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建筑工程质量监控的内容是什么?

为了确保一项工程按质按量的完成,在工程的进行当中往往需要进行质量监控。质量监控在工程的完成效率上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质量监控也并不是涵盖工程的方方面面。那么建筑工程质量监控的内容是什么?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建筑工程质量监控的内容是什么?
  1质量目标和质量承诺 质量目标: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质量承诺:我方在此郑重承诺,确保工程一次验收合格,保证达到合同要求。 质量管理上,“以一流的技术管理,创一流的工程质量”,力求技术创新,管理到位,始终保持工程质量处于可控状态,要求分项工程合格率达到100%,并要抓一次合格,一次成优。分项工程得分在90分以上。从而使单位工程达到合格以上标准。2质量保证体系2.1组织机构 我方拟组建以项目经理为首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选用高素质的技术干部、管理人员和劳动工人,为工程质量提供人员保证,并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各种奖罚措施,加强质量创优教育,增强全员的质量意识。 项目经理部设以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为主要成员的质量检查组和质量自检系统,设专人负责质量检查。 工程部设兼职质量检查员,配合质检科完善各级技术管理责任和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制度。 中心试验室负责对各种材料采购进货的质量检验,各种配合比的试验监控,混凝土强度检测,成品检验,试验室保证配齐工地试验所需的试验器材,并选择具有相应专业知识,丰富经验及资历的试验人员。 2.2各人员职责 项目经理职责:代表我方履行对业主的工程承包合同,执行我方的质量方针,实现工程质量目标;负责本项目质量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行;负责项目的组织分工,明确人员职责,建立恰当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参与项目建设所有职工的积极性。 项目部总工程师职责:参加项目质量保证体系的编制及修改工作;负责项目质量规划中有关技术工作的安排;负责图册、文件、资料、分配签发、保管及日常管理;负责组织本项目各种质量纪录的填写、收集、汇总工作。 项目部其他人员的职责:配合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做好各种质量保证工作,严格各种质量管理措施,确保达到甲方对工程质量的要求。2.3质量管理制度 强化监理意识,严格执行工序交接制度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建立自检、互检、专检和抽检制度,即每道工序完成后先由质量自检系统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进行自检,质量互检组进行互检,质量检查组专检,达到标准后报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验收,做出质量鉴定,完全符合要求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技术负责人进行巡回检查。 建筑工程质量监控的内容是什么?我方将严格按照国际有关的质量体系认证进行施工,工程开工后按照国际有关质量体系及我方的《程序文件》。 制定本工程项目质量计划,用于指导本工程的质量管理。 严格按国际有关质量保证体系组织实施,组织全体参战员工认真学习质量保证体系文件,使您掌握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内容和各个要素的含意。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建立的质量保证体系,全面运行质量保证体系,结合本合同段的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依据我方施工能力及标准中的全部要求和规定,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编制《工程质量计划》和关键工序《作业指导书》,使施工生产的全过程在有序规范的质量控制之中。 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建筑工程质量监控的内容主要是从工程的本身出发。监控主要是围绕着工程的质量为重点来展开的。除此之外,对于工作人员的考核也是一项重点的监控内容,关系到工程的完成效率。以上即为建筑工程的质量监控的大致內容。
  
  
  

·一、实习期离职要提前几天劳动合同里是没有实习期这一说法的,只
      一、实习期离职要提前几天劳动合同里是没有实习期这一说法的,只有试用期,而试用期是在正式合同里的。试用期内提前三天可以提出辞职,正式期提前30天。所以实习期辞职,提前三天就可以了。二、试用期与实习期的不同:1、身份不同处于试用期中的自然人一方只能是劳动者;而处于实习期间的自然人一方...


·企业如何续签劳动合同
      续签劳动合同通常是发生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后,当然,这也要当事人就在期限届满之前就续签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才行。那么实践中,企业该如何续签劳动合同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讲解。 一、企业如何续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履行期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遵循严格的续签程序,否则可能导致用人单位应当...


·最新严重骨折工伤赔偿项目及标准有哪些?
      国家制定法规保障工人的劳动权益及人身安全,所以当工人在用人单位为其购买了工伤保险期间,在工作时发生工伤是能向用人单位所要赔偿的。根据法律规定把工伤的严重程度制定不同的标准,不同的赔偿项目要依据不同的标准索取赔偿,因此本文接下来会向您介绍最新2021严重骨折工伤赔偿项目及标准的相关...


·恢复劳动关系后员工没有立即上班是否可以辞退?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双方的劳动关系可以使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实际生活中,用人单位如果违反法律的规定随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与其恢复劳动关系,但如果恢复劳动关系后员工没有立即上班可以辞退吗?我们接下来为您详细说明。 一、恢复劳动关系后员工没有立即上...


·补签劳动合同是无固定劳动合同可以吗
      劳动合同到期就需要补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也可以选择辞职。如果选择补签劳动合同应签订什么样的劳动合同呢?应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对于这两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补签劳动合同是无固定劳动合同可以吗 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


·拖欠工资该怎么办
      劳动者的工作目标就是工资,因此拖欠工资的行为是最可恨的。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为了讨要工资选择自杀或者与老板同归于尽,每每看到这样的新闻我们就觉得惋惜。那么拖欠工资该怎么办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为您详细的介绍这方面的知识,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拖欠工资怎么办 1、《劳动法》...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标准是什么?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标准是什么 一、一级资质标准 (一)企业资产 1、净资产3000万元以上。 2、厂房面积不少于30000平方米。 (二)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


·合法解除劳动关系原因有哪些?
      合法解除劳动关系原因有哪些?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施工过程中的高空坠物责任如何划分?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的经济也在不断的发展,在各个城市中也会建造起越来越多的高楼大厦,那么在施工建造的过程中,如果出现高空坠物造成人员伤亡,责任该如何划分呢?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自己不是加害人,那么所有建筑物的使用人要承担赔偿责任。 一、建筑施工地高空坠物的责任怎...


·对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争议如何处理?
      一、对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争议如何处理   对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争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协商处理,劳动者可以依法选择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或者向其支付赔偿金。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申请调解、申请仲裁等方式来处理。   二、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处理规定 ...


·建筑工程承包形式有哪些
      建筑工程承包形式有哪些? 一、总承包 建设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程总承包的具体方式、工作内容和责任等,由业主与工程总承包企业在合同中约定。 工程总承...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