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公司法人要签劳动合同吗

公司法人要签劳动合同吗一、公司法人要签劳动合同吗?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只针对自然人,而公司法人是自然人的对称。它是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所以法人代表与企业不需要签劳动合同。二、公司法人与法定代表人的区别1、两者的概念不同: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而法定代表人是一个确定的法律概念,它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设有董事会的法人,以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没有董事长的法人,经董事会授权的负责人可作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2、两者产生的方式不同: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产生,没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就不能产生法人代表,而法定代表人则依法由上级任命或由企业权力机构依法定程序选举产生。3、两者组成的人数不同:作为民事权利主体的法人,其法人代表可以有多个,而法人只有一个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独立行使法人职权。4、两者的权限不同:法人代表对外行使权力都要受到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限制,他只能在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职责范围内代表法人对外进行活动,他的行为不是法人本身的行动,而是对法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直接代表法人对外行使职权。5、两者变更的法律程序不同:法人代表的变更没有一定的程序,他不需要登记;而法定代表人是法人应登记的事项之一,这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如有变更,应及时办理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手续。
  董事长必须是股东,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不一定必须是股东。通过以上我们的介绍,相信您对公司法人要签劳动合同吗,以及公司法人与法定代表人的区别是什么有了更为专业的认识。公司法人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并不代表其不对公司负相应的责任。相反的,公司法人对公司负民事责任、刑事责任以及行政责任。是公司主要的责任人。
  
  
  

·对于试工期怀孕了会辞退吗?
      对于试工期怀孕了会辞退吗?需要分析具体情况,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劳动...


·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有哪些不同
      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工作中,不少人将雇佣关系误认为是劳动关系,其实法律对这两种关系是作出了明确区分的,下面我们告诉您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之间的区别。 1、干预程度不同。 雇佣合同作为一种民事合同,以意思自治为基本原则,合同当事人...


·企业员工和劳动关系的具体情形是什么?
      在员工与所在企业签署劳动合同的那刻起,员工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就确立了。可是,这种关系需要双方在各个环节共同维护,以实现双方利益的最大化。那么,企业员工和劳动关系的维护要点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关系包括:劳动关系的订立、履行、变更...


·疫情期间单位不给发工资怎么办没签合同的
      疫情期间单位不给发工资怎么办没签合同的?疫情期间单位不给发工资的可以到劳动监察委投诉,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


·14岁童工找什么工作挣钱
      一、14岁童工找什么工作挣钱 为了保证我国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我国颁布了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也就是单位招人不能招未满16岁的未成年。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第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适用本规定: (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农户、城镇...


·很多刚工作不久、想要买房子结婚的人,手里的积蓄往往不够,向父
      很多刚工作不久、想要买房子结婚的人,手里的积蓄往往不够,向父母伸手又不好意思。这样的情况一般会寻求分期付款,也就是还房贷的方式,经常有人问,买房子提前还贷划算吗?让我们来开动大脑,好好的理一下,看到底怎么样比较划算。 一、房贷的种类 1、个人住房贷款 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


·试用期员工辞退是否要当场结算工资?
      试用期员工辞退是否要当场结算工资?试用期员工辞退并不是必须要当场结算工资,也可以在15天内办理好交接手续后结清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


·申请劳务仲裁处理
      申请劳务仲裁处理 (一)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


·工伤伤残具体分为了十级,实践中,针对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工伤职
      工伤伤残具体分为了十级,实践中,针对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工伤职工做出的赔偿是不同的,换言之不同工伤伤残的赔偿标准不同。今天,我们整理八级工伤赔偿标准的内容,帮助各位进行具体了解。 (一)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正规发票核算,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1、...


·保姆因病身亡算工伤吗
      保姆因病身亡不属于工伤,保姆与雇主司之间存在的是雇佣关系而非劳动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劳动法上的工伤主体只能是用人单位的职工,包括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工伤认定必须以劳动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一、《劳动法》中丧假的规定
      一、《劳动法》中丧假的规定: 1、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2、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