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撤销婚姻民事判决书的格式是什么

我国的婚姻法当中有着明确的规定,针对不符合国家婚姻登记情况的人员,婚姻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对婚姻进行撤销,撤销婚姻的民事判决书通常由法院出具。撤销婚姻的执行是在符合国家新婚姻法的规定的情况下进行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撤销婚姻民事判决书的格式是什么?
  
  一、撤销婚姻民事判决书的格式是什么?
  
  ××××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一并审理的民事案件用)
  
  (××××)×行民初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因不服(行政主体名称)(写明案由)一案,本院已以 (××××)×行初字第××号(具体案号)立案。×××(申请人名称)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向本院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写明具体民事纠纷的案由)。本院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或依法由审判员×××独任审判),于××××年××月××日公开(或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写明本案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写明原告的诉讼请求、主要理由以及原告提供的证据等)。
  
  被告×××辩称,……(写明被告的答辩请求、主要理由以及被告提供的证据)。
  
  第三人×××述称,……(写明第三人的意见、主要理由以及第三人提供的证据、依据等)。
  
  本院依法调取了以下证据:……(写明证据名称及证明目的)。
  
  经庭审质证(或庭前交换证据、庭前准备会议),……(写明当事人的质证意见)。
  
  本院对上述证据认证如下:……(写明法院的认证意见和理由)。
  
  经审理查明,……(写明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必要时可增加相关行政裁判认定的事实)。
  
  本院认为,……(写明判决的理由。必要时可增加相关行政裁判理由)。依照……(写明判决依据的法律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条、款、项、目)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二、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我们可以看出,在判决书当中,针对原被告双方,判定结果,依据的法律等这些重要信息,都会在判决书当中标注清楚。另外针对可撤销婚姻的原因,我们也在上文当中为您进行了详细的解答,您可以参考一下。
  
  

·有关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有关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


·离婚要走法律程序应该要怎么走
      离婚要走法律程序应该要怎么走 一、离婚要走法律程序应该要怎么走 (一)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为行政方式,夫妻签订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


·法院判决离婚后财产分割一方不配合
      现如今离婚率越累越高,伴随着离婚当中的纠纷事件也越来越多,离婚中有许多法律知识需要我们懂的,财产分割问题是离婚法律中比较重要的一方面,法院判决离婚后财产分割一方不配合怎么办?以及财产怎么分割?为您解答。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一方不配合的措施 1、如果有可供执行财产,你可以申请法院强...


·女方放弃抚养权的离婚协议应该怎么写
      女方放弃抚养权的离婚协议应该怎么写 女方放弃抚养权的离婚协议应该怎么写 协议人(男方):身份证号: 协议人(女方):身份证号: 协议人为明确婚前婚后双方财产所有权、债权债务承担及其他与财产权益相关的法律事宜,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特作如下协议: 1、女方自愿放弃相关子女的...


·离婚孩子探望是否受法律保护
      在现实生活当中,很多夫妻在离婚以后,夫妻双方之间的关系可以说冷若冰霜,甚至会存在另一方直接不让对方对孩子进行探视,其实这样做已经严重违反了国家的规定。即使在离婚以后,另一方也是可以对孩子进行探视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离婚孩子探望是否受法律保护? 一、离婚孩子探望是否受法...


·十级伤残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是怎样的
      在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发放的工伤补偿费用当中,其中有一部分费用是包括对子女的抚养费的。有些时候,如果因为工伤导致劳动者的劳动能力有所下降,这种情况下肯定劳动者的收入和工作等方面都是会受到影响的,因此用人单位就必须进行一些赔偿。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十级伤残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是怎样的?...


·抚养费可以减少吗,能否减少抚养费数额
      子女抚养费是父母支付给子女用于生活、学习的必要费用。子女抚养费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当力不从心时,子女抚养费可以减少吗?抚养费有件减少,肯定也有增加的时候,那么子女何时可要求增加抚养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抚养费可以减少吗 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下列条件出现时,可以...


·重婚罪取保候审会判缓刑吗
      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根据《刑法》第72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离婚经济补偿满足哪些条件
      离婚经济补偿满足哪些条件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1)婚后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适用家务补偿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夫妻对婚后财产进行了约定。这种约定只能是对婚后财产的约定。针对此种情况,如果离婚时按 照约定分割财产,则对...


·胁迫婚姻有没有法律效力
      胁迫婚姻有没有法律效力被胁迫结婚的婚姻是否有效取决于受胁迫的一方是否在相应的时间内向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一般情况下,受胁迫的一方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对于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则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登记机关...


·一、离婚财产留给儿子公证有用吗?
      一、离婚财产留给儿子公证有用吗?1、离婚房产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事间订立书面赠与合同父母已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应认定赠与立补办户手续并所房产户都要办理公证想要更放心点办理户公证2、事准备材料亲自房产局直系亲属买卖公证处填写关表格准备办理直系亲属房产公证材料双必须亲自公证处提公证申请...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