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日常生活中,交通事故时有发生,醉驾发生的事故更是屡见不鲜,事

日常生活中,交通事故时有发生,醉驾发生的事故更是屡见不鲜,事故发生后有的人为逃避责任,找人顶罪的案例也不在少数,这种找人顶罪的行为严重破坏了交警持法和社会秩序,今天我们就征对醉驾肇事顶替人和行为人如何罪?这个问题为您总结了相关知识,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醉驾肇事行为人如何定罪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从该解释可以看出:首先,行为人要有交通肇事后逃跑的行为;其次,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跑的目的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找人顶罪,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即离开现场。即使他在现场,也不会承认自己是肇事人,他肯定是找其他人来顶替自己的行为,由顶替人来承担自己的责任。因此,仍应认定是一种逃跑行为。行为人找人顶罪的目的是为了自己逃避法律的追究,是毫无疑问的。因此,行为人找人顶罪的行为应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
  (2)有的行为人在找人顶罪后,感到内疚向公安交警部门投案,并如实供述交通肇事犯罪事实的行为。有观点认为,象这种情况就不能认定是为了逃避法律的追究,也就不能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事后自首这不影响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就象有的盗窃犯,在窃得财物回家后感到不安又将所窃的财物主动退还失主,仍应认定其盗窃犯罪既遂一样。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法定量刑情节一旦形成,就不能回转。事后,行为人感到内心不安,主动到有关部门讲清问题,这是他原先在主观上逃避法律追究转变到主动接受处理的一个转换,也只能认定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这是另一个法定的从轻量刑情节。因此,我们不能将后来的自首去否认他当时逃避法律追究的事实。
   醉驾肇事顶替人如何定罪
  一般事故前提下,被顶替者按肇事逃逸定性处理;顶替者按妨碍公务行为看待。重特大事故情况下,被顶替者按肇事逃逸定性处理;顶替这按包庇罪、妨害公务罪定性。如果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冒名顶替者构成包庇罪。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予以包庇,以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由上可以看出,行为人按交通肇事后逃逸罪进行定罪,视情节轻重不同,而处罚不同。而顶替人在没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按妨碍公务看待,构成犯罪的还将获刑。所以我们在此提醒您,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冷静处理,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自己的责任自己承担,当然更不要酒后驾车,防止事故的发生。
  
  
  

·一、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什么吋候做伤残鉴定好?
      一、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什么吋候做伤残鉴定好? 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做伤残鉴定的时间规定是: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


·交通事故发生时,都会对当事人双方进行一个责任的判定,有时会有
      交通事故发生时,都会对当事人双方进行一个责任的判定,有时会有一方全责的情况出现,有时也会是双方都有一定责任,许多人不知道交通事故责任判断标准是什么,我们遇上这种情况该怎么做,今天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判断标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


·发生交通事故立案后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立案后怎么办?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经现场期查,属于交通事故的,经事故处理负责人同意立案:立案后,应当进行调查询问,检验鉴定,事故认定,处罚当事人等程序,涉及交通肇事罪的,在事故认定后向公安机关移送报人民检察院提起报捕和起诉,并告知受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不构成...


·一、交通事故电动车定损的流程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电动车定损的流程是什么?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受理交通事故后,需对受损车物损失价格进行评估鉴定的,应及时委托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车物损失价格鉴定。 2、对车物勘估时,价格主管部门应派出二以上经鉴定中心审核批准的评估人员。评估人员根据勘估后确认的车物受损情况,按实施...


·撞车怎么处理,有哪些
      撞车怎么处理,有哪些流程 撞车换言之就是发生了交通事故,此时对事故的处理是很重要的,关系到当事人的利益。那么您知道撞车怎么处理吗?具体有哪些步骤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撞车怎么处理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


·盗窃车内物品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的最新司法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


·一、交通事故赔偿山东的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赔偿山东的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


·居间合同交房时间约定不一致怎么办
      居间合同交房时间约定不一致怎么办在实际履行居间合同过程中,因为种种因素的影响,时常会发现基于居间合同而产生的买卖合同与居间合同内容有不一致的地方。具体到房屋居间合同中,居间合同交房时间如果与买卖合同约定不一致应该如何处理,是我们可能会遇到的问题。下面我们来解答这个问题。 一、居间...


·申请交通事故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
      人民法院在诉讼开始前,或者在诉讼开始后,为保证将来判决的顺利执行,对争议财产或者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依法采取的各种强制性保护措施的就是财产保全。那在司法实践中,受害人申请交通事故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解答吧。 一、申请交通事故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 需要满...


·二手房在交易中有很多税费
      二手房在交易中有很多税费,其中主要就是契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以房地局网签过户价为计税基数:契税计税区间为1%到3%,个人所得税计税区间为0到1%,增值税计税区间0~5%。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商品房交付时需要注意什么
      商品房交付时需要注意什么商品房交付,是商品房出卖人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重要义务之一,也是商品房出卖人与买受人争议最多的焦点问题之一,现就商品房交付涉及的几个法律问题作如下评析。 关于商品房交付时间: 《商品房买卖合同》第8条规定:“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