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劳动争议仲裁有一般哪些流程

劳动争议仲裁有一般哪些流程
  
  劳动争议仲裁是员工在工作中遇到薪资、工期等工作问题遇到纠纷时,可以向仲裁机关申请的维权的一种手段。在我国许多一线城市,劳动争议仲裁的机制已经越发趋于完善。那么,劳动争议仲裁有一般哪些流程?受理范围又是怎样的?来帮您解答。
  
  
  一、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
  
  二、仲裁流程
  
  1、案件受理
  
  这一阶段包括两项工作:一是当事人在规定的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请求仲裁的书面申请;二是案件受理。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一段时间内要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2、调查取证
  
  调查取证的目的是收集有关证据和材料,查明争议实施,为下一步的调解或裁决做好准备工作。调查取证工作包括撰写调查提纲,根据调查提纲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查取证,核实调查结果和有关证据等。
  
  3、调解
  
  仲裁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首先要做调解工作,努力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对达成协议的仲裁庭还需制作仲裁调解书。
  
  4、裁决
  
  经仲裁庭调解无效或仲裁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调解失败的,劳动争议的处理便进入裁决阶段。仲裁庭的裁决要通过召开仲裁会议的形式做出。一般要经过庭审调查、双方辩论和陈述等过程,最后由仲裁员对争议事实进行充分协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裁决。仲裁庭做出裁决后应制作调解裁决书。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起诉。
  
  5、调解或裁决的执行
  
  仲裁调解书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仲裁裁决书在法定起诉期满后生效。生效后的调解或裁决,当事双方都应该自觉执行。
  
  6、仲裁时效
  
  (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该仲裁时效可中止、中断;
  
  (3)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
  
  1、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有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受案范围: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仲裁有一般5个步骤需要执行,申请、取证、调解、裁决、执行,一般的仲裁机关会严格按照这5步来进行仲裁,以保证仲裁的公平公正。另外,您还需要注意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范围问题,有些劳动争议是不在仲裁的范围之内的,这些争议仲裁机关不会受理。

·南京市劳动仲裁程序
      南京市劳动仲裁程序 南京市劳动仲裁程序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


·一、实习期离职要提前几天劳动合同里是没有实习期这一说法的,只
      一、实习期离职要提前几天劳动合同里是没有实习期这一说法的,只有试用期,而试用期是在正式合同里的。试用期内提前三天可以提出辞职,正式期提前30天。所以实习期辞职,提前三天就可以了。二、试用期与实习期的不同:1、身份不同处于试用期中的自然人一方只能是劳动者;而处于实习期间的自然人一方...


·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在正式到工作岗位前,劳动者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以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保障双方的权益。但在某些情况下也会出现违约行为,那么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呢?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 一、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 (一)、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经济...


·公司没给员工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公司没给员工签劳动合同怎么办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维权方式是: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劳动纠纷只能先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再起诉。直接起诉法院不受理。没有劳动合同,在单位工作不超过一年的,可以要求从入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补偿。超过一年的视为无固定期合同。二、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有什么...


·公司法人要签劳动合同吗
      公司法人要签劳动合同吗一、公司法人要签劳动合同吗?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只针对自然人,而公司法人是自然人的对称。它是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


·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网上能查到吗?
      很多时候,劳动者需要合同的证明来证明自己在用人单位从事相关工作,但是有时候有些用人单位并不愿意出具相关证明,这时候就涉及到查询的问题了,那么到底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网上能查到吗,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网上能查到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劳动合同的履行有什么要求
      劳动合同的履行有什么要求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1、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怎么对法定假加班工资计算?
      怎么对法定假加班工资计算?在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都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给员工放假,当然此时如果情况特殊的话,也是可以安排员工指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不过安排了加班同时要支付加班工资才行,实践中该怎么对法定假加班工资计算呢?现在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怎么对法定假加班工资计算《劳动法...


·一、薪酬福利包括哪些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
      一、薪酬福利包括哪些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包括职工在职期间和离职后提供给职工的全部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 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或其他被赡养人的福利等,也属于职工薪酬。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职工...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适用范围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适用范围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劳动纠纷,我们的第一反应就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是就像其它的法律有适用范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也不例外的有一定的适用范围。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一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适用范围,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适用范围 ...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材料都有哪些
      很多时候都是在用人单位不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情况下,才会由受伤职工个人依法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当然这也是对自身利益做出保护的一种方式。而个人在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也是需要提供材料的,那到底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材料都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材料都有哪些 ...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