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因疫情延迟上班工资怎么算私人老板?

因疫情延迟上班工资怎么算私人老板?私人老板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来处理,一般是需要发放生活费的。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二、疫情期间可以解除合同吗疫情期间不可以解除合同,员工在新型冠状病毒隔离期间,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涉及到私人老板或者个体户,因疫情原因导致无法营业的,本身就不存在收益,所以难以支付员工的工资待遇,这种情况下应当基于实际的合同签订情况而定,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发放工资待遇的,那么可以提出劳动仲裁来要求支付。
  
  
  

·劳动仲裁去什么部门 ?
      一、劳动仲裁去什么部门   劳动仲裁需要到劳动仲裁委员会。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


·一、劳动仲裁和法院起诉有什么区别?
      一、劳动仲裁和法院起诉有什么区别? 劳动仲裁和法院起诉的区别主要是劳动纠纷的要进入人民法院的诉讼程序,必须先提起劳动仲裁,所以劳动仲裁是法院起诉的前提。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纠纷居中的公断与裁决。根据我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只有不服...


·由于个人工作能力或者是其他种种原因,有的朋友在入职公司不久就
      由于个人工作能力或者是其他种种原因,有的朋友在入职公司不久就可能被告知要被辞退。这个时候,大部分人想着一定找公司要一笔补偿金才肯罢休。但是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其实并不是所有情况下我们都可以要公司的补偿金的,我们今天就给您详细讲讲员工入职不满半年辞退的时候我们能怎么办。一、员工...


·受疫情的影响公司推迟发工资合法吗
      受疫情的影响公司推迟发工资合法吗一般情况下,疫情期间工资不可以延迟发放,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其他延迟发放工资的情况:1、若无法按时支付薪...


·双重劳动关系是否合法?
      在当今社会人们为了生存都会或多或少的与其他社会人产生一种关系,一种劳动者与被劳动者的关系即雇主与劳动者的关系,劳动者付出劳动,雇主给予酬劳,这样的一种劳动关系显然是符合人情符合法律的,那么当一个劳动者与两个或多个雇主同时产生这种关系即双重劳动关系是否合法呢?下面我们就来和您简单的...


·工程质量保证金支付手续流程是什么?
      工程质量保证金支付手续流程是什么?一、工程质保金支付流程是怎样的?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工程质量监理方法都有哪些?
      工程质量监理方法都有哪些? 工程质量监理结果是确定工程质量是否合理的一个重要依据。我国的法律文件中对工程质量监理方法有明确规定。工程质量监理是一种重要的工程咨询服务,工程质量监理是一种有偿的服务活动。我们搜集了一些有关工程质量监理方法的资料,供您参考。 一、工程监理 工程监...


·请童工有什么后果?
      在一些偏远山区,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十几岁的孩子在本该上学的年龄却辍学在家。这时有些单位为了节约开支,招聘童工进行劳动生产,这是明显的违法行为,会受到法律制裁。那么请童工有什么后果?我们为此整理了相关法律资料,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多少岁算的上是童工? 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


·解聘员工补偿金能拖欠吗
      不能拖欠。如果是因公司自身的原因解聘员工,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


·一、解除劳动合同不见了应该怎么办?
      一、解除劳动合同不见了应该怎么办?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了,可以去原单位协商重新出具,如果单位不愿意重新出具,可以复印原证明,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相符。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对已...


·工伤认定机构劳鉴是什么,流程是怎样的?
      有时候,在工作的过程中难免发生一些意外,造成工伤。对于工伤,需要进行相应的认定,才能确定工伤的具体赔偿。在进行工伤认定时,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不了解的内容,比如工伤认定机构劳鉴是什么?相信这是很多人想要清楚的一个问题,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解答吧。 一、工伤认定机构劳鉴是什么? ...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