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使用童工的处罚是怎样的
您知道童工的范畴是什么吗?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单位是不能使用童工的,否则的话就要受到处罚。那么单位使用童工的处罚具体是怎样的呢?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一、童工的范畴是什么
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参加家庭劳动、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和本细则规定允许从事无损于身心健康的、力所能及的辅助性劳动,不属于童工范畴。
1、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使用童工。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未满16周岁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做童工。
2、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确需招用未满16周岁的文艺工作者、运动员和艺徒时,须报经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文艺工作者,系指专门从事表演艺术工作的人员。
运动员,系指专门从事某项体育运动训练和参加比赛的人员。
艺徒,系指杂技、戏曲以及工艺美术等领域中从师学艺的人员。
3、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职业介绍和就业服务机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及用工单位和个人,在就业登记、核发务工许可证、职业介绍、发放营业执照、办理招收录用手续等环节,必须严格核查就业、应招人员的年龄,凡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办理。
核查年龄以公安机关发放的本人身份证为准。
任何单位或个人与童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无效合同,并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单位使用童工有什么处罚
1、 违反规定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负责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所需的车船费、旅馆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按照当地企业职工因工出差的标准支付。
2、 违反规定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对被送回原居住地之前患病或者伤残的童工,应及时送往医院治疗,并承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等费用,医疗期最长为20个月。
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十一条所规定的其他费用,按下列标准支付:
(1)根据残废等级,比照企业职工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发给致残抚恤费。
(2)童工死亡的,应发给童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5个月的丧葬补助费,并给予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50个月的经济赔偿。
3、 对违反《规定》和《河南省〈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的有关人员,应给予行政处分的,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提请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第十二条执行。
4、对违反《规定》和本《细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由当地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纠正并处以罚款:
(1)单位每使用1名童工的,罚款3000元。
(2)职业介绍机构及其他单位为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1名童工,罚款2000元。
(3)为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做工出具假证明的,每出具1个人的假证明,罚款2000元。
5、对违反《规定》和本《细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个人,由当地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处以罚款:
(1)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的,每使用1名童工,罚款1200元。
(2)使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的,每使用1名童工,罚款600元。
(3)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罚款600元。
(4)为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1名童工,罚款1200元。
6、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依照本细则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罚款标准加重处以3倍罚款:
(1)使用童工两次以上的;
(2)使用童工3个月以上的;
(3)数次介绍童工的;
(4)数次为童工出具假证明的。
7、 罚款依照《河南省执法机关实施罚款没收财务条例》的规定执行。
罚款和按照本细则规定支付的医疗费、生活补助费、致残抚恤费、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经济赔款,企业应从留利或其他自有资金中列支,行政事业单位应从预算外资金中列支。
8、 对违反《规定》和本《细则》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给予吊销营业执照处罚的,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第十四条执行;给予治安处罚的,由公安机关按照《规定》第十五条执行;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对“童工的范畴是什么”以及“单位使用童工有哪些处罚”等问题的解答,不知道有没有帮助您解开疑惑。对于未成年人,我国采取的一般都是保护原则,为了他们能够健康成长,所以禁止单位使用童工。
·劳动者遭遇欠薪应该怎么处理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因为种种原因或多或少会有欠薪的行为,很多劳动者在遭遇单位欠薪的情况时往往会选择默默忍受与等待。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劳动者遭遇欠薪应该怎么处理?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劳动者遭遇欠薪应该怎么处理
一旦遭遇欠薪,企业员工必要时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
·半年以上员工被辞退应如何赔偿?
半年以上员工被辞退应如何赔偿?按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来进行支付;依据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二、公司辞...
·工伤补贴的赔偿项目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补贴的赔偿项目是怎么规定的?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 外地就医交...
·办劳务公司的注册资本多少钱?
办劳务公司的注册资本多少钱?(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公司法》最低注册资本2006年新《公司法》实施后,注册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
·员工受伤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合同吗?
公司存在的目的无非就是盈利,而是否能盈利绝大多数都取决于公司员工的业务能力。但很多时候员工因为受伤就会影响其业务水平,很多公司就会开始考虑这些员工的合同到期后还要不要续签。那么,员工受伤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合同吗?
一、员工受伤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合同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
·工程合同有哪些
工程合同有哪些,工程合同的类型有哪些?
很多人将工程建设的合同都叫做工程合同,实际上工程合同不止是一种合同。那么工程合同有哪些呢?工程合同的类型又有哪些?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能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工程合同是一个大范围的概念,工程合同的类型也是多种多样。按照不同的...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怎么区分?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对于法律术语以及细节有了更加明确的规定,比如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这一对极其相似的词组。它们虽然只相差一个字,但是意义是完全不同的。那么,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怎么区分?这里就由我们为您进行简单解释并指出其不同点。
一、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界定
劳务关系是指...
·一、人身损害误工费固定标准是什么?
一、人身损害误工费固定标准是什么?
人身损害误工费固定标准主要是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
·在我国个体户用人该不该签订劳动合同?
在我国个体户用人该不该签订劳动合同?
应该签署劳动合同,满16周岁就具备签署合同的能力了,其行为有效。如果用人单位不签,建议保留好与之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资卡、工资条、单位给你开具的介绍信、工作卡、工作服等,之后,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其给予自工作以来的双倍工资等请求。
签...
·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是多少
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是多少 一、适用双倍工资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在以下三种情形下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一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工程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
工程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工程合同逾期付款后如何快速有效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那就要看合同中关于逾期付款是如何约束的,如果工程合同中没有约束逾期付款的责任,那对于逾期付款如何计算违约金我国法律有什么相关规定呢,我们今天就带您一起了解下关于工程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方法的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