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问题及对策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问题及对策是怎样的?
  
  在我国,一些建筑工程质量不过关导致质量事故的例子并不鲜见。一个工程从设计到施工最后到验收,各个环节对质量问题都有相关的控制措施,但往往在使用过程中仍然会有质量问题的出现,这不得不说是一个值得沉思的问题。我们为您整理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问题及对策,请通过以下内容进行了解。
  
  一、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 法律法规不健全
  
  中国现在建筑工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是有多因素混生互动、恶性循环、相互影响的结果。参与建设各方责任主题不能正确履行职责,有违法质量。建筑市场违法行为突出,非法违法建设项目有所抬头。针对非法违法建设项目越打越多的不正常现象,市执法支队加大执法力度,最近召开了“打非治违”专项整治会,责令市城区19个违法违规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参会并立即停止违法建设接受处罚。近期又召开了“打非治违”专项督办会,勒令未整改的8个违法违规项目无条件停工并接受行政处罚,现8个项目都已处罚且积极整改。武陵源区制订了打非治违专项方案,其他区县工作效果不明显。
  
  2、施工不规范
  
  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的建筑业,在改革开放以来迅速发展,经济实力高,生产节凑快,建筑规模大,数量大是其主要特点,但是就是由于这些使危险事故频频出现,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和企业的命运不可分割,安全生产是建筑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共同产物,不可忽视的安全生产问题必须受到重视,防范事故的发生,保持健康发展的企业形象,共同创建和谐社会。
  
  (1)施工质量方面:
  
  一是小直径钢筋超冷拉现象屡禁不止。
  
  二是钢筋、水泥等原材料和混凝土试块、试件见证取样送检不及时。
  
  三是人工挖孔桩基础不进行荷载板试验和抽芯检测。
  
  四是混凝土标养试块养护条件不达标,留置数量不满足规范要求,不留置或试块不作硬标识。
  
  五是现浇楼梯板的施工缝留置不正确,梯板厚度不满足设计要求。
  
  六是钢筋同一区域接头率超过50%,直径小于16mm的钢筋违规使用电渣压力焊接头。
  
  七是施工记录不及时、不真实,现场资料管理混乱。
  
  八是砖砌体组砌不规范,有通缝漏缝现象,灰缝厚度超标。
  
  九是使用无资质生产企业生产的商品混凝土。
  
  十是预制过梁太薄、支撑长度过短、预制板质量差的问题。
  
  (2)安全生产方面。一是施工临时用电不规范。二是建筑起重机
  
  械未办理备案与使用登记擅自使用。三是模板支撑不按方案实施,脚手架连墙件过少、架体内防护不到位,临边、洞口防护不严。四是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未通过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超规模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未通过专家论证擅自施工。五是安全检查记录不齐全,安全教育流于形式,重大危险源监控资料千遍一律,缺乏针对性。
  
  3、 管理方面不足
  
  开发商为了最大利益,减低了施工安全的金钱也是为了赚取更大的利益。施工方在有意无意间的偷工减料降低成本,造成了施工的安全威胁。倘若工程顺利完工那么施工方赚取的利益就很多,也不必担心承担结果因为那已经是你死后的事了。
  
  施工方的偷工减料一般会贿赂监理人员以达到他们的施工都是合格通过安全有效的,在金钱的利诱下很多人员就投入了怎样赚取的行业,而这会遭到良心的谴责。
  
  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问题的对策
  
  1、 加强施工质量管理
  
  施工是为了完成项目工程,为了达到最终建筑的关键时刻,要提高施工的质量,就应该牢牢抓住工程阶段的质量的控制,而这个控制很广也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他的影响要素很多,包括设计开始。材料,机器。地势,天气等等。也正是因为这些因素所以我们才更要认真的对待工程质量问题。
  
  安全管理的中心问题是保护生产活动中人的安全与健康,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施工现场是施工生产因素的集中点,其特点是多工种立体作业,生产设施的临时性,作业环境的多变性和人机的流动性。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都是酿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应重点加强、完善理顺和解决以下两项工作和问题。
  
  2、 建设单位的行为有待规范
  
  建筑工程质量的概念是一个宽泛的类别,不仅指的是施工质量,还包括组织的建设单位和管理质量,质量的调查和设计单位的调查和设计,监督质量监督单位。所以项目问题不仅由建设单位负责,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我国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依法。“所有参与项目建设单位应负责工程质量。但当实践的工程质量管理、工程质量问题发生时,谁都不主动承担质量责任,相信彼此,共同责任,联合不负责的现象。因此有必要建立一个专业人责任制度,为工程质量承担主要责任。建议建设单位的主要职责。
  
  3、建立完善的责任体系
  
  完善责任制度,落实责任到人,是工程质量管理的根源。因此,监理单位现场,根据质量目标的监督,完善系统的协调,落实责任。确定主管的分工和职责,岗位责任签署责任;制定相关监管制度,比如质量验收监督会议系统,监督系统,监督人员绩效评估体系,监理日记的一个完整的系统,制定出相应的管理工作过程中,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建立沟通与协调制度,请相关人经常与承包商和建筑工人和沟通协调,沟通施工措施是正确的,材料合格,存在的问题和监督到位,杜绝质量问题的隐患。
  
  4、加强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
  
  建设工程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进度与管理三者之间存在着对立与统一的关系。在工程建设中,加快施工进度,往往会使施工成本增加,就会相应的采取各项赶工措施来让工程建设项目尽早的竣工,从而尽快发挥工程建设投资的经济效益。可是在加快施工进度的同时,由于人工、机械超强运转而造成人力疲劳、机械维修、材料供应紧张、施工条件的改变,可能会影响到工程的质量。只有适度均衡的加快施工进度,才能使计划工期得到合理的提前,反之则会因返工,造成工期延后,施工成本的增加,给建设单位的投资效益造成一定的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因素,参与所有方面,根据我国国情,总结了几十年的经验结论,项目质量控制,必须要有一个健全的、有效的质量控制管理系统,该系统包括三个方面:
  
  (1)政府监管;
  
  (2)建设单位负责;
  
  (3)负责设计和施工单位。
  
  政府监督项目质量控制,通过宏观和微观管理。宏观管理是政府通过立法、组织系统,建立市场运行规则,控制工程质量和监督;微观管理是政府在特定项目质量监督。
  
  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国家基本建设、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其他国家的一些法律法规制定,工程质量监督的领域实现,有法律依法的监狱。尤其是在这种情况下建设项目监理的现在流行的,应针对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角色和功能的变化,积极探索新的思路和想法,我们将深化改革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良好的执法机制,建立项目质量管理和监督的一种新的模式。
  
  5、严格控制建筑材料
  
  工程质量决定未来发展,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随着我们的生活的发展密切相关。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的核心,是所有工程项目的生命线。工程质量的优点,直接关系到人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的全面发展,与我们的未来的发展。为了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不仅是建设问题,经济问题,这也是民生。加强工程质量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施工质量水平,努力提高施工质量水平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责任体系,促进施工质量不断提高。
  
  在建设工程施工,加强质量管理,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施工管理的首要任务,应该大力加强质量管理,有效地提高工程的质量,杜绝工程质量隐患,使社会发展更好的质量,更好的建设,为人们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只有做好质量管理在施工过程中,施工质量的根本保证。但是,做好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除了外的监督管理人员建立职业意识和敬业精神,监督管理人员认真总结经验,工程建设监理和不足,探索更科学、有效的措施和方法,更有效地促进施工现场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
  
  对于建筑工程的建设,无论是哪一个环节都要有责任意识,建设过程中施工方要认真对待每一个细节,选择建筑材料时,也不能因为贪图利益而选择一些劣质材料。同时,政府也要加强相关的监督和管理。
  
  

·单位辞退员工怎样不用赔偿
      辞退员工怎样不用赔偿只要符合《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辞退员工时,可以不用补偿。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


·为了使工程质量得到保证,发包方与承包方会在工程施工前签署承包
      为了使工程质量得到保证,发包方与承包方会在工程施工前签署承包合同,对工程需要达到的质量进行规定,同时也需要制定质量验收标准,继而与工程有关的各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需要按照既定规范从事作业,为了保证自己尽到了职责,需要将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行为资料收集好,在发生纠纷时,可以据此...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什么 建筑工程在安装完成以后,某些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什么 建筑工程在安装完成以后,某些情况下对于发包方和承包方来说,会引发一些不小的纠纷。其中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在合同当中对于一些容易引发纠纷的问题没有作出约束,导致双方在最后没有办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所以在下文中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劳务和劳动合同的不同发生劳务合同纠纷的管辖地在哪?
      在生活工作中,劳动关系是最平常的合作方式,为了保证相互之间的利益通常会以合同的形式,但是在发生到劳务合同纠纷时,我们应该做些什么,怎么能快速有效的保全自己的利益呢,劳务合同纠纷的管辖范围到底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简单为您做个介绍。 一、劳务合同纠纷管辖地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合同中自愿放弃加班工资合法吗?
      合同中自愿放弃加班工资合法吗?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公司合同中这样的条款,属违法条款,因其排除了法律规定劳动者因加班而获得报酬的权利。公司的劳动合同一般是针对多数的劳动者,为了重复使用而事先拟定好的,合同上的条款大部分是格式条款。由于这个条款单方面排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实际是...


·劳动关系满足的条件为哪些?
      劳动关系是在工作中必然涉及的一种关系,要构成劳动关系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劳动关系满足的法律条件有明确的规定,一般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来固定这种关系,当然如果满足实质的条件也不会受此限制,下面我们对劳动关系满足的条件为哪些进行解答。 一、构成劳动关系须满足哪些条件 (一)主体 ...


·一、工伤意外死亡赔偿协议的格式是什么?
      一、工伤意外死亡赔偿协议的格式是什么? 子女:姓名 年龄 出生日期 职业 家庭住址 子女:姓名 年龄 出生日期 职业 家庭住址 为妥善处理×××死亡的善后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甲乙双方就赔偿,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如...


·职工加班工资最高标准是多少
      职工加班工资最高标准是多少 一、职工加班工资最高标准是多少? 职工加班工资最高标准是本人工资的3倍。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效力的注意事项
      劳动合同,是我们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于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合同。而且,《劳动合同法》是有很多关于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效力的注意事项的相关的规定的,有哪些内容呢?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


·一、工伤事故生理费如何赔偿?
      一、工伤事故生理费如何赔偿?工伤事故生理费的赔偿分3个不同的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


·个人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一、个人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劳动者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上述规定,如劳动者主动...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