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对于协议离婚探视权怎么定?

对于协议离婚探视权怎么定?对于协议离婚探视权的规定是:离婚之后,不直接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二、探视权的特征是什么?(1)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来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为另一方提供便利,积极协助,不得阻碍对方行使权利。(2)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将探望权作为一项权利在法律上加以规定,是因为这不仅是亲属法上的权利,更是一种基本人权,父母子女之间基于血统关系而形成的情感,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变化。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通过探望子女,与子女交流,和子女短暂生活等多种形式行使探望权,从而达到继续教育子女的目的,对子女的价值观的形成起到积极作用。探望权不应是“权利的最小化”,它不仅是权利,还必然成为“权利之外的东西”。(3)探望权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离婚前,父母存在着有效的婚姻关系,与孩子共同生活,共同教育孩子,形式探望权的问题还不存在。离婚后,由于父亲或母亲一方不能与孩子共同生活,因此产生了行使探望权的必要。(4)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父亲或母亲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探望权实际是一种义务性的权利,它的行使应使子女完整地享受父母之爱,使孩子得到积极向上健康的教育。如果行使探望权损害了孩子的身心健康,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中止探望权的行使。对于离婚后的探视权与抚养权是对应的关系,一方获得抚养权,另一方就获得探视权,但对于探视权的行使是需要符合相关规定,并按照约定的情况来进行合法的处理,如果一方存在违约的情况下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判决。
  
  
  

·离婚孩子归谁
      一、离婚孩子归谁 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


·协议离婚书范本应包括哪些内容?
      协议离婚书范本应包括哪些内容? 一、协议离婚书范本应包括哪些内容? 离婚协议书是登记离婚(协议离婚)的实质性文件,离婚协议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


·结婚5年离婚财产怎么分
      结婚5年离婚财产怎么分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


·上海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
      孩子是家庭的核心与希望,承载了父母殷切的期望,在父母的辛勤呵护下孩子才能健康成长。即使夫妻双方感情发生破裂,因此解除了婚姻关系,孩子与父母双方仍然具有血缘和抚养关系,这是法律中不可推卸的责任。对于夫妻离婚后孩子未成年的情况,一般会将孩子判为一方主要抚养,另一方定时交纳一定的抚养费...


·起诉离婚法院管辖该怎么确定
      起诉离婚法院管辖该怎么确定 以下情况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二)被告属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 (三)被告被劳动教养; (四)被告被监禁; (五)被告均被注销城...


·哪些亲属关系禁止结婚
      哪些亲属关系禁止结婚根据我国《民法典》中的规定,一定范围内的亲属之间是禁止结婚的,因为近亲结婚所繁殖的后代,先天患病的机率大,为保证优生优育,才会做出这样的规定。那么实践中,哪些亲属关系禁止结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哪些亲属关系禁止结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


·离婚前需要抚养小孩吗?
      离婚前需要抚养小孩吗? 抚养自己的孩子是每个父母必须尽到的义务,这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如果父母不能尽到自己的义务就会受到相关法律的制裁。就算没有法律的约束父母也应该抚养自己的孩子,这是基本的问题,不管是离婚还是没离婚,对于离婚前需要抚养小孩吗这个问题,我们接下了将进行介绍。 新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有明确的界限,其范围和偿还方式都有明确区别。  夫...


·法定的应准予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与对方家...


·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做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务院发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怎样才可以再次起诉离婚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怎样才可以再次起诉离婚一、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怎样才可以再次起诉离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适用此项规定时,应当注意到两个问题: (一)此项限制仅针对原...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