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非法集资犯罪的形式包括哪些?

非法集资是指个人或单位并未通过政府的相批准,私自通过发行股票等方式筹集资金的一种行为。非法集资对社会的正常经济秩序产生了严重的影响,并使非法集资的参与者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为了对非法集资作更多的了解,今天我们和您聊一聊?非法集资犯罪的形式都有哪些,一起来看看吧。
  
  一、非法集资犯罪的形式包括哪些?
  
  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
  
  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6、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7、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8、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9、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11、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2、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3、以高利诱惑投资养老公寓、养生度假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4、以“教育储备金”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5、以开展P2P网络借贷业务(理财-资金池模式、以不合格借款人在平台上发布虚假借款信息、典型的庞氏骗局)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二、非法集资的特点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因此才会使得许多投资者落入非法集资的陷阱。非法集资在各行各业均有发生,因此我们要了解非法集资的形式以及它的特点,在日常的投资过程中对投资的项目进行仔细的考察,提前对非法集资作出防范,以免自己的经济遭受巨大损失。
  
  

·缓刑是否可以减刑,判缓刑之后还能减刑吗
      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判处缓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减刑。既然两者有重合之处,那缓刑是否可以减刑?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缓刑是否可以减刑...


·刑事伤情鉴定时间是多久?
      准确了解刑事伤情的鉴定时间判断标准,对于自身合法权益有相当重要的意义。准确了解鉴定时间,避免个人利益因为超过规定的时间而受到损害,对每个人而言都是很有必要的。下面我们就和您聊一聊刑事伤情鉴定时间的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您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一、什么是伤情鉴定?所谓伤情鉴定,是指确...


·绑架小孩判刑是怎样的,认定绑架罪应注意什么
      生活中,我们经常见到的情形就是犯罪分子控制小孩后,再打电话跟小孩的父母索要钱财,这种行为就是绑架。你知道绑架小孩,判刑是怎么判的吗?下面,我们为你介绍绑架小孩如何判刑,以及认定绑架罪应注意的相关问题。 一、绑架小孩判刑是怎样的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


·最高人民法院刑诉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
      为了防止公民实施犯罪行为,国家相关立法机关制定劳动刑事诉讼法,在该法规中对各类犯罪行为的处罚都有明确的记载,但尽管如此,犯罪现象还是屡见不鲜,故而最高人民法院刑诉法解释对审理此类案件的原则、程序等进行了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刑诉法解释 第一章 管 辖 第一条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刑事诉讼法关于抗诉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关于抗诉申请条件是什么? 1.人民法院采信自行收集的证据,未经庭审质证即作为裁判的根据,导致裁判错误的。 2.人民法院不采纳公诉人庭前收集并经庭审质证的有效证据,仅因被告人翻供而判决无罪或改变事实认定,造成错误裁判的。 3.人民法院审判活动严重违反法定诉...


·新刑法对虚假诉讼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新刑法对虚假诉讼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 新刑法对虚假诉讼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第三百零七条 之一 【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


·盗伐林木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盗伐林木罪是一种较为严重的刑事犯罪,其不仅非经合法批准而秘密砍伐,而且行为人还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侵犯了国家、集体或个人对林木的所有权。刑法为打击这种犯罪,将盗伐林木罪的最高刑罚设定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一般是怎么来认定盗伐林木罪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盗伐林木罪怎么...


·自然人犯罪与单位犯罪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就是行为人的行为违法了刑法的规定,对受害人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的行为,犯罪是需要坐牢的,一般量刑的时候,还要根据行为人的行为考虑加重或者减轻,总之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那么自然人犯罪与单位犯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自然人犯罪与单位犯罪的区别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


·妨害植物检疫罪既遂一般判多久?
      妨害植物检疫罪既遂一般判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妨害植物检疫罪可以判绘刑吗?构成妨害植物检疫罪只要符合条件是可以...


·缓刑和死缓的区别有哪些 死缓改判无期徒刑如何处理
      有的罪犯在被法官判刑的时候是同时适用了缓刑的,而对于一些罪刑比较严重的罪犯来讲,虽然不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但也会判死缓。缓刑和死缓里面都包含了一个“缓”字,这让很多人都分不清楚,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缓刑和死缓的区别有哪些 一、缓刑和死缓的区别有哪些 (一)执法方法不同。被宣告...


·刑事诉讼法一审被告抗诉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一审被告抗诉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抗诉条件是人民检察院认为刑事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按照法定诉讼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并作出改判的法律监督活动。 刑事抗诉包括两种形式: 1、第二审程序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刑事判决、裁定确...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