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非法集资中的欠条是否受法律保护?

非法集资是一些公司或团体未经部门批准向一些社会人士筹集资金的行为,往往有很多人经不住超高额利息的诱惑出资,然而大多数非法集资都是骗局,经常很多人都竹篮打水一场空,那么非法集资中的欠条是否受法律保护呢,又如何辨别非法集资,现在一起跟我们了解一下,避免更多人误入骗局。
  
  
  一、非法集资打得有欠条是否受法律保护?
  
  只要它是非法的,即使它是什么合同什么问题,这些合同将是无效的,该项目是无效的,因为这些项目产生的合同是无效的。希望要小心。
  
  二、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二)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三)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四)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五)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六)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七)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八)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九)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十)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十一)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十二)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三、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
  
  (一)承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
  
  (二)编造虚假项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实践“经济学理论”等旗号,经营项目由传统的种植、养殖行业发展到高新技术开发、集资建房、投资入股、售后返租等内容,以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假借委托理财名义,故意混淆投资理财概念,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电子商务等新名词迷惑社会公众,承诺稳定高额回报,欺骗社会公众投资。
  
  (三)以虚假宣传造势
  
  不法分子为了骗取社会公众信任,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采取聘请明星代言、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制造虚假声势,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虚拟空间将网站设在异地或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有的还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骗取社会公众投资。一旦被查,便以下线不按规则操作等为名,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
  
  (四)利用亲情诱骗
  
  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用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有些参与传销人员,在传销组织的精神洗脑或人身强制下,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通过对上述文章的解读,我们了解到非法集资中的欠条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希望您在进行一些所谓的投资中要擦亮眼睛,那些进行非法集资的团体个人为了达到集资的目的会采取很多手段,甚至还利用亲戚朋友关系进行欺骗,非法集资的形式也各种各样,您不要贪便宜,关于投资方面提高警惕,不让非法团体得逞。
  
  

·冒用他人借款应该如何处罚?
      为了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对于一些创业类项目国家是予以贷款帮助的,但是借款需要一定的条件规定才能进行借贷,许多不法分子就会钻取法律的空档,冒用他人进行借款。那么冒用他人借款应该如何处罚呢?下文中就作出了相关的分析与解释说明。 冒用他人借款应该如何处罚? 冒用他人名义属于民事侵权行为...


·有限公司欠债股东还钱吗
      有限公司欠债股东还钱吗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以其财产承担有限的民事债务,股东如实履行出资义务的,并且没有抽逃出资行为的,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如果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的,要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


·拆迁款应该怎么分配到个人
      拆迁款应该怎么分配到个人 ?一、拆迁款应该怎么分配到个人 房屋动迁分为私房动迁和公房动迁 1、私房动迁补偿分配:私房动迁又包括产权房和宅基地房屋动迁。 (1)产权房动迁利益的分配依据动迁政策,按人口补偿安置,户口在内的一般均享有份额;按照房屋面积补偿安置,产权人享有房屋的...


·有人欠钱不还不知道人在哪怎么办
      有人欠钱不还不知道人在哪怎么办如果债务人拒绝还债,债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诉讼的方式实现债权。但是起诉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将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很多债务人通过失踪的方式躲过诉讼时效期,实现逃避债务的非法目的。因此为了保障债权,对债务人失踪这种情况有以下救济方法:(一)债...


·欠网贷一万不还会怎样?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一、欠网贷一万不还会怎样?欠网贷一万不还的情况下,网贷机构一般会进行催收,可能...


·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条款
      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条款 不管是怎样的合同都是有一定内容的,而正是因为有了这些条款的存在,才能撑起一份合同的内容。那具体说来,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条款呢?而订立合同的时候,程序又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


·金融机构逾期贷款利息标准是什么?
      金融机构逾期贷款利息标准是什么样的 逾期罚息是怎么计算的金融机构逾期贷款利息标准是什么样的 逾期罚息是怎么计算的(一)逾期利息标准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为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利率杠杆的调节作用。现就有关人民币贷...


·婚内债务离婚时怎么承担
      婚内债务离婚时怎么承担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


·债务转移需要哪些条件
      债务转移需要哪些条件债务转移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部分移转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事实。 根据债务转移的基本理论和《合同法》关于债务转移的有关规定,债务转移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须有有效债务存在 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


·借条在什么情况下生效
      借条在什么情况下生效一、借条在什么情况下生效 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现实生活中,借条也会被一些别有用心,见钱眼开的人,用来作为欺诈钱财的手段,从而使你遭受救济损失。此外,还有两个与出借款物有关的问题需要引起朋友们注意: 1、借款时如果明知对方将用于非法活动,不要...


·夫妻分居期间欠下的债务如何分
      夫妻分居期间欠下的债务如何分离婚时,双方分居的,一方所负的债务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这里要分两种情况。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这是一种情况。同时,法律还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因关...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