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减免子女抚养费

父母对未成年的孩子有抚养义务,夫妻离婚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仍需对孩子承担相应的责任,抚养费大多数是有夫妻双方协商而成的。而实践中也会因为一些特殊情况而需要减免抚养费,那到底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减免抚养费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减免抚养费?
  相对应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亦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3)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适当减少或者免除。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不是继父或者继母的法定义务,如果继父或者继母不愿意负担,生父或者生母还应当继续承担抚养费。需要注意的是,无论要求增加还是减少抚养费,在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的特殊情形消失时,对于增加抚养费的,可以要求恢复按原定数额支付;对于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应当恢复给付。
  二、国家规定的抚养费最低标准是多少
  我国婚姻法中规定:在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则负担必要的生活费以及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子女的抚养费该给多少更多表现出的是父母对子女的一种关爱之情,而不应该作为逃避抚养义务,减免子女抚养费的一种手段。我国对于子女抚养费的最低标准没
  有明确地强制性规定,但是在法院具体的判决中,会遵循以下二个标准。这一标准是在考虑保障孩子基本的生活、学习等需要的基础上设定的,在诉讼时法院会根据
  这一标准规定数额。另外,如果是夫妻双方协议确定子女抚养费时也可以参考这个标准。这样看来,我们也可以把这个标准看作是一个最低子女抚养费的最低标准。
  可以参考这个标准,也可以超过这个标准,但不要低于这个标准,因为这是保障孩子健康成长的必要经济条件。(一)一般情况下,法院判决子女抚养费的数额,考虑三个方面,即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二)然而法律上为了避免支付子女抚养费过低,无法有效保障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发生,结合父母双方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对于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抚养费的问题规定了较为详细的标准。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只三十。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在生活中,大多数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健康的成长,当夫妻双方离婚后,都会尽可能的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但是,对于应特殊原因想要减免抚养费的情况,夫妻双方应相互谅解,协商出最好的解决措施。如您想要了解更多的信息,可咨询网的在线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问题。
  
  
  

·双方都起诉离婚应该怎么处理
      夫妻双方都通过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这种情况并不是没有,也就是说在离婚诉讼请求当中,双方都属于原告方要求和对方解除婚姻关系。其实这种离婚诉讼请求,更多的情况下不是要解除婚姻关系,而是针对婚姻关系解除以后的财产分割,抚养权等这些要求法院进行判决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双方都起诉离婚...


·孕妇能起诉离婚吗?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相信您都了解,女性在怀孕、生育、哺乳期间确实十分辛苦,所以法律为了保护女性的合法权益,?规定了在此期间如果女方没有任何过错,男方不能提出离婚。不过在实践中会有女性在怀孕期间起诉男方要求离婚的情况,那孕妇能起诉离婚吗?离婚程序是怎样的?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孕妇能起诉离婚吗? 根...


·一、家庭共有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区别是什么?
      一、家庭共有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区别是什么?1、主体不一样:前者主体是全体家庭成员;后者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2、财产来源不同:前者是全体家庭成员的共同劳动所得和各自劳动所得的财产,后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3、《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


·农村户口与城户口抚养费区别是否存在?
      抚养孩子是父母的义务,不会因为离婚而发生变化。双方办好离婚手续后,会确定抚养费金额及支付方式,这要在离婚协议书中写清楚。而农村和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现在农村家庭离婚的情况也不少。那么农村户口与城户口抚养费区别有吗?下面我们就给您讲一讲。 一、农村户口与城户口抚养费区别有吗?...


·有案底离婚争抚养权有利吗?
      夫妻诉讼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是双方争夺的焦点问题,法院也会本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选择其中的一方抚养子女。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因素有很多,例如是否曾经经常打骂子女等。当然,也有人会问有案底离婚争抚养权有利吗?我们下面就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有案底不会影响抚养权 父母对子女有...


·四川离婚率为什么那么高?
      以2021年为例:2021年上半年全国离婚率约为0.68‰,登记离婚对数达到96.6万对。近两年,在受到疫情、婚姻法的调整(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为了贯彻民法典有关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年轻一代结...


·事实婚姻能分财产吗,怎么分
      事实婚姻能分财产吗,怎么分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


·我在外卖中吃到蟑螂,可以找商家索要赔偿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外卖食品变质的,消费者是可以要求食品经营者进行赔偿的,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


·境内离婚会分割境外财产么 一、境内离婚会分割境外财产么?
      境内离婚会分割境外财产么 一、境内离婚会分割境外财产么? 法院只能对夫妻财产中属于中国的部分进行分割,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同时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同...


·离婚后女方不让探视权吗
      离婚是结束不和谐夫妻关系的合理方式,但在子女问题上却总是牵扯不清,为与另一方断绝关系,或者不希望小孩与另一方再有接触,因此有些女方在得到子女抚养权后会拒绝让男方探视孩子,那么法律上离婚后女方不让探视权吗?我们为你解答。 一、 探视权定义 探视权,即指父母对自己子女的探望权,就是父...


·离婚后一方未能履行职责可以起诉吗?
      离婚后一方未能履行职责可以起诉吗 一方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应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