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公司法对注册资本规定的差别是什么?
新旧公司法对注册资本规定的差别是什么?注册资本又称法定资本或法定资本金,是指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或实收股本总额。公司要成立就要有一定的资本,没有资本的公司不可能运营。那么,新旧公司法对注册资本规定的差别是什么?详细内容您可以阅读下文了解。
新旧公司法对注册资本规定的差别是什么?
(一) 新旧《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的规定
旧《公司法》第19条第2项: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这条规定注册资本有最低额限制且是划一的。第22条第3项:公司注册资。这一条规定在公司章程中应当载明公司的注册资本。第2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一)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二)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三)以商品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三十万元;(四)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十万元。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前款规定的,由法律、行政法另行规定。此条款规定了不同行业的公司不同的最低注册资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委会会议决定修改的《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三条:公司登记机关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登记公司的注册资本。对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登记。这是旧《公司法》及相关法规对公司注册资本的规定。新《公司法》第23条第(二)项: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第25条第(三)项:公司注册资本,这条规定公司章程中应载明注册资本。第26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通过新旧《公司法》对公司法定最低注册资本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到按旧的《公司法》成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最低需要人民币十万元,而新《公司法》规定成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只需要人民币三万元。新《公司法》还规定了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分期缴足,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在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这大大降低成立公司的门槛。这些规定都有利于活跃我国市场经济,适应了当前经济发展的趋势,同时也为再就业提供更多的岗位。
(二) 新旧《公司法》有关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比较
旧《公司法》第73条第(二)项: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第78条: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公司在公司登记机关的实收股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这一条对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了界定及对最低额进行了划一规定。同时,第79条第(四)项规定了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这就将注册资本载入公司章程中。新《公司法》第77条第(二)项: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第81条第一款对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界定,同时规定,首次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的部分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对于投资公司放得更宽松,可5年内缴足。该条第3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在第82条第(四)项规定公司章程中应记载注册资本。通过此新旧《公司法》对注册资本的规定,可以看出在法定注册资本金上,新《公司法》规定最少500万元,与旧《公司法》规定的1000万元相比,大大降低了注册公司的资本,为更多的市场主体打开了准入大门。同时,公司法规定了分期缴足注册资本的制度,这大大缩短了成立公司资金的准备时间,使更多的货币在市场中流通,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在未来的几年,我们将会看到公司尤如雨后春笋般冒出市场经济的土壤。
(三) 新《公司法》有关一人公司法定注册资本的规定
一人公司是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它是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作为股东而设立的。一人公司在国外早已规定,它是国际上公司形态发展的必然趋势。在当前我们的现实状况下,引入一人公司有非常必要的现实意义,对我国经济的发展、提高就业都有重大作用。但一人公司在我国还是一个新生事物,我们必须通过法律及相关规定对其进行规范,使它达到我们对一人公司的预期。新《公司法》第59条规定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并应当一次足额缴足。这是基于当前我国自然人从事经济活动的诚信度不够,可能对经济交易活动带来风险的原因而采取的预先防范机制。这一规定相对于非一个股东公司来说是严格多了,但是却具有很强的适用性。此外,对于不同类型的公司注册资本也有所微调。因此,因为新的公司法的施行,我们在注册公司时需要首先明确拟注册公司的类型,之后才能依据具体的法律条文进行后续流程。
·如何判断是否为企业合并
(一)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判断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一年以上(含一年)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同一方”是指对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实施最终控制的投资者:“相同的多方”是指根据投资者之问的协议约定,在对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
·沈阳公司注册流程是什么?
沈阳公司注册流程是什么? 一、沈阳公司注册成立的程序是什么?
1、公司名称核准
注册公司的第一步是向沈阳市工商局申请公司名称查名,需要股东的身份证明并签署《沈阳市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公司查名通过后,工商局颁发《沈阳市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其有效期为半年。
2、签署工商...
·新三板挂牌公司改制对发起人的要求有哪些
新三板挂牌公司改制对发起人的要求有哪些?
企业改制是一种较为常见的经济活动,企业领导层,为了增强企业的竞争力,有时会选择对企业进行改制。新三板挂牌公司是一种与炒股有关的企业,若此种类型的企业需要进行改制,发起人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你是否知道新三板挂牌公司改制对发起人的要求有...
·如何理解企业改制重组?
如何理解企业改制重组?
企业成立之后,有的法人为了能使企业得到更好的发展,就会进行企业改制重组。在企业改制重组之前,企业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方案。改制重组之后,企业资产等都会发生变化。改制重组是一项巨大的工程,涉及的工作内容有很多,如企业的账目都必须逐一清点。那么,如何理解企...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是什么根据中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以下六个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有发起人,发起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发起人应当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
·公司收购协议范本
公司收购协议范本
公司收购是一种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的方法,公司的收购包括了兼并与收购这两种方式,想要进行以上的两种收购程序首要的就是需要一份公司收购协议。下面,我们整理了有关公司收购协议范本的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司收购协议范本
转让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
·合肥私募基金公司的作用是怎样的
合肥私募基金公司的作用是怎样的 一、合肥私募基金公司的作用
?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作为专业投资管理机构,是实现集合投资,专家理财功能的核心。它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起设立、管理运营和到期清算中都要肩负重要作用。从整体上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定位体现在几个方面:...
·资产管理公司设立条件是什么?
资产管理公司设立条件是什么
资产管理公司设立条件是什么
资产管理公司设立条件:一人(一个股东)注册投资公司,注册资金需一次性到位,不能分期出资。二人或多人注册投资公司,注册资金可以分批出资,首批注册资金不低于注册资金总额的20%,其余注册资金可在5年内到位。具体详情我们看以下...
·外资公司股权转让海关手续是怎样的
外资公司股权转让海关手续是怎样的 一、股权转让的含义
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
·法院强制执行公司没钱怎么办
法院强制执行公司没钱怎么办如果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执行法院可以对其处以法拘留、罚款,并强制追回被转移的财产用以执行。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可执行的财产,法院可以下达中止执行的裁定,执行申请人无论什么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了可执行的财产即可以申请恢复执行,永远不会过期。根据《中...
·企业改制纠纷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一、企业改制纠纷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02年12月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5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2月1日起施行。为了正确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