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可以说在与房屋相关的行业中利润都是很大的,而这也就让一些人产

可以说在与房屋相关的行业中利润都是很大的,而这也就让一些人产生了不良的想法,想要通过各种方式、途径来损害他人利益,从而让自己获利。在通过中介租房的时候,这种情况比较常见。那其中租房中中介设的陷阱都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租房中中介设的陷阱都有哪些
  社会上很多不正规的中介公司货个人中租房过程中,通过耍手段、设陷阱方式坑害租客,令其损失钱财,还严重影响了生活和工作。
  (一)陷阱一:隐瞒代理期限到期房屋擅出租
  一般来说,房主作为房屋的出租方在租房前会与中介签订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明确代理权限和代理期限。实践中,很多中介抢到房源后,不向租户披露自己的代理权限和代理期限,导致很多问题。上述案件中,房主要求租户腾房是行使自己的物权,租户的损失应当由中介公司承担。所以租房人应当在租房时要求中介出示房主的委托代理合同,明确中介的代理权限,保护自己的切身利益。
  (二)陷阱二:热情回馈诱交租人去楼空无处寻
  虽然房主与中介签订的房屋租赁委托代理合同中对于双方违约行为和承担的违约责任有一定的规定,但还是要提醒房主,出租房屋时谨慎选择租房代理人。特别是出现中介违约的情形后,建议房主立即通知租户,一方面减少自己的损失,一方面也能避免租户再交“冤枉钱”。
  (三)陷阱三:低价免收中介费中介资质要看清
  中介及中介机构都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在租房上如果与没有资质的机构签订合同,就失去了保障。所以提醒租户在租房的过程中首先要审核中介机构及中介个人的资质,其次要审核中介对房屋的代理权限,莫贪小便宜吃大亏。
  二、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况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情况具体如下:
  (一)出租人不具有出租房屋的实体权利,将导致合同无效。
  1、房屋的所有权人出租的:应注意审查出租人是否与出租房屋产权证上的名称一致,必要时到房屋管理部门查询。2、委托或代理出租的:应注意审查房屋所有权人是否与出租房屋产权证上的名称一致,是否经所有权人同意或授权,是否有所有权人同意或授权出租的书面证明材料。3、共有房屋出租的:应注意审查是否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是否有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材料。4、房屋转租的:应注意审查是否经出租人同意,是否有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材料。
  (二)将违法建盖的房屋用于出租的,将导致租赁合同无效。
  1、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城镇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2、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城镇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三)租赁合同的期限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
  1、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2、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城镇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
  (四)租赁的标的物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合同无效。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属于违法建筑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在租房的过程中,要是不小心落入了中介设的陷阱之中,很大可能承租人的合法利益就会受到损害,要么以高价租赁房屋,要么租来的房屋存在很大的问题,但又不至于影响到正常的居住使用,总之小心提防租房中中介的陷阱,对自身来讲也是很有帮助的。
  
  
  

·司法拍卖房屋注意事项有哪些
      司法拍卖房屋注意事项有哪些 我国公民如果在日常生活当中出现资不抵债,或者说其他违法乱纪的事情以后,有些情况下,我国人民法院是有权利对该行为人的不动产进行处置的。包括对房屋进行拍卖,将拍卖得来的款项,用来填补国家经济的损失或者说对受害人的赔偿。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司法拍卖房屋注...


·办理首次购房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由于我国人口密度较高,现今我国住房压力日趋严重,这种现象在经济发展较快的城市更为明显。为了缓减购房压力,我国规定首次购房允以优惠,但需要购房者提供首次购房证明。不少朋友反映由于自己是第一次买房,不知道该如何办理该证明。所以我们为您整理下列信息。 一、首套房是同时满足下面的三个条...


·老家的房子没有房产证可以公证吗
      房子没有房产证不可以公证。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不予公证。2、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不予公证。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不予公证。4、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不予公证。5、当事人虚构、隐瞒事...


·企业产权房子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
      企业产权房子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相对于普通住房拆迁补偿的简单公开,企业拆迁时需要计算更加复杂的损失类型,因为企业的拆迁活动,至少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企业的生产经营、企业员工的正常工作任务都不得不终止,不仅如此,企业的厂房拆迁时也给其造成巨大的损失,补偿必不可少。那么,企业产权房...


·一、房子遗产分配时按市场价吗?
      一、房子遗产分配时按市场价吗?1,按现在的市场价,由物价部门评估后确定评估价格。2,如果大家相互协商一致,可形成书面协议,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在继承中,只要所有继承人都能达成一致,一般情况下法律不会干预的。应当按照分割遗产时,房子市场价分割,如果继承人对房子的价格意见不一致,也可...


·房产官司律师怎么收费
      房产官司律师怎么收费 一、房产官司律师怎么收费 1、现在律师收费实行的是政府指导价,律师自主定价的形式。 2、具体指导价由各个省制定,所以各个省得收费标准并不一致; 3、关于房产纠纷,可能涉及的类型有行为诉讼和财产诉讼两类,如果是行为诉讼,涉及解除合同的,可能并不涉及标的...


·西安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
      西安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 西安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 出卖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多次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自有坐落__________市________...


·一、男方婚前买房也是共同财产吗?
      一、男方婚前买房也是共同财产吗? 男方婚前购买的房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是男方的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


·开发商有违约行为可以要求退房吗
      开发商有违约行为可以要求退房吗 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


·商品房违约金怎么算,我国商品房买卖想要退房需要满足的条件
      商品房违约金怎么算,我国商品房买卖想要退房需要满足的条件 房屋一直是近年来的热点话题,经济适用的商品房成为大多数青年的首选房屋类型。那么,商品房退房违约金比例、退房违约金是多少?签订房产合同后不想买了又该怎么办?又有那些相关事项需要注意的?接下来就由的我们来为你介绍。 一、商...


·二手房过户手续时间是怎样的
      二手房相对于新房来说购房费用要低一点,您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最关心的就是二手房的过户问题,过户流程以及过户手续时间都是影响交易能否顺利进行的因素,但是二手房全款购买欲贷款购买的过户手续时间是不同的。接下来,关于二手房过户手续时间,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 二手房过户手续时间 一、...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