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安置房不管是在发放还是日常购买过程当中,必须有着严格的购买流

安置房不管是在发放还是日常购买过程当中,必须有着严格的购买流程和选房流程,否则的话,在安置房购买过程当中,就会造成一定程序上的混乱。其实对我国公民来说也是如此,即使您购买的是安置房,但是对于房子的性质和其他方面毕竟都是有所要求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安置房选房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一、安置房选房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屋拆迁的具体补偿和安置都是会由官方出具方案的,因此具有的流程是要看官方安排,但一般是按照以下流程来进行的:
  
  1、核实身份安置房对购买者有一定的要求,所以需要对购买者的身份进行核实。
  
  2、选房确认工作人员会按选房顺序号的先后顺序呼叫姓名,被呼叫到的人在现场进行选房
  
  3、公证公示选房过程将由公证处派员进行公证
  
  4、结算领房购买者凭《房号确认单》、10日内到资金结算组办理房屋差价款结算手续,并领取《领房单》,凭《领房单》到所属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安置房交接手续,领取安置房钥匙。
  
  二、关于安置房房产证问题
  
  1、拆迁安置房大多属于小产权房,即土地属于集体土地(或国有划拨土地),在政府允许之前,该类房产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
  
  2、有的地方规定:拆迁安置房满5年后,在补缴了土地出让金后,可以变成商品房性质,变成商品房性质后,可以上市买卖。但具体实施过程中,要看地方政府当时手 头的用地指标情况,有的安置房已超5年,但仍不能上市交易。在此要注意的是各地政府执行的不一样,具体应该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执行。
  
  三、安置房办理房产证需要什么证件?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收原件)。
  
  4、查档证明(收原件)。
  
  5、被拆迁人身份证;若被拆迁人是单位的,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6、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7、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收原件)。
  
  8、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9、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收原件)。
  
  10、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收件窗口领取,当事人共同填写)。
  
  我们可以看出安置房的选房流程主要是,对购买者的身份进行核实,选房工作人员按照选房顺序后的先后顺序呼叫姓名,公正公示选房过程,由公证处派员进行公证,然后最后领取安置房的钥匙等。不过,目前我国的安置房基本上小产权房的性质比较多一点。
  
  

·同居期间的房产怎么分割
      男女在同居期间不仅会有金钱方面的纠葛,为了双方的生活,在此期间还有可能购房。但由于此时双方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因此是不能以夫妻名义购房的。那要是日后分手的话,同居期间的房产该怎么分割呢?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同居期间的房产怎么分割 在无婚意的同居关系中,一方同居前按揭购...


·个人所得税租房退税规定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租房退税规定是什么?个人所得税租房退税规定是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之下,可以申请退税办理,纳税人应当在取得综合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年度汇算。如果是属于需要退税的,是否办理年度汇算申请退税是当事人的权利,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也就是可以放弃退税。如果放弃退税,可以不...


·夫妻离婚房子还在按揭怎么分配?
      夫妻离婚房子还在按揭怎么分配?夫妻离婚房子还在按揭的分配方式是由其中一方取得房屋的所有权,那么另外一方是需要对房款部分来进行现金方面的补偿给对方,如果还在还贷的话,那么后续的还款的责任的话,也是归于拥有房屋所有权的这一方,具体的分割的话大致还是平均分配。对于这种情形的房产的处理方...


·商品房屋验收标准是怎样的?
      商品房屋验收标准是怎样的?办理入住手续是收楼的正常程序,但目前发展商能让买家先验房后办手续的并不多。通常的做法是让业主先在收楼文件上签字,再发批准条,让业主到物业管理处去拿钥匙。等业主进得房去,发现存在问题,申诉起来也软弱无力。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业主应坚持先验房、后办理手续,并...


·离婚怎样分割共有房产
      通常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就会被认定为共有房产,这样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当然在离婚的时候就需要进行相应的分割了。那您知道离婚怎样分割共有房产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怎样分割共有房产 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吗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吗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不属于专属管辖。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虽与不动产发生牵连,但因诉争法律关系发生的依据是当事人间存在的合同,其性质仍属于债权债务纠纷,并非不动产物权纠纷,不应适用专属管辖,而应适用合同纠纷的特别地域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即不动...


·有时候,房屋租赁方面的纠纷是无可避免的,而此时要想通过解决纠
      有时候,房屋租赁方面的纠纷是无可避免的,而此时要想通过解决纠纷来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当事人要收集好相关的证据。那么处理房屋租赁纠纷要哪些证据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般而言,房屋租赁纠纷诉讼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举证: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


·离婚房产平分怎么支付?
      在众多离婚财产中,房产应该是最重要的一个,毕竟,房产的价值是很高的。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在房产分割上面很容易引发纠纷和矛盾。现在很多离婚诉讼案件都和房产分割有关,房产由夫妻双方共同购买,应该属于共同财产部分,双方平均分配。那么离婚房产平分怎么支付?下面我们来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


·房屋租赁纠纷处理程序
      房屋租赁纠纷处理程序 1、已按《条例》、《若干规定》纳入管理的房屋租赁行为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房屋管理机关进行调处,未纳入管理的房屋租赁行为发生纠纷的,在未完善手续之前不进行调处。 2、租赁当事人申请调解房屋租赁纠纷应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时未提供书面申请的应及时补交。 ...


·房子的产权到期了怎么办 房屋产权期限是多久
      房子的产权到期了怎么办 房屋产权期限是多久一、房子产权到期了怎么办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2、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


·以房子做抵押借条怎么打
      借条应包括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规范的借条内容如下:1、写清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2、写清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3、写清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4、应写清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