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的标准是多少

丧葬补偿费对于职工的家属来说是至关重要的,而且无论是因公死亡还是因病死亡都会对职工生前的直系亲属进行补偿,而直系亲属能否得到补偿都要看一下其标准是如何要求的。但是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的标准是多少可能您都不太清楚,下面我们这就为您来简单的介绍一下。
  
  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的标准是什么?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抚恤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 职工发给的费用。工人、职员因工负伤被确定为残废时,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死亡时止。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恢复劳动力或死亡时止。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至受供养人失去受供养的条件为止。
  
  (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二)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三)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5、对上述对象中,确定因工死亡的遗属增发65元,红军的(不含配偶),增发100元,遗属系孤独一人的可增发70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根据上述规定,丧葬费的计算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一般为被告所在地,在无须经过诉讼程序时,即视为事故责任人所在地。
  
  
  其计算公式为:丧葬费赔偿额 = 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6个月
  
  而每月都要给其亲属抚恤费,一般支付抚恤费的时长都是在其失去供养的资格为止,而在丧葬抚恤费的标准中因公而死的丧葬费要比因病而死的丧葬费多一些。
  
  

·一、在我国工伤认定需要花费用吗?
      一、在我国工伤认定需要花费用吗 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候遭遇工伤的话,是需要进行工伤认定的。确定是工伤的,用人单位是需要负责的。赔偿数额是需要根据工伤鉴定结果来确定的。工伤鉴定也是需要花费一定的费用的。 二、工伤认定申请用工形式应该怎样写 1、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南京市工伤旧伤复发怎么办
      南京市工伤旧伤复发怎么办老工伤人员要是旧伤复发,看病也能用工伤保险报销了。苏州下发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当前进一步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十项措施》的通知,将老工伤人员的旧伤复发医疗费用纳入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并于2009年1月起实施。老工伤人员旧伤复发医疗费用纳入工伤保险...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式有哪些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式有哪些?虽然在施工前承包方与发包方都会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防止工程质量问题的出现,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工程质量的问题引发的事故还是比较常见的。在发生质量事故后,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危害的近一步扩大,具体来说,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式有哪些?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式...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什么证件及证据材料?
      因为变更劳动合同、被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等跟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为维护劳动权益,劳动者可以采取劳动争议解决办法处理。如果跟对方协商、调解甚至投诉等都不能解决,并且争议较大,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那么,这时候就要确定劳动仲裁的证据材料。   实际中,劳动者跟用人单位发生...


·怎样就劳动纠纷申请仲裁
      怎样就劳动纠纷申请仲裁在产生劳动纠纷的时候,当事人能够想到的解决方法可能是申请劳动仲裁。但具体申请劳动仲裁,也是有要求的。那么实践中,当事人究竟该怎样就劳动纠纷申请仲裁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怎样就劳动纠纷申请仲裁1、先调后仲再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


·工伤鉴定上哪
      工伤鉴定上哪,需要怎样的流程办理应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工伤诊断证明,以及医院记载的有关负伤职工的病情、病志、治疗情况等资料(包括有关的放射材料)。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评定)流程的说明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


·一、代通知金是基本工资吗?
      一、代通知金是基本工资吗 单位辞退员工,员工在主张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要求支付赔偿金的同时,是否能够主张支付代通知金仍然需要依据法律而定。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


·劳务外包公司资质的规定是怎样的?
      劳务外包公司资质的规定是怎样的? 凡是工程实行劳务分包的,肯定是需要具备劳务资质的,签约成功,一般合同都要去建设局备案,如果是通过必选的方式进入者,有劳务资质才有资格去招投标。所以,劳务外包是否要资质,答案是肯定的。 二、劳务外包需要注意什么呢 (一)承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劳...


·怀孕期间公司辞退员工怎么办
      怀孕期间公司辞退员工怎么办?公司辞退违法的或者没有足额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


·单位非法雇用童工哪个部门管
      单位非法雇用童工哪个部门管如果有单位非法使用童工,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国家行政机关举报。公安机关的举报电话直接拨打110;工商局的举报电话为12315;劳动部门的电话12333。具体由单位辖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接受劳动者投诉、举报及违法处罚。二、劳动法规...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什么是童工什么是未成年工?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什么是童工什么是未成年工? 依照中国《劳动合同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所谓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l8周岁的...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