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是怎样的?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对财产进行界定,这主要是为了区分财产的性质,然后进行处理。其中夫妻财产分为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那么关于夫妻共同财产该如何来界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夫妻共同财产如何界定
  
  1980年《婚姻法》采用的夫妻财产制是婚后所得共同制,不仅规定婚后所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共有,而且由夫妻双方共同管理、受益和处分。这在当时确实起到了保障婚姻家庭制度的稳定和维护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利益的积极作用,但与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注重个人权利的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存在矛盾。《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受益;
  
  (三)知识产权的受益;
  
  (四)继承或赠与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包括: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明确了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
  
  明确了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除当事人约定外,夫妻婚前的个人财产不再随着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自动转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欠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该规定允许婚姻当事人在不违背民法、《民法典》基本原则的前提下自由处置自己的财产,最大限度地满足了婚姻当事人对调整夫妻财产的多元需要,并充分考虑了对夫妻之外第三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民法典》所称“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夫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这一解释就是对他人合法权益保护的体现。
  
  二、精神损失费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所谓精神损失费,也叫精神损害赔偿,是指公民因人格权受到不法侵害而导致精神痛苦,侵权人给予受害人一定的经济赔偿予以抚慰。然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精神损失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妻一方的财产,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我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的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精神损失费是公民的人格权受到损害而取得的赔偿,即使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而取得的,我们认为可参照《民法典》规定精神,宜确定为夫妻中受害一方的个人财产。
  
  经过界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在离婚的时候就需要进行分割,通常情况下是在夫妻之间均等的分割,但需要适当的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我们会根据你的实际问题帮助你解答的。
  
  

·婚前财产要公证的情形有哪些
      如果您以为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只是未婚夫妻,那可就错了。已婚夫妻也可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只不过双方订立的协议内容只涉及各自的婚前财产,而不涉及婚后双方取得的财产。那么,不禁有人要问,婚前财产要公证的情形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婚前财产要公证的情形有哪些 婚前财...


·女人再婚抚养权如何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就我国实际情况来说,离婚案件在民事案件中所占的比例是比较高的,就司法实践中,孩子的抚养权是离婚案件中瓶颈性质的难题。故而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对女人再婚抚养权如何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等问题进行了概括性的规定。 一、女人再婚抚养权如何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


·取保候审满一年国家赔偿如何申请?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其职权的过程中,对公民的财产安全、人身安全等权利造成伤害,这时受害人就可以申请进行国家赔偿。国家赔偿的情况有很多种,其中对于取保候审,如果被定罪,或者满足条件的其他情形,当事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那么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取保候审满一年国...


·不按离婚协议书履行怎么办
      夫妻离婚协议书当中约定的内容有很多,包括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以及债务的承担等等,而有的人在签了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手续后又不按照约定的内容来履行。那不按离婚协议书履行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协议离婚因为它的快捷方便,成本低,冲突相对较少,成为了许多欲冲出围城的人们...


·怎样追讨抚养费,有没有诉讼时效
      离婚后最容易产生离婚夫妻双方纠纷的问题就是抚养权的问题,因为只有一方拥有抚养权,而另一方需要根据法律要求定期给予孩子的抚养费,在这种情况下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容易出现不给予抚养费的情况,导致另一方和孩子的权益受到侵害,那如果出现不给予抚养费的情况应该怎样追讨抚养费呢? 怎样追讨...


·诉讼离婚可以不分财产吗?
      诉讼离婚可以不分财产吗 答案是可以,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是法院是会受理的,所以可以采取只起诉离婚不分割财产。 法律并没有禁止离婚时不分割财产的行为,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调解无效...


·一、离婚财产公证所需材料有什么?
      一、离婚财产公证所需材料有什么?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夫妻办理财产公证需要带上结婚证;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


·哺乳期起诉离婚要多久
      哺乳期对于刚经历完生产的女性而言,身体尚处在恢复期,心理也处在调试期。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女方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从法律层面给予了特殊保护。但是如果哺乳期内,如果女方起诉离婚或男方起诉离婚被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的,离婚诉讼就产生了。但程序上与一般的离婚诉讼程序并无不...


·离婚后男方可以要回抚养权吗?
      夫妻双方办好离婚手续后,子女的抚养权就有了归属,一般情况下是归女方所有。男方承担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并享有探视权。出于对子女的疼爱,有时候,男方会提出要回抚养权的请求,这方面引发的纠纷案件也不少。那么离婚后男方可以要回抚养权吗?下面我们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离婚后男方可以要回抚养权...


·感情破裂了,如何一方起诉离婚协议
      现如今,离婚率越来越高。离婚的提起既可以依照双方的协议,也可以由一方或者双方向法院起诉离婚。当然,诉讼离婚有确定的流程,当事人不能任意改变。所以,了解起诉离婚的手续也是必要的。那么,感情破裂了,如何一方起诉离婚协议?我们为您解答。 一、如何一方起诉离婚协议? (一)提交起诉...


·分居半年自动离婚吗,分居离婚有哪些条件
      分居半年自动离婚吗?在我国,夫妻可以通过分居的方式来离婚,但此时也必须要认定夫妻感情破裂,这样法官才会做出离婚判决。那到底夫妻分居半年时间的是否能离婚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分居半年自动离婚吗 我国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夫妻离婚可以协商去民...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