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引诱、介绍、容留卖淫罪需哪些证据

容留卖淫是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和风气的不良行为,法律为了维护健康良好的社会风尚,规定了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罪刑,那么认定容留卖淫罪需哪些证据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整理关于此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您的理解。一、认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所需要的证据?认定本罪,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进行分析:(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了男子。“他人”可以是单个人,也可以是多人,介绍对象的数量和介绍次数不影响本罪的构成。(二)客观要件 也及证据构成,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 引诱,是指行为人利用金钱、物质利益或非物质利益作诱饵,或者采取其他手段,拉拢、勾引、劝导、怂恿、诱惑、唆使他人从事卖淫活动。 容留,是指行为人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其他便利条件的行为。这里所说的提供场所,是指行为人安排专供他人卖淫的处所或者其他指定的地方。比如在行为人的长期居住地、暂时租住的房屋或者采取欺骗手段借得的亲朋好友的住居以及其他地点和处所。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里的场所,不只仅仅限于房屋,其他诸如汽车、船舶等交通工具亦可作为提供的场所。这里的提供其他便利,是指行为人为他人卖淫提供需要的物品、用具及其他一些条件,如为他人卖淫把风望哨等。至于行为人的容留行为是主动实施,还是应卖淫者或嫖客之请实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容留的时限长短,有无获利,也非所问。 介绍,是指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勾通撮合,使他人卖淫活动得以实现的行为,俗称“拉皮条”。实践中,介绍的方式多表现为双向介绍,如将卖淫者引见给嫖客,或将嫖客领到卖淫者住处当面撮合,但也不排斥单向介绍,如单纯地向卖淫者提供信息,由卖淫者自行去勾搭嫖客。(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了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行为的,都可构成本罪。(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并且明知这种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二)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三)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四)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以上就是对怎么认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问题的解答。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认定主要在于情节的轻重,这主要体现在引诱、容留、介绍的次数上,因此建议当事人及时请律师帮助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进行辩护。通过上述内容的介绍,我们可以对“引诱、介绍、容留卖淫罪需哪些证据?”的问题有较为深刻的理解,其中认定容留卖淫罪所需的证据包括犯罪嫌疑人所提供的场所,以及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其他便利条件的行为,因此要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才能对相关人员追究法律责任。
  
  
  

·哪些情形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哪些情形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一、哪些情形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1. 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2. 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


·根据法律集资诈骗判刑吗?
      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一切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违反经济秩序的行为都会构成犯罪,像集资诈骗,如果金额过大或有严重情节,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集资诈骗判刑吗?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集资诈骗和刑事处罚。 一、集资诈骗罪定义: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非法集资如何判刑?
      在我国非法集资行为主要触犯的是刑事法律这个方面当然这也是必须要具备一定条件的,其中刑法当中规定了必须要是非法集资行为情节严重的。当然,很多普通老百姓对于非法集资,规定并不是特别清楚,很多人想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非法集资如何判刑? 一、非法集资如何处理的规定是什么? (...


·刑法中绑架罪有未遂犯吗
      刑法中绑架罪有未遂犯吗 一、刑法中绑架罪有未遂犯吗? 绑架罪有未遂犯,绑架犯罪有行为犯的特征,但也有继续犯的特点。绑架行为完成以后,勒索财物或其他不法目的实现之前,扣押人质的行为仍在继续当中,在此期间,无论是否提出勒索财物或其他不法要求,只要在勒索到财物或不法要求得到满足以前...


·失火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失火罪的司法解释我国没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失火罪的司法解释,但有一些相关法律条例可供您参考。《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


·审查起诉阶段故意伤人罪案件从犯的辩护意见书是怎样的
      审查起诉阶段故意伤人罪案件从犯的辩护意见书是怎样的 一、审查起诉阶段故意伤人罪案件从犯的辩护意见书是怎样的 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________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犯罪嫌疑人_____亲属的委托并征得他本人同意...


·如何认定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枪支管理法》第16条规定:国家对制造、销售民用枪支的数量,实行限额管理。如果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擅自制造、销售枪支,会构成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那具体来说如何认定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呢?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如何认定...


·走私武器弹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人绕过关口或在没有海关或边卡检查站的地方,非法携带、运输武器、弹药进出境;有的虽通过关口,但企图以隐匿、伪装、假报等手段,欺骗海关,蒙混过关,有的则是采用藏匿、伪报等方法,以逃过邮检和海关的查验,非法邮寄武器、弹药进出国(边)境等。这些行为都是走私武器、弹药的行...


·聚众斗殴罪处罚金多少,怎么进行认定?
      从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可以知道,聚众斗殴行为属于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犯罪,一般对于这类犯罪,在对行为人进行处罚的时候,是不会判处罚金的。那么您知道我国究竟对聚众斗殴罪是如何处罚的吗?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聚众斗殴罪如何判刑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 聚众斗殴1次,...


·侵犯知识产权构成刑事犯罪吗?
      侵犯知识产权构成刑事犯罪吗? 一、侵犯知识产权构成刑事犯罪吗? 只要符合条件就会构成犯罪; 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是指投放虚假死亡危险物,妨碍社会公共安全的行为,由于危险物是虚假的,会造成社会恐慌。很多人由于法制意识不强或者出于报复社会往往做出这类行为。那么,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的处罚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为您解答疑惑。 一、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的处罚...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