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校车超员入刑的具体规定

校车超员入刑的具体规定近年来,随着校车在全国的迅速普及,校车安全事故频发,给学生的生命安全带来重大威胁。但是,随着刑法修正案(九)的正式实施有望改善这一不良趋势。根据刑法规定,营运客车(校车)严重超员要入刑,那么,校车超员入刑的具体规定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详细解答。校车超员入刑的具体规定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施行,届时,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将处拘役,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对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危险驾驶罪作出了补充规定。其修改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交警遇到暴力威胁阻碍正常执法,如今法律在这方面的保障更加完善。此次在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五款:“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另外,值得市民注意的是,“伪造、变造、买卖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前对校车的管理,交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校车超员的,交管部门扣留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处以200元至2000元罚款”;对于超速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如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校车管理等方面有了更加严格的规定,这对依法惩治严重危害交通的驾驶行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保护公民生命安全方面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提醒广大校车、危化物品运输车辆、旅客运输车辆驾驶人,遵守法律、安全行车,一旦触发上述法律将负刑责,特别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引起高度重视,一旦被追究刑事责任,将被开除公职。2015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的 《刑法修正案 (九) 》中增加了危险驾驶应当追究刑责的情形和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追加刑责的情形,其中包括:“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此次事故发生时,车辆类型为中型普通客车的涉案校车实际载客人数已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 80% 以上,属于 “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以上就是校车超员入刑的具体规定的全部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而言之,中型普通客车(校车)实际载客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80%以上,即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对于具体案件,您可以根据上述条款具体分析,得出大概的处罚标准。如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访问网站,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
  
  
  

·遇交警查酒驾调头跑了会怎么样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


·合同上交到公司法律部门如何做好审核?
      合同上交到公司法律部门如何做好审核? 公司法务部门承担着为该公司防范风险的重大责任,不管是合同的拟定,公司制度的修订,亦或者是关于法律方面的疑问,都需要公司法务部门的介入,它在公司中处于一个重要的作用,更是一家公司的保护所,那么合同上交到公司法律部门如何做好审核呢? 公司法律...


·增加注册资本末实交能否变动
      增加注册资本末实交能否变动?理论上是可以的,《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均未禁止或限制公司在原注册资本缴足前新增注册资本。 另外,从法理上看,公司注册资本未缴足的情况下增资,产生的是股东对公司缴纳新增部分出资的义务,并不减损原股东负有的对公司缴纳...


·我们都知道,房屋作为不动产是可以在市场上进行交易的,但是只要
      我们都知道,房屋作为不动产是可以在市场上进行交易的,但是只要进行交易,就一定会产生手续费,但是具体而言房屋买卖交易的手续费有哪些,很多人对此并不清楚,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详细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屋买卖交易手续费有哪些 (一)房屋交易是在中介进行的房产交易,...


·交通肇事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
      一、交通肇事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 根据《刑法》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


·车祸致伤对方全责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车祸致伤对方全责赔偿的规定是什么?车祸致伤对方全责赔偿的规定是首先由承担全部责任的这一方的车辆保险公司来进行赔偿,保险范围以外的一些医疗费用,误工费用再由负全责自己来进行承担,受害人可以根据伤害程度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赔偿,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失费。车...


·一、交通事故责任依据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责任依据是什么?交通事故责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


·高铁车票预售期是什么?
      高铁车票预售期是什么?一、火车票预售期 车站提前发售车票的天数就是预售期。如果铁路局的预售期是五天(含当天),即12月1日可购买12月5的车票。不同等级的列车、不同车站、不同时期,预售期不一样。 不同等级的列车,预售期可能不一样;同等级列车在不同车站的各地火车票预售期可能不一样;...


·关于购车合同的违约金的规定有哪些
      一,关于购车合同的违约金的规定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


·两车事故误工费是怎么计算的?
      两车事故误工费是怎么计算的?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能更改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对违章行为进行判定而形成的文书材料,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能更改吗这个问题,很多人是抱有疑问的,这些都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情,那么交通事故责任书更改的情况具体是怎样的?行政行政复议(诉讼)的具体要求又是什么呢?为您解答疑问。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能更改吗 ...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