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虚假诉讼罪是刑法的第几条?

虚假诉讼罪属于刑法修正案九当中新增的罪名,那么虚假诉讼罪是刑法的第几条呢?可能大部分对此都不太了解,也不知道虚假诉讼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虚假诉讼罪是刑法的第几条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二、虚假诉讼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且还应当是具备民事诉讼行为能力,能够提起民事诉讼的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二)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一般来说是直接故意,明知自己是用捏造的事实提起诉讼,本罪并未规定行为人需具备特定的主观目的,所以行为人进行虚假诉讼的主观目的是否为了谋取利益,谋取利益的性质是否正当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三)犯罪客体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秩序,具体而言,是司法机关正常的民事诉讼活动秩序,也包括他人的财产权、婚姻权、收养权、监护权、继承权等合法权益。虚假民事诉讼的行为,不仅浪费宝贵的民事司法资源,导致真实诉讼无法得到及时审理,严重妨害司法公信力和判决权威性,同时还可能对法官职业带来不可预测的风险。
  
  (四)客观方面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到底虚假诉讼罪是刑法的第几条?按照上述的规定,应该属于《刑法》第307条,其中自然人和单位都是可以构成此罪的,但在具体的处罚上面可能有所不同,毕竟对单位采取的是双罚制,既要处罚单位也要对主要负责人进行处罚。
  
  

·新刑法聚众淫乱罪怎么判
      新刑法聚众淫乱罪怎么判 一、新刑法聚众淫乱罪怎么判? 《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规定: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所聚众淫乱罪,是指聚集众人进行集体淫乱活动...


·集资诈骗罪的处置原则是什么?
      集资诈骗罪的处置原则是什么?集资诈骗罪的处置原则是按照刑法当中来判处有期徒刑,从法律层面讲,非法集资或集资诈骗案件中的涉案财产要等到法院 终审判决后才能处理。这是因为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了无罪推定原则:任何人在未经法定程序确定之前,在法律上应视其为无罪。所以非法集资、集资诈骗案的涉...


·未成年人盗窃罪最新量刑标准
      根据法律中对盗窃罪的主体规定,其中只要是已满16周岁的人,同时具有了刑事责任能力的话,就能构成盗窃罪。也就是说现实中有部分未成年人也是可以构成此罪的,但我国一向对未成年人都是宽大处理的,那通常对未成年人犯盗窃罪是如何处罚的呢?我们带来未成年人盗窃罪最新量刑标准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


·共同贪污与私分国有资产罪有什么区别
      共同贪污与私分国有资产罪有什么区别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贪污的时候,其实很有可能不仅仅是一人在贪污,因此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贪污,然而此时就与私分国有资产犯罪比较类似了,这样导致很多人区分不清楚。那么究竟这个共同贪污与私分国有资产罪之间有什么区别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共同...


·集资诈骗罪既遂的处罚具体是怎样的
      集资诈骗罪既遂的处罚具体是怎样的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客体是什么?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客体是什么?(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信用卡管理制度。(二)客观方面表现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为。具体包括四种情形:1、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2、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3、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


·最高院危险驾驶罪的一些法律问题怎么解释?
      危险驾驶罪就是在驾驶路上违背驾驶规范的行为,比如过载,又比如在马路上赛车,再或是运输危险物品。那么,最高院危险驾驶罪又有什么解释和意见呢?下文是最高院对于危险驾驶罪可以适用的一些法律问题的解释,主要为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


·贩毒死刑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贩毒死刑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的刑法当中虽然保留的有死刑,但是法院在执行死刑的时候是非常的小心谨慎的。而且我国法院其实历来主张能不判处死刑就尽量不判处死刑这样的原则的。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嫌疑人,我们通俗一点说可以视为十恶不赦的这样一种性质恶劣的犯罪嫌疑人。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


·经济问题行政拘留条件需要满足哪些
      经济问题行政拘留条件需要满足哪些事诉讼中的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遇到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这里的拘留与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是有区别的。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


·未成年人犯强奸罪能不能判缓刑
      妇女享有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这种权利不可侵犯,但是现实中强奸妇女的行为却屡见报端,特别是未成年人犯罪在新闻报道中层出不穷,那么我国法律中规定未成年人强奸判刑多长时间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未成年人犯强奸罪能不能判缓刑 缓刑,也称为暂缓执...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起时间是什么时候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起时间是什么时候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起时间是什么时候《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过程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理论上说,在这三个阶段被害人都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