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拘传刑事诉讼法的相关知识有哪些?

拘传这个词想必您都听说过,在一起刑事案件中,司法机关可以对相关案件的嫌疑人或者被告采取拘传措施进行案件的审讯工作,拘传是一种强制性措施,因此需要有相关的手续流程才能进行。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拘传刑事诉讼法的相关知识有哪些?
    拘传刑事诉讼法的相关知识有哪些?
    一、什么是拘传?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拘传是我国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体系中最轻的一种。
    二、 拘传和传唤的区别
    在刑事诉讼中,拘传和传唤虽然都是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接受讯问,但二者是性质不同的诉讼行为。具体来说,拘传和传唤两者的区别表现在: 1、强制力不同,传唤要求被传唤人自动到案,而拘传则是强制被据传人到案; 2、适用的对象范围不同,传唤适用于所有当事人,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诉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和被告;拘传的对象只限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其中,传唤并非拘传的必经程序,公检法可以直接拘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三、 拘传的决定主体和执行主体
    有权决定适用拘传的机关包括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其他行使侦查权的机关也有权适用拘传的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执行拘传决定的权利。
    四、 拘传的期限
    《高检刑诉规则》第80条规定:一次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两次拘传间隔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12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方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拘传时,执行人员不得少于2人,且应当出示拘传票。
    五、拘传的主要程序是:
    1、填写《拘传证》,并报负责人审批。办案人员根据办案情况,认为需要采用拘传措施的,应首先填写《拘传证》,然后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的负责人审批。  2、拘传的执行。拘传应当由两人以上的执行人员执行。拘传时,应当向被拘传人出示拘传证,对抗拒拘传的,可以使用械具,强制到案。  3、拘传的次数与时间。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拘传次数,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不得以连续拘传的方式变相拘禁被拘传人。拘传持续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12 小时。如果在12小时内讯问不能结束,要立即放回。如果需要,可再次拘传。两次拘传之间的间隔时间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但要保证被拘传人有充分的休息时间。  4、拘传的地点。根据公安部《规定》第60条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35条规定,拘传的地点,应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的市、县以内。如果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单位、户籍地与居住地不在同一市、县的,拘传应当在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市、县进行;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在犯罪嫌疑人户籍地或者居住地所在的市、县内进行。  5、拘传的结果。公、检、法机关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拘传到案后,应当立即讯问。讯问结束后,应根据案件的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认为依法应当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可以采用其他相应的强制措施;认为不宜适用其他强制措施的,应立即释放,不得变相扣押。  上文所述就是拘传刑事诉讼法的相关知识,我们了解到拘传和传唤的区别以及拘传的主要程序,我们的司法机关要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进行拘传首先要有拘传证上报于法院进行审批,然后才能展开拘传工作。其他相关信息请联系进行了解。
  
  
  

·缓刑一般判几年
      看具体情况定,中国刑法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刑法》第七十二条【缓刑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


·缓刑制度适用对象是哪些人 缓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缓刑并不属于刑罚种类中的任何一种,这仅仅是刑事处罚中的一种特殊制度,当然这种制度对罪犯来讲是很有利的,因此也有不少罪犯在诉讼过程中会为自己争取缓刑。但缓刑制度也有自己的适用对象,那究竟缓刑制度适用对象是哪些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缓刑制度适用对象是哪些 其一是被判处拘役或...


·刑事拘留后多久会批捕?
      一、刑事拘留后多久会批捕?刑事拘留后,一般会在十天内批准逮捕;特殊情况下,十四天内批准逮捕;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最长可以到三十七天,其中七天是检察院审查逮捕的期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二、《...


·怎样能够申请减刑,减刑如何申请
      罪犯在服刑的过程中,不仅减刑的机会是要靠自己争取,而实际让监狱主管部门给自己减刑的话,也是需要提出申请的。那么罪犯通常怎样能够申请减刑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样能够申请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


·刑诉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是什么?
      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健全,广大市民对于刑诉法一定听说过,涉及刑事诉讼的一些违法犯罪活动,在刑诉法中都有详细的规定。刑述法的每一条内容,所规定和针对的具体犯罪案情都不相同。以下资料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刑诉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是什么的相关资料。想要了解的同学可以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来看...


·过失损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四个构成条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与通讯相联系的公共安全。其破坏的对象是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即广播电台、电视、电报、电话或其他通讯设备。如广播电台发射和接收电波的机器设备、电话交换设备、通讯线路、收发电报的设备、电视收发设备等。这些设备必须是正在使用中,并且是直接用于广播、电...


·未成年犯罪过20年抓到怎么办?
      一、未成年犯罪过20年抓到怎么办? 如果之前犯罪的时候公安机关已经立案,则不受追诉期限制,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当时未立案,本案已过20年不受追诉期限制,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犯罪时属于未成年,不适用死刑,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


·恶意诉讼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即可立案。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


·中国对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怎样的
      中国对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怎样的?《刑法》第二百零八条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或者出售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


·生产假药生产劣药罪怎么处罚?
      生产假药生产劣药罪怎么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 ,生产、销售劣药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明知是劣药而进行生产、销售,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根据刑法第142、150条的规定,以及《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问题的解释》 [3] ,...


·绑架罪、抢劫罪等的区别有哪些
      绑架罪、抢劫罪等的区别有哪些1、客体不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2、客观要件不同。抢劫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财物的所有人、经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