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离婚必须付抚养费吗,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给?

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如果夫妻离婚正好家里的孩子尚未成年的话,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就要支付抚养费,这是履行自己抚养义务的一种体现。那这意味着离婚必须付抚养费吗?我们收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必须付抚养费吗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在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给付的问题上,需要综合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实际上是可以的,但有条件。正如上面所言,支付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但是父母也可能在特定情况下无力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如果此时强迫父母继续支付孩子抚养费,则从道理和法律上都是说不通的。
  二、什么情况下离婚能不给抚养费
  
  (一)好商好量,达成一致
  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孩子的成长条件保持不变。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也就是说,只要夫妻一方对方不给、自己多给,那夫妻就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
  (二)撕破脸皮,告上法庭
  现实中夫妻常常就不给孩子抚养费难以达成协议,那就只能向法院起诉了。一般来说,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分为三种情况: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2、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3、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如果需要支付抚养费的一方丧失了劳动能力,同时也没有其他经济收入的话,这样的情况下可以减免抚养费数额。也就是说夫妻离婚并不是必须要支付抚养费的,这还要看实际情况是怎样的。
  
  
  

·服刑人员离婚抚养权怎么规定的?
      服刑人员离婚抚养权怎么规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首先是建立在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的。结合父母双方抚养能力和抚养情况等妥善解决的。由于一方正在监狱服刑,并没有抚养条件。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判决由服刑人员抚养的情况会非常小。夫妻一方正在服刑的如何离婚?虽然,此时也...


·拘传通知家属时间
      拘传通知家属时间拘传,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对不配合调查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有权拘传。但拘传是否会通知家属呢?我们整理了有关拘传通知家属时间的相关信息,详细请阅读下文。 一、拘传是否会通知家属 拘传是我国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体系中强制力最轻的一种,公...


·婚姻法中抚养费包含哪些《婚姻法》第21条规定:“
      婚姻法中抚养费包含哪些《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权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的抚养费的权利.”所谓抚养,主要强调的是教育和保护。第一,父母因为子女提供必需的物质生活条件,在日常生活中对子女予以照顾,以保障子女的生存...


·济南离婚财产律师费收费标准
      ? 济南离婚财产律师费的收费标准要根据当地的省政府或市政府根据市场的情况颁布政府指导价,所以并不是全国所有地方的律师收费都是一样的。离婚官司是属于民事诉讼之中的一种,适用于政府指导价,并不适用于市场调节价。并且涉及到婚姻的案件,律师不能进行风险代理,故律师不能收取风险代理的费用...


·起诉离婚的需要什么条件
      夫妻二人感情不和,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向法院起诉离婚的,需要满足一定条件,那起诉离婚的需要什么条件?其实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是要符合相应的条件才行。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起诉离婚要满足哪些条件吧。 一、起诉离婚的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的条件包...


·办理登记结婚需要带什么材料
      办理登记结婚需要带什么材料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婚姻状况证明(有单位的由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村民和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者、从业人员、失业人...


·签了离婚协议书能反悔吗
       夫妻已经签订了离婚协议书能反悔吗?有些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因为一时冲动而离婚,离婚之后对自己签署的离婚协议又反悔了,想获得更多的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时候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签了离婚协议书能反悔吗 离婚协议书是对夫妻双方关于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


·分居是离婚的理由吗?
      夫妻长时间分居两地的,这肯定不利于夫妻感情的交流,时间一长还会导致夫妻离婚。这种情况下,分居是离婚的理由吗?相信很多人都不太清楚,要是分居属于离婚的理由,那么这种情况下法官就要准予夫妻离婚。下面我们为你详细解答这方面的知识。 一、分居是离婚的理由吗? ? ?首先,根据我国《婚姻法...


·离婚补偿金有限额吗,离婚赔偿的条件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一方存在法律规定的过错责任,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要求赔偿金,也就是补偿金。补偿金的数额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就有很多人在问离婚补偿金有限额吗?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补偿金有限额吗? 离婚补偿金是没有限额的,这是需...


·国家赔偿的程序是怎样的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法制进程也在不断加快,人们的法制意识也不断提高,更加关注自身权益。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有的时候会遭到国家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侵权,这时就需要申请国家赔偿,因此就需要知道国家赔偿的程序是怎样的,下文为您介绍。 一、国家赔偿定义和分类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


·离婚案件的审理期限有多长
      一、离婚案件的审理期限有多长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期限: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