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先行羁押日期日后是否可以折抵刑期?

有些刑事案件的罪犯,在宣判之前是先行被羁押了的,此时虽然不属于剥夺其人身自由,但也是做出了一定的限制。而在法院审理案件作出宣判之后,有的人就有疑问了,此时先行羁押的日期是否可以折抵刑期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先行羁押日期日后是否可以折抵刑期
  
  先行羁押日期能够折抵刑期。
  
  相关法条
  
  《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逮捕后的羁押期限
  
  (一)强制措施期限
  
  1、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2、拘留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4日,特殊情况最长37天;
  
  3、取保候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4、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二)侦查羁押期限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
  
  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三)审查起诉期限
  
  1、审查起诉时间,1个月;
  
  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3、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4、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
  
  5、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6、被不起诉人对依据刑法第142条第2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三)审判期限
  
  1、普通程序一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3、二审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那么判刑之后可以折抵一些刑期。此时如果被判管制的话,则先行羁押一日可以折抵刑期二日。但要是被判主刑为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话,那此时先行羁押一日可以折抵刑期一日。若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湛江市的抢夺罪量刑标准
      抢夺作为我国常见的犯罪行为之一,侵犯的是公民的财产权,司法实务中往往会根据不同的犯罪情节,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但此时需要注意一点,就是在我国不同的地区关于抢夺罪的量刑是不同的,接下来,我们为您带来湛江市抢夺罪量刑标准的内容,供你参考。 1、构成抢夺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


·撤销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适用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刑事诉讼过程中可以为被告人争取一下缓刑,而要是法官最后宣判的时候确定适用缓刑的话,那此时意味着罪犯暂时不用到监狱服刑,此时需要看其在缓刑考验期的具体表现作进一步的处理。也就是说会有被撤销缓刑的可能,不过此时也要满足了规定条件之后才能被撤销,那撤销缓刑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


·缓刑考验期如何计算,如何确定缓刑考验期标准
      即使犯罪分子被适用了缓刑,但此时也是暂时不予被关押,这会有一个缓刑考验期,顺利的度过了缓刑考验期的,才能最终不执行原判刑罚。那通常情况下,缓刑考验期如何计算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缓刑考验期如何计算 1、缓刑考验期的长短以原判刑期长短为依据,可以...


·刑事诉讼法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


·是否构成保险诈骗 保险诈骗罪判多少年
      近年来骗保的情况可以说是越来越多了的,但是很多人其实不知道,在我国保险诈骗行为其实也是有可能构成犯罪的,即《刑法》中规定的保险诈骗罪。那既然构成了犯罪,就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到低保险诈骗罪判多少年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是否构成保险诈骗 保险诈骗罪是指以非法...


·涉嫌诈骗罪罚金多少?
      诈骗罪是刑法中的罪名,触犯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不仅会受到刑事处罚,而且还会被判处罚金。所以,诈骗罪的处罚还是非常严重的,那么涉嫌诈骗罪罚金多少?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涉嫌诈骗罪罚金多少? 《刑法》规定,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


·使用假币罪的主观构成要件和客观构成要件是什么
      使用假币罪的主观构成要件和客观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持有、使用伪造的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2、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仍非法持有与使用,如受他人的蒙蔽、欺骗误以为是货币而为之携带或保管的,在出卖商品、经济往来等活动中...


·新刑法猥亵罪怎么认定?
      新刑法猥亵罪怎么认定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据此,强制猥亵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猥亵他人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如下: 一、行为主体 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


·走私罪数额较大的标准如何认定
      走私罪中偷逃应缴税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偷知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判处10年以上)。而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中“偷逃度应缴税额较大”(有期徒刑3年以下或拘役);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巨大...


·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内容是怎样的
      在对他人人身实施伤害行为构成犯罪的时候,比较常见的罪名就是故意伤害罪了,但此时要求必须要造成的损害程度达到了轻伤以上的,那才能定罪处罚。不过您知道我国对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吗?我们带来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2017的内容,供你参考了解。 一、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 达到了...


·不构成诽谤罪治安法规定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不构成诽谤罪治安法规定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不构成诽谤罪治安法规定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