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干砌石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

干砌石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
  只有知道了对于事情的标准和要求,我们的才能够朝着标准和要求的目标,采取正确的行动。这一原则适用于任何领域,尤其是在我国的建设工程领域会制定相关的标准问题来对于质量加以规范。那么,干砌石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呢?我们为您介绍干砌石工程质量要求的问题。
  
  干砌石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
  
  (一)材料要求
  
  1、砖的品种、规格、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进场后应进行抽样复验,合格后方可准用
  
  2、砌筑砂浆应在砌筑前按设计要求申请配合比,施工中要严格按砂浆配合比通知单对材料进行计量,并充分搅拌。
  
  3、施工现场砌块应堆放整齐,堆放高度不宜超过2m,有防雨要求的要防止雨淋并做好排水,砌块保持干净。
  
  (二)施工工程质量控制
  
  1、砌筑砂浆搅拌后的稠度以60~80mm为宜。
  
  2、砌筑砂浆应按要求随机取样,留置试块送实验室做抗压强度试验。现场砌筑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必须分别在拌成后2h和3h内使用完毕。
  
  3、砌筑砖砌体时,砖应提前1~2d浇水湿润。普通砖、多孔砖的含水率宜为10%~15%;灰砂砖、粉煤灰砖含水率宜为8%~12%。施工现场抽查砖含水率的简化方法可采用现场断砖,砖截面四周融水深度为15~20mm视为符合要求。
  
  1)用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填充墙时,墙底部应砌烧结普通砖或多孔砖或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或现场浇混凝土坎台等,其高度不宜小于200mm。厕浴间和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所有墙底部200mm高度内均应浇筑混凝土坎台。
  
  2)墙体砌筑前应先在现场进行试排块,排块的原则是上下错缝,砌块搭接长度不宜小于砌块长度的1/3。若砌块长度小于等于300mm,其搭接长度不小于块长的1/2。搭接长度不足时,应在灰缝中放置拉结钢筋。
  
  3)砌筑前设立皮数杆,皮数杆应立于房屋四角及内外墙交接处,间距以10~15mm为宜,砌块应按皮数杆拉线砌筑。
  
  4)砖砌体的灰缝应横平竖直,厚薄均匀。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宜为10mm,但不应小于8mm,也不应大于12mm。砌筑方法宜采用“三一”砌砖法,即“一铲灰、一块砖、一揉挤”的操作方法。竖向灰缝宜采用挤浆法或加浆法,使其砂浆饱满,严禁用水冲浆灌缝。如采用铺浆法砌筑,铺浆长度不得超过750mm。施工气温超过300C时,铺浆长度不得超过500mm。
  
  5)砌块排列应尽可能采用主规格,除必要部位外,尽量少镶嵌空心砖砌体,局部需要镶砖的位置易分散、对称,以使砌体受力均匀。砌筑外墙时,不得留脚手眼,可采用里脚手或双排脚手。设计规定的洞口、沟槽、管道和预埋件应随砌随留和预埋,不得后凿。
  
  6)纵横墙整体咬槎砌筑,临时间断可拖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接槎时,应先清理基面,浇水湿润,然后铺浆接砌,并做到灰缝饱满。框架柱构造柱上的拉接筋,应安放准确牢固,其外露部分应在施工中不得任意弯折。墙上埋设电管时,只能垂直埋设,不得水平镂槽,开竖缝时不得锤斧剔凿,电管直径不宜大于25mm。按规定固定好管阀,用水冲去粉末在用砂浆分遍填实,管阀埋设应在抹灰前完成。
  其实干砌石工程作为一辆大型的建筑工程的一部分,作用是很大的,并且干砌石工程涉及到各种各样的建筑工程,离开它都是不能够顺利进行和完工的。所以。
  
  
  
  

·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辞退员工
      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辞退员工 一、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辞退员工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


·发包人有时候不会把建设工程发包给一个承包方,而是会把建设工程
      发包人有时候不会把建设工程发包给一个承包方,而是会把建设工程分包给两个承包方,这就会签订建设工程分包合同,那么工程分包合同的效力是怎么样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建设工程分包是指经发包人同意或者...


·江西省人防工程防护防化设备管理暂行办法
      江西省人防工程防护防化设备管理暂行办法 江西省的人民政府为了保护工农群众的利益,为了暂时性的加强施工防护措施,管理人防工程,出台了江西省人防工程防护防化设备管理暂行办法,各施工单位都应该按照这个准则进行施工项目的进行,为了帮助您了解,我们整理了江西省人防工程防护防化设备管理暂行...


·如果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或者是因公负伤的
      如果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或者是因公负伤的,为工伤,所在劳动单位需要对职工赔偿,在进行赔偿之前,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工伤鉴定包括对劳动者劳动能力的鉴定和伤残等级的鉴定,这些关系到具体赔偿的数额,对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来讲非常重要。那么工伤鉴定什么时候做呢?关于申请工伤鉴定的时间...


·劳动法辞退赔偿金新规定
      劳动法辞退赔偿金新规定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根据辞退员工需付出的代价不同有以下四种类型 一、需支付辞退员工赔偿的情形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向辞退员工支付赔偿金。 二、需支...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有什么规定
          一、仲裁时效的法律特征
    
      第一,从仲裁时效的条件上看,仲裁时效是以权利人不行使请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保护其权利的事实状...


·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的例外情形有什么弊端?
      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的例外情形有什么弊端?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的例外情形有什么弊端一、劳动仲裁的裁决书效力不足,不利于仲裁机构主动性的发挥我国实行的是“一裁两审”制度,仲裁只是诉讼的前置程序,而且是必经的程序,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提起诉讼,且在诉讼过程中仲裁裁决并不对其产生任何拘束力,这就...


·工程质量的形成过程中包括哪些方面?
      工程质量的形成过程中包括哪些方面?建筑工程质量即工程项目质量,是指在国家法律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环保、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因为建筑安全事关居民的生命安全和生产效率,所以国家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也极为严格,工程质量是对工程的综合性评定。今天,我们来看一下工程质量的形成过程中包括...


·在我国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离职怎么赔偿吗?
      在我国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离职怎么赔偿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上限是多少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类型中的一种,解除的方式只需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问题,则有很多人不清楚,在劳动法中有着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上限的相关条例,我们带你一起了解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的一些详细分析。 是否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


·给员工发放的高温费属于福利吗?
      一、给员工发放的高温费属于福利吗 高温费不算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也就是说属于职工福利,这一部分福利被算在“应付职工薪酬”范围内并以此来核算。高温费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防暑降温费等职工福利费应纳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