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在我国合同变更程序是什么?

在我国合同变更程序是什么合同在日常的生产和工作当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合同对双方来说是一个利益上的保障,是双方合作关系上的一个纽带。但是在实际的操作过程当中,有可能不会像当初规定的那样一眼一板的进行。因为某些具体的原因活动可能需要变更,关于合同的变更,我国相关法律也有规定。那么在我国合同变更程序是什么?我们将为您做出介绍。
  一、在我国合同变更程序是什么?
  合同一般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变更的。一般情况下,在实践中,当事人协商变更合同的基本程序是:1、一方提出或者发出变更合同的书面建议也就是说,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要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建议。这种建议一般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变更合同的理由;(2)有关后果(包括赔偿责任)的处理;(3)对方答复期限等。2、另一方对变更合同的答复另一方当事人接到对方变更合同的书面要求后,要在法定或者约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表示同意或者不同意,同意的并可提出不同的意见(对后果处理)。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例如,根据《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八条规定规定,要求变更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包括文书、电报等)通知对方;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15天内(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的,按规定或者协议执行)予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变更。3、双方达成变更合同的协议双方都表示同意变更合同的,经过协商同意,达成一致意见后,应制作变更合同的协议书。该协议书包括有关文书、电报等。对于因不可抗力、情势变更和意思表示不真实等产生变更请求权而变更合同,对方不同意的,权利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例如,对于意思表示不真实而订立的有关合同,包括重大误解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因欺诈而订的合同、因胁迫订立的合同、乘人之危所订的合同等,根据《合同法》规定,受害人不要求撤销的,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变更。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通过诉讼或仲裁程序强制变更合同,实际上是对变更请求权人权益的保护。需要强调的是,对于根据有关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经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登记等手续方能生效的合同,如某些涉外合同、大型交通工具和不动产买卖或者租赁合同等,其变更不仅要当事人达成协议,还必须办理上述手续。
  二、合同变更的形式是怎样的?
  合同变更除法律规定的变更和人民法院依法变更外,主要是当事人协议变更。当事人变更合同的合意本身就是合同,因此,合同变更适用合同法关于要约和承诺的规定。希望变更合同内容的一方首先向对方提出变更合同的要约,该要约应包括希望对合同的哪些条款进行变更,如何变更,需要增加、补充哪些内容。对方收到后予以研究,如果同意,以明示的方式答复对方,即为承诺,如果不同意,或部分同意部分不同意,也可以提出自己的修改、补充意见,这样双方经过反复协商直至达成一致。双方经过协商取得一致,变更合同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便查考,特别是原来的合同为书面形式的,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不然用口头形式改变书面合同无凭无据,极易发生纠纷。如果对合同的变更约定不明确,或者变更采用口头形式,发生纠纷后又无其他证据证明合同变更内容的,视为合同没有变更。当事人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未变更。如果原来的合同是经过公证、鉴证的,变更后的合同应报原公证、鉴证机关备案,必要时还可以对变更的事实予以公证、鉴证,如果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原来的合同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登记的,合同变更后仍应报原批准机关批准、登记,未经批准、登记的,变更不生效,仍应按原合同执行。以上的资料当中,针对在我国合同变更程序为您做出了详细的介绍。一般来说合同变更是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以后,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变更。合同变更以后达成的协议也是双方都同意的,合同变更也是在实际操作过程当中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的。在某些时候合同进行变更的时候,是需要到相关部门进行公证的,这样也是为了方便以后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解除合同的一审判决书有效吗?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哪些?
      解除合同的一审判决书有效吗?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哪些? 一、解除合同的一审判决书有效吗? 关于合同解除,一般认为依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必须经过通知的程序,法院并不能直接判决解除合同,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以解除合同作为诉讼请求,并被法院判决予以支持的案例并不少见。对于...


·买卖合同纠纷如何解决,怎样处理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知识越来越
      买卖合同纠纷如何解决,怎样处理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知识越来越普及,为了确保双方的利益最大化物品买卖之前大多都会就物品的价格,付款方式,交货日期,物品的质量标准等方面做出相关的书面约定及双方在自愿的情况下签订合同。那么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一方不能遵守合同必然就会发生纠纷,那么实践中的...


·一方违约如何解除合同以及相关责任是什么?
      一方违约如何解除合同以及相关责任是什么? 一、一方违约能否解除合同 当事人一方有违约行为并不必然导致另一方享有解除权,只有在一方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即根本违约时,另一方才享有解除权。根本违约按照《民法典》94条实际上应当把它看作是因为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它...


·未定履行期限的债务经部分履行后,剩余部分债务何时履行
      未定履行期限的债务经部分履行后,对于剩余部分债务,如果债权人未明确表示要求债务人予以偿还,债务人也未明确表示过拒绝履行,则应当认为对这部分债务双方未约定履行期限,仍应适用《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关于“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无偿赠与合同的效力?
      无偿赠与合同的效力? 一、 无偿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或者财产权利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转移财产的一方为赠与人,受领财产的一方为受赠人。赠与合同的主体是赠与人和受赠人,公民、法人都可以成为赠与合同的主体,但只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才能...


·赠与合同撤销的分类有那些?
      赠与合同撤销的分类有那些? 一、赠与合同的法律特征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给与受赠人所有,受赠人也表示接受赠与的协议。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无偿性。2,单务性。3,转移赠与财产的所有权。4,赠与是双方的法律行为。5,赠与为诺成合同。 二、赠与合同撤销的分类 ...


·拒绝履行,解除合同的概念是什么?
       拒绝履行,解除合同在严格意义上来说,是两个概念。很多人会把这两个名词的概念混淆,以至于搞不懂这两种行为的后果和出发点。如果是有着正当的理由拒绝履行合同或者协议,那么其实就不算做违约。下面我们就带着您深入了解一下吧!大陆法国家一般都严格区分拒绝履行与合同解除的概念。无正当理由而拒...


·合同中需要写明违约金吗?
      合同中需要写明违约金吗?合同中不需要写明违约金,没有违约金条款的,在证明存在损失的情况下,也可要求相应的赔偿。具体如下所述: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


·合同法中违约金多少怎么规定?
      合同法中违约金多少怎么规定?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合同法》同时废止。 一、违约金多少怎么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


·合同违约金有哪几类?
      合同违约金有哪几类? 一、违约金有哪几类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或法律所规定的,一方违约时应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量的货币。违约金可分为以下三种: 1、法定违约金。 从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来看,法定违约金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由法律、法规具体规定违约金的数额。 (2...


·解除合同要给证明吗
      解除合同要给证明吗?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定要出具证明 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