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山西省省属企业改制内容有哪些

山西省省属企业改制内容有哪些?为了大力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更好地发展经济,促进山西省的进步,于是山西省相关部门根据当地情况、国家法律法规制定了山西省省属企业改制,以下就是它的具体的内容了,如果有人是山西省的或是感兴趣的您可以看一下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1、企业改制要充分运用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最大限度地安置原有职工,减少失业人员;最大限度地给予优惠,切实落实好职工安置的政策措施和资金。2、企业改制应制订职工安置方案。安置方案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并及时向广大职工群众公布。安置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的人员状况及分流安置意见;职工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及重新签订办法;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经济补偿金支付办法;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拖欠职工工资和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等债务处理办法;有关费用提留和资金来源等。3、企业改制时,对经确认拖欠职工工资、集资款、医疗费和挪用职工住房公积金以及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原则上要一次付清。改制后的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为职工接续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关系,并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对拖欠工资难以确认标准的,按当地同期最低工资标准核定。
  二、职工劳动关系处理
  1、改制为国有控股企业的,改制后企业(以下简称改制企业)继续履行改制前企业与留用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留用职工在改制前企业的工作年限应合并计算为在改制企业的工作年限,原企业不再向留用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2、改制为非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的,原企业要依法与职工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改制企业要与继续留用的原国有企业职工签订三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后与留用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按其在原国有企业和改制企业的实际工作年限合并计发生活补助费或经济补偿金,其中由原国有企业承担的经济责任部分要在国有资产中预留。3、改制为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完全退出)的,要按政策规定一次性支付职工的生活补助费或经济补偿金。 4、预留或一次性支付原国有企业职工生活补助费或经济补偿金,按以下办法计发。
  三、分类安置职工
  1、鼓励改制企业最大限度地留用原企业职工。其中,改制为非国有企业,留用原国有企业职工占到企业职工总数60%以上,并依法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可享受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政策。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下岗失业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2、对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之内(含5年)的职工,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可实行内部退养(以下简称内退人员),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按规定提留费用后,由改制企业负责管理,按规定给内退人员发放生活费并代缴各项社会保险费。3、对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再就业优惠证》,享受相应的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主创业,凭有效证件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间的失业保险金。4、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改制企业应与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本人自愿终止劳动合同的,可终止劳动合同,并对其剩余的产假工资、哺乳期待遇一次性发放。5、对伤病残职工,应根据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的伤残级别,按规定分流安置。其中,移交改制企业管理的,由原企业按规定提留有关费用后,移交改制企业负责管理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四、社会保险关系接续
  1、改制企业应在工商注册登记30日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为重新聘用的职工、内退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变更、接续等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2、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人员,本人可直接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续保手续,也可委托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或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为其办理参保续保手续。凡按规定继续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其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五、经费提留
  1、内退人员预留费用包括生活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生活费预留标准不低于原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社会保险费预留标准根据内退人员内退前12个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低于全省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乘以规定的缴费比例核定,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项保险;住房公积金预留标准按照内退人员内退前企业实际月缴额确定。同时考虑到各种费用的增长因素,企业可按内退人员人均5年的标准预留相关费用。2、抚恤金和救济费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提留支付。3、经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1-6级工伤职工,按人均不低于5万元的标准一次性提取相关费用。总之就是山西省省属企业改制中的职工安置和社会保障实施方法这样子了,规定很多,涉及到的方面不管是劳动关系还是保险方面的也很具体,相关部门正在按它执行中,已有显著成就,还在继续发展中,我们完全可以期待更加优秀的成绩结果。
  
  
  

·私募基金公司避税方法是什么?
      私募基金公司避税方法是什么? 一、私募基金税务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13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3〕8号)规定,证券、基金公司被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列为2013年指令性检查项目。这是继银行、保险公司后,另外两类金融机构进入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的检查视...


·公司法人怎么买社保吗?
      职员在失业之后,就没有了收入来源,若职员在职期间,用人单位代其缴纳了社保,那么不仅在此时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在年老后,也可以领取养老保险。就实际情况而言,企业单位一般会给职员买社保,那么,公司法人怎么买社保吗? 一、公司法人怎么买社保吗? 公司如何为员工缴纳社保:1、先在企业的所...


·公司没有加班费违法吗?
      公司没有加班费违法吗 我国《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


·公司法中的三分之二本数是什么情况?
      公司法中的三分之二本数是什么情况1、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2、股东大会作出...


·公司合同审批管理制度内容有什么
      公司合同审批管理制度内容有什么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司间发生贸易往来都需要通过签署合同的形式实现,所以加强合同管理对公司非常重要。合同部门在签订合同后就应该由审批部门进行审核,公司法务部应该建立合同审批管理制度,用制度的形式规范审批行为。下面我们就简单讲讲合同审批管理制度应该包...


·增资扩股协议新增公司股东是否合法?
      增资扩股协议新增公司股东是否合法? 一、增资扩股协议新增公司股东是否合法? 增资扩股协议新增公司股东是合法的,关于公司法关于增资扩股的要求如下:由股东会表决通过;股东缴纳新增资本的出资;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意义在于:筹集经营资金;保持现有运营资金,减少股东收益分...


·企业拆迁需要哪些评估,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企业拆迁需要哪些评估,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根据国家对于土地资源的需要,政府会对农民土地、房屋或企业的土地进行征收。企业拆迁所面临的问题比农民的土地或个人的房屋拆迁多很多,企业在拆迁前与拆迁中要对企业进行评估,只有进行准确的评估,企业才能获得应得的权益。下面,的我们就带您了解一下...


·变更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应该怎么写呢?
      变更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应该怎么写呢? 现代社会,市场上竞争激烈,各种各样的外资企业相继设立,设立外资企业是需要办理一系列手续的。如果之前不是外资企业现在想要变更为外资企业的,还需要写一份申请书,那么,变更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应该怎么写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变更设立外资企...


·我国上市公司怎样融资?
      在我国很多大型公司都通过上市增强公司实力,提高市场占有率。公司上市本身就是一种融资活动,通过公开发行股票吸收投资者资金。而上市公司在发展过程中,遇到重组兼并的,资金不足的还需要进行融资。那么,我国上市公司怎样融资?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了解下。 一、我国上市公司怎样融资? 可以看出...


·公司加班不给加班费的话该怎么办
      加班也就是在工作时间以外继续工作,加班可以是劳动者自己主动的,也可以是单位安排的。不过法律中规定了,公司安排员工加班的,具体的加班时间需要在法定的时间范围内。另一方面公司还需要支付相应的加班费才行。那现实中,要是公司加班不给加班费的话该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


·公司注册资金可以更改吗
      公司注册资金可以更改吗 近年来,由于政府鼓励创业的缘故,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毕业之后就投入了创业的路上。但是创业的过程中会遇到很多的问题,经营可观的企业会想要增加注册资金扩大企业的经营,经营不乐观的企业可能就想要把注册资金抽取出来。那么公司注册资金可以更改吗? 一、公司注册资金可...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