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离婚时房产怎么进行分割

夫妻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必须要对财产做出分割,而这其中当然就包括了对房产的分割。那么夫妻离婚时房产的分割是如何进行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近年来,由于房地产价格飞涨,房产几乎成为人们财产中最重要的部分。离婚财产分割中,房产的分割也格外引人关注。一般离婚房产问题主要涉及以下几种。
  (一)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这是最简单,也是最好处理的一种情形。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比如,一套房子购买价是50万元,首付15万元,贷款35万元,现值60万元,未还贷款30
  万元。夫妻可以分的部分就是,60万元的现值减去30万元贷款后的30万元,每人可分得15万元。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15万元,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二)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
  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也是如此的。
  (三)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如何分割?
  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婚前取得了房产证,该房产应当视为一方个人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四)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如何分割?
  该问题实际上就是,房产证的取得与房屋产权归属有无关系的问题。笔者认为,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毕竟,财产权益在婚前签订购房合同后就已经取得,房产证是婚前订立的购房合同及付款行为的结果而已。本律师认为,该房产应当视为一方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五)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如何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商品房;(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六)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1)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2)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在这类案件中,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诉。
  (七)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比如,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对此,法院一般不会将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八)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在实践中这样的情况主要是,男女恋爱期间感情觉得不错,婚前商议买房子。后双方共同出资,出于各种原因,购房合同及房产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另一方没有写进去。两人结婚后因感情破裂决定离婚,此时,一方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另一方的前提下,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一方真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另一方给予适当补偿。上文中主要为您介绍了八种不同情况下,关于离婚房产的分割情况,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房产由于价值比较大,因此向来是离婚夫妻争夺的焦点,如果你在这方面遇到了什么问题的话,可以委托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为您解答。
  
  
  

·房屋居间服务合同范本怎么写?
      房屋居间服务合同范本怎么写? 房屋居间服务合同范本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受托人(乙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甲方欲出售其名下房屋,特委托乙方提供购房人的信息,帮助...


·房东偷税漏税会怎样
      房东偷税漏税会怎样?《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


·租房到期后收房注意事项有什么
      一、租房到期后收房注意事项1、 房屋是否完好;是否进行了需要拆除的装修或装饰;是否被非法转租;室内设施是否完好无缺;水电等费用是否结清;是否已进行过保洁;与物业、邻居是否有没解决的问题。2、如果发现房屋或设施有所损坏,应与房客协商赔偿事宜,但要注意甄别正常损耗和非正常损失,视情况...


·一、离婚后安置房补偿协议包含什么内容?
      一、离婚后安置房补偿协议包含什么内容?离婚后安置房补偿协议主要包括: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内容。签订补偿协议是一种法律行为,要求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


·二房东不退押金可以找物业吗
      二房东不退押金可以找物业吗?二房东不退押金不可以找物业,房东不退押金,此种涉及财产纠纷,一般情况下,派出所、物业、居委会都不作干涉,建议诉诸法律来解决,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起诉的流程是: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


·一、我国的房改房有哪些产权状态?
      一、我国的房改房有哪些产权状态?我国的房改房的产权状态有两种,分别是:完全产权和部分产权。形成这两种“房改房”的原因,要追溯至当年的房改政策,当年职工参加房改购买房屋时,有市场价、成本价和标准价购房三种选择,这三种价格出示的手续是有区别的。二、相关内容拓展市场上的“房改房”无外乎...


·赠与房屋过户费怎么算?有什么方式
      现实生活中,父母如果手头有多套房,通常会选择将多余房屋送给子女。其中房屋赠与就是其中的一种方式,房屋赠与相对于房屋买卖来说,缴纳的费用相对较少。那么赠与房屋过户费怎么算?下面我们总结了有关知识,供您了解。 一、赠与房屋过户费怎么算? 与房产的继承过户不同,房产的赠与还需要缴纳笔契...


·一、 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贷款可以吗?
      一、 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贷款可以吗? 我国发布《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也就是说小产权房没有国家颁发的房产证,一旦出现纠纷,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并且还可能面临被拆的风险。而银行抵押贷款的前提条件是必须提供房产证明,所以,小产权房...


·即使购房人明知所购房屋设有抵押权,只要符合消费者购房人排除执行的条件,就应优先保护其权利​
      预售许可证系行政机关履行管理职能而颁发,其目的就是准许开发商在开发尚未完成的情况下预售商品房,且预售许可证均在销售场所公示。对于购房人来说,其在开发商已经对商品房进行预售的情况下,能够相信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物,且相信其所交付的购房款已经按照物权法的规定用于提前清偿抵押权所担保的...


·房产是否可以过户给未成年人
      办理了房产过户之后,才能实际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而不管是买卖、继承还是赠与,需要实际办理了过户,那么才可以对房产做出下一步的处理。现实中,我们发现房产通常都是过户给成年人的,那房产是否可以过户给未成年人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产是否可以过户给未成年人 可以通过赠与过户,...


·房产居间服务合同是怎么样的
      房产居间服务合同是怎么样的 房产居间服务合同范本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受托人(乙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甲方欲出售其名下房屋,特委托乙方提供购房人的信...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