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东莞大旗劳务公司法人代表是什么?

东莞大旗劳务公司法人代表是什么?我们知道任何一家企业公司都要有主要负责人,一般就是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在法律上叫做法人,对公司的发展有着很重要的导向作用,通常会直接影响公司的发展方向,因此对法人的职权以及义务有着严格的规定和说明,那东莞大旗劳务公司法人代表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法定代表人是什么人?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38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法人机关的一种。法人是是作为组织的企业,法律赋予其拟制的人格,但作为拟制的“人”。通俗的理解:“法人不是人”,是指依法成立的组织,法人不具有自然人所有的意思能力和行为能力,必须借助一定的自然人完成,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自然人。法定代表人是法人民事行为能力的主要实现者,对外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与代理人的法律地位不同。法人与代理人是委托代理关系,代理权源自法人的单方授权。而法定代表人与法人之间是代表法律关系,代表权是由法律和章程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当然就是法人的行为。法人不仅应对法定代表人在职权范围内进行的合法民事行为的后果负责,而且对法定代表人在执行职务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的后果,也应承担民事责任。
  二、董事长与总经理,谁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根据2005年10月27日修订通过的最新《公司法》,引入“私法自治”理念,法律不再强制介入企业内部管理,鼓励并加强公司自治,交由公司在章程中规定谁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公司章程中明文约定。【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三、法定代表人的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就是企业法人的行为,因而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本企业/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向第三人直接承担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只是向本企业/公司承担因自身过错而产生的民事责任。但由于单位违法可能会受到双重制裁,除了法人的单位责任外,法定代表人作为主管人员也应当承担个人法律责任,具体分为以下几种:1、因经营过错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民法通则》第43条: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58条: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对第三人责任后,可以追偿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赔偿责任。2、法定代表人因单独或者共同侵害单位财产可能承担的民事侵权法律责任《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3、因违法行为而受到的民事制裁--罚款、拘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1条: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如果查明企业法人有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所列的六种情形之一的,除企业法人承担责任外,还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给予罚款的处罚;对需要给予行政处分的,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由有关部门决定处理;对构成犯罪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检察机关。第62条: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依法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人采用罚款、拘留制裁措施,必须经院长批准,另行制作民事制裁决定书。被制裁人对决定不服的,在收到决定书的次日起十日内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决定暂不执行。公司的发展和很多人的利益息息相关,因此公司法人的失误或者滥用职权必将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与此同时也会给公司的人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为了保障绝大数人的合法权益,对公司法人的职权义务在公司法中详细的说明规定,保障很多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申请工伤认定要多久才出结果?
      在我国,能够做出工伤认定的部门只能是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而其他部门作出的认定结果,一般都是不具有法律效力,自然也就得不到认可。但是在受理了认定申请之后,通常申请工伤认定要多久才出结果呢?若你不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申请工伤认定要多久才出结果 行政部门受...


·劳动合同法辞职终止五金一险该如何处理?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法律系统的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企业为员工购买了五金一险,但具体的五金一险是什么?它的缴纳比例是多少,以及按劳动合同法辞职终止五金一险该如何处理?这是许多劳动者都感到困惑甚至迷茫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带来相关的介绍。 一、五险一金具体是指哪些? “五险一金”讲的...


·企业采取什么途径辞退老员工?
      企业采取什么途径辞退老员工?企业辞退老员工一般会采取预告性辞退的方式。预告性辞退。预告性辞退是指企业在辞退职工时,按照法律的规定提前30天通知职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的方式辞退职工的行为。主要有以下情形:(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位另行安排的...


·不属于工伤事故法院怎么判?
      不属于工伤事故法院怎么判? 一、不属于工伤事故法院怎么判? 不属于工伤的应当由自己赔偿,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


·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分为几个等级,施工过程质量怎么管理
      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分为几个等级,施工过程质量怎么管理 工程建设完毕后一般都需要到管理监督部门进行鉴定评级,只有评级合格后才能够将工程建筑投入使用,如果不合格的话就需要对其进行整改,否则是无法投入使用的,当前许多人对工程建设质量的评级不了解,不知道有哪些等级评定,那在工程的建设方面工...


·劳动者在找工作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这样的工作单位:它的内部
      劳动者在找工作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这样的工作单位:它的内部章程规定,员工迟到要罚款、员工的工位不干净要罚款等等。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单位克扣工资合理吗?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吧。 一、单位克扣工资合理吗 具体说来,无故克扣工资主要是指用人单位无正...


·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是几年
      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是几年由于工程的施工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因此,对于债权方来说,千万要重视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问题。而根据法律的规定,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是几年呢?如果债务方拖欠工程款不还,而债权方决定追讨工程欠款时,如果发现工程款已过诉讼时效怎么办?本文将为您一一解答这两个问题,希望...


·员工入职协议书范本具体是怎样的?
      在被一家公司录取之后,接下来你首先要做的便是签员工入职协议书。这是正式进入公司的第一步。虽然不同用人单位的员工入职协议书不尽相同,不过亦是大同小异。那么,员工入职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介绍一个比较标准的员工入职协议书范本。 甲方(使用部门)名称: 乙方(受聘人员)...


·兼职会计劳动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兼职会计劳动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甲 方:_________(聘方) 乙 方:_________(受聘方)(本职工作单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甲乙双方已相互介绍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内容的有关情况,在自愿平等和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


·有事实没有证据证明跟公司的劳动关系怎么办?
      维权须有侵害与侵权事实存在,同时,要有相应的证据证明事实的成立才能有效维权。没有相应的证据,即使告了也很难得到法律或法院的支持。没有证据支持除非侵害人或侵权人能主动承认或承担外,没有胜算的把握。证据是客观事实发生展的印证材料,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全部诉讼活动实际上都是围绕证...


·法律规定劳务分包有几种形式
      法律规定劳务分包有几种形式 一、劳务分包有几种形式 第一种形式 自带劳务承包。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长招募,人员的住宿、饮食、交通等由企业统一管理,工资由企业监督工长发放或由工长编制工资发放表由企业直接发放。 在该形式中,公司将...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