律上规定是多久?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工伤认定中止后...


·广东最新劳动合同是什么
      广东最新劳动合同是什么 2018广东最新劳动合同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根...


·关于建设工程包括我们所居住的房子、外面的工厂,商城这些都是与
      关于建设工程包括我们所居住的房子、外面的工厂,商城这些都是与我们的建筑工程相关的,所以对于建筑工程质量的要求就非常的重视了。国家在对建筑工程质量出台了相关的政策。那么建设工程质量的概念是什么意思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单位工程由分部工程组成,分部工程由若干分项工程...


·打零工受伤算不算工伤
      打零工受伤算不算工伤要分情况。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情形下,算是工伤。工伤和打零工没有关系,只要证明是工作时间,因工作...


·员工罢工犯了法律了吗
      员工单纯的罢工行为,是不算违法的,只是单方面违反了劳动合约,是单方面违约的行为,可以拒付罢工期间的工资,期间可以让公会与员工进行协调,处理罢工问题。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违反的劳动合同法导致的罢工,用人单位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