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刑事拘留一个月是去看守所还是拘留所

刑事拘留一个月是去看守所还是拘留所
  
  一、刑事拘留一个月是去看守所还是拘留所?
  
  刑事拘留是关押在看守所的,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九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押解人犯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
  
  第十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第十一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非日常用品应当登记,代为保管,出所时核对发还或者转监狱、劳动改造机关。违禁物品予以没收。发现犯罪证据和可疑物品,要当场制作记录,由人犯签字捺指印后,送案件主管机关处理。
  
  对女性人犯的人身检查,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二、刑事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其实,刑事拘留只是侦查阶段的一种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在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只需要出具刑事拘留决定书,不会在刑事拘留决定书当中写清楚拘留多长时间,也有可能刑拘3~4天以后就提请批捕了。
  
  

·走私核材料罪既遂量刑幅度是什么?
      走私核材料罪既遂量刑幅度是什么?走私核材料罪既遂量刑幅度,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


·刑法中关于减刑的规定有哪些?
      让犯罪人员服刑的目的不仅仅在于惩罚犯罪人员,同时也为了教育犯罪人员,使他们可以通过服刑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在今后可以更遵守法律的相关规定。国家为了鼓励服刑人员,规定了符合条件的服刑人员可以申请减刑。那刑法中关于减刑的规定有哪些?一起和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刑法中关于减刑的规定有...


·未成年犯罪定罪与量刑
      由于未成年的犯罪案数量逐年增长,未成年犯罪定罪与量刑也成了现在社会中需解决的重点问题,未成年人犯罪主要是心智不全,责任意识缺乏造成了一系列的损害。按我国现行法律应如何对未成年案进行件定罪和计量,主要内容如下: 一、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的认定 未成年人犯罪具有其特殊性,但触...


·构成危险驾驶罪可以缓刑吗
      一般机动车驾驶人员在醉酒的情况下依然开车上路的话,则这样的情况一方面属于严重的交通违章行为,另一方面也是会被认定为刑事犯罪的,即危险驾驶罪。自然此时刑事方面的处罚就会比交通行政方面的处罚重。我们知道法官在对刑事案件判刑处罚的时候,很多时候会同时宣告适用缓刑,那么危险驾驶罪可以缓刑...


·我国刑法对生产伪劣化肥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我国刑法对生产伪劣化肥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是什么?《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为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以及兽药及其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与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和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及兽药、化肥、种子,使的生产遭受到较大损失的,判处三年以下...


·法院开庭后没有批捕是否是判缓刑
      一、法院开庭后没有批捕是否是判缓刑开庭前没有批捕是有缓刑的可能的。判处缓刑的罪犯,侦查已经终结,案件不会再有进展。如果缓刑考验期间发现有漏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罪和旧罪分别作出判决,按照刑法规定执行数罪并罚。如果法院决定不批捕,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法院的判决结果。二、缓刑的考验...


·徇私枉法罪的概念是怎样的?
      徇私枉法这个词相信您并不陌生,但许多人不知道我国法律上有徇私枉法罪这个罪名。司法机关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应秉持着法律公平公正的原则办理案件,对案件的当事人不得有任何徇私枉法的行为,否则就有可能会构成徇私枉法罪。那么,徇私枉法罪的概念是怎样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作一个详细了解吧。 一...


·刑事诉讼法年龄不同所承担的刑罚具体是什么
      很多时候我们经常听到有人说未成年让你犯法不会受到很大的刑事处罚,这就容易让很多未成年人误会了。那么他们就会没有什么顾忌。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刑事诉讼法年龄不同所承担的刑罚都有哪些吧?让我们一起接着往下看吧。 (一)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不承担刑事责任:绝对无刑事责任时...


·轻伤二级不谅解在安徽会判实刑吗?
      轻伤二级不谅解在安徽会判实刑吗?是会被判实刑的;故意伤害致人轻伤,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轻伤也分为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是否会判处实刑,要由法院根据被告的犯罪情节综合全案来确定。如果有受害方的谅解书,可以从轻处罚,没有的话也不会加重刑罚。故意伤害致二人轻伤,没有谅解书...


·盗伐林木罪重大标准是怎么认定的?
      盗伐林木罪重大标准是怎么认定的?(一)非法采伐珍贵树木二株以上或者毁坏珍贵树木致使珍贵树木死亡三株以上的;(二)非法采伐珍贵树木二立方米以上的;(三)为首组织、策划、指挥非法采伐或者毁坏珍贵树木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二、本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


·如何界定侵犯商业秘密罪
      如何界定侵犯商业秘密罪(一)关于罪与非罪的认定1.关于侵犯的对象是否为“商业秘密”的认定上文对商业秘密概念和范围进行了简单概括,虽然以范围列举的方式已经很明确具体,但关于“商业秘密”认定还存有一定争议,包括时代发展中出现的各种新的不同形式商业秘密的认定,例如关于网络中有关数据资料...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