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容留他人吸毒不构成犯罪吗

容留他人吸毒不构成犯罪吗
  
  我们知道单纯的吸毒行为在我国并不会构成犯罪,那么要是自己没有吸毒,但却让他人在自己的场所吸毒的话,这样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呢?也就是说容留他人吸毒不构成犯罪吗?可能很多人对此并不是很了解,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吧。
  
  一、容留他人吸毒不构成犯罪吗
  
  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犯罪。否则,会受到治安处罚。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第十一条规定:容留他人吸毒案(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两次以上的;
  
  (二)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被行政处罚,又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五)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其他情节严重的。
  
  二、容留他人吸毒罪如何量刑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需要注意的是,成立容留他人吸毒罪,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第二,本罪所称的“场所”,是指一切可供吸毒的空间,比如住宅、旅店、办公室和娱乐场所,等等。
  
  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的正常管理秩序和人们的身心健康。
  
  容留他人吸毒,主要指的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开设他地下烟馆或变相烟馆的行为。
  
  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
  
  所谓容留他人吸毒,是指给吸毒者提供吸毒的场所。既可以是行为人主动提供,也可以是在吸毒者的要求或主动前来时被动提供。既可以是有偿提供,也可以是无偿提供。提供的地点,既可以是自己的住所,也可以是其亲戚朋友或由其指定的其他隐藏的场所,一般则是行为人专门为吸毒者准备的某种比较固定的场所,如利用住宅、居所或租赁他人房屋让他人吸毒,饭店、宾馆、咖啡馆、洒吧、舞厅等营业性场所的经营、服务人员利用经营性场所容留他人吸毒;航空器、轮船、火车、汽车的司机管理人员利用交通工具让他人吸毒;等等。
  
  至于为他人提供吸毒场所的次数、人数以及提供时间的长短,均对本罪的构成毫无影响,即不论容留几人,也不论容留了几次,以及多长时间,都可构成本罪。
  
  3、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构成本罪,一般应以牟利为目的作为主观上的必要要件。
  
  一般来说符合以上要件就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了,但是具体该如何量刑还要看具体的案情,建议请个专业的刑辩律师帮助辩护比较妥当。
  
  如果达到的话那么此时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也是会被认定为犯罪的,否则的话仅仅是受到治安处罚,就与刑事处罚无关了。而现实中是否成立容留他人吸毒罪,也是需要作出专业的认定才行。
  
  

·认定招摇撞骗罪的情形是什么?
      认定招摇撞骗罪的情形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79条的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应当立案。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


·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是什么?
      一、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是什么? (一)走私假币案(刑法第151条第1款) 走私伪造的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二百张(枚)以上的,应予追诉。 (二)虚报注册资本案(刑法第158条) 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


·犯罪既遂的表现有哪些?
      犯罪既遂的表现有哪些? 一、犯罪既遂的表现有哪些? 犯罪既遂的类型包括四种,即结果犯、行为犯、危险犯和即时犯。 1、结果犯,指由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共同构成犯罪的客观方面的犯罪。结果犯的既遂,不仅要求有犯罪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缺少危害结果,犯罪的客观方面就不具有...


·集资诈骗共同犯罪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现代社会,是一个讲求法制的社会,虽然社会越来越稳定,人们的行为也越来越文明,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着违法犯罪行为,比如集资诈骗,对此法律规定了集资诈骗罪进行处罚,同时也规定了集资诈骗共同犯罪。那么,集资诈骗共同犯罪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集资诈骗共同犯罪...


·犯寻衅滋事罪量刑多少年
      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其实寻衅滋事罪是从旧刑法中流氓罪分化出来的一个罪名,天然带有“口袋罪”的缺陷,也就是说很多没对应罪名的行为,其实都是可以以此罪定罪处罚的。那具体来说犯寻衅滋事罪量刑多少年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寻衅滋事罪客观行为方式有哪些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


·毁坏财物8000元会被判刑吗
      会。故意毁坏财物8000元,已经达到了刑事立案标准,即使同意和解也会被判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33条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


·给罪犯通风报信属于什么罪
      给罪犯通风报信属于什么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二条 【包庇罪】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第四百一十七条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有查禁犯...


·不知情销售有毒食品罪可以缓刑吗
      要看情况,如果满足缓刑的条件就可以。缓刑的条件为:被判处拘役或者短期有期徒刑;犯罪分子确有悔改,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


·刑事案件结案要多久
      一、刑事案件结案要多久? 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具体时间要根据案件复杂程...


·量刑过重上诉可以改判吗
      视情况而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上诉案件和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二审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并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别处理,对于确有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


·恶意诉讼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即可立案。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