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解决办法

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解决办法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借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目前,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法院的,大多数是售房者因土地市场价格的持续上扬、房屋拆迁补偿等利益驱动,作为原告主张合同无效,要求返还房屋。如果法院支持了他们的诉讼请求,无疑在无形中助长了故意毁约行为的发生。1、对于无效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未实际履行,尤其是房屋尚未交付的,可判决出卖人向买受人返还所收取的房款。2、对于无效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已经履行,双方当事人就房屋是否返还可达成一致意见的,法院可以尊重双方的意思选择。对于双方一致意见同意返还房屋
  ,则可以判决买受人返还房屋,出卖人返还房款。对于当事人双方一致同意不返还房屋的,可以按双方对合同确认无效后如何具体处理的协议意见处理,即也可以不返还房屋。3、对于无效房屋买卖合同已经履行,双方对合同确认无效后的处理我法达成协议,法院可判决确认买卖合同无效,但是驳回出卖人要求返还房屋的诉讼请求。如果买受人反诉出卖人赔偿合同无效所造成的损失时,法院可依据双方过错程度,支持相应的反诉请求。(1)农村房屋买卖中,出卖人作为原宅基地的使用权人,其售房行为隐含了放弃宅地使用权的意思表示。任何法律、行政法规均无使用权人放弃宅基地的禁止性规定,且弃权行为作为单方法律行为,亦无须他人(包括宅基地所有权人)的意思表示。随着房屋的交付,出卖人的弃权行为也发生的法律效力,弃权行为一经发生法律效力,能否撤销,就取决于买受人的态度。即双方发生纠纷后,如果买受人同意返还房屋,说明出卖人还有撤销弃权行为的条件;如果买受人不同意返还房屋,那么,出卖人就丧失了撤销弃权行为的条件,根据“房地一致”原则,出卖人因放弃宅基地使用权而丧失了房屋所有权,无权再向买受人提出返还房屋要求,其返还房屋的诉请当然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同亲道理,村集体经济组织因收回宅基地使用权而取得房屋所有权,所以只有村集体经济组织才有权以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为由,请求法院判令买受人返还房屋。(2)按所有权原理,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指村委)因收回宅基地使用权而取得房屋所有权,应给予原房屋所有权人(即出卖人)相应的补偿款。补偿款的数额可以是无效合同中约定的房款数额,也可以是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评估价格。“补偿额=无效合同中房款额”的依据是,即然出卖人以该房款额将房出售,说明其认同该款额为房屋的价值;“补偿额=房屋评估价格”的依据,无效合同中房款额对村委无约束力,村委可按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评估价格支付补偿款,村委会如从出卖人处收回房屋,应向原房屋所有人支付补偿款;村委如从买受人处收回房屋,买受人支付的房屋可视为替村委垫付的补偿款。因为村委如允许买受人继续居住,双方事实上形成了新的法律关系—房屋租赁关系。买受人为村委垫付的补偿款(对村委的债权)与应向村委承担租金(对村委的债务)可相互抵销。(3)买受人因无效合同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其损失可根据过错责任向出卖人主张赔偿。4、无效房屋买卖合同所涉农村房屋征地拆迁的处理。《土地管理法》第48条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其他土地(耕地外的土地,应包括宅基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并足额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合法权益。据此,按一般法理推论,出卖人的宅基地使用权已经放弃,而买受人又未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故征地拆迁时,对于涉及宅基地相应部分的征地补偿利益无需再给予买卖双方,房屋相应部分的补偿及安置利益应当归于买受人,视为出卖人因宅基地的弃权及房屋的转让而一并让与了房屋征地拆迁的补偿安置利益。但是,农村房屋补偿安置利益是与宅基地的合法使用人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或者身份联系在一起的,非合法的宅基地使用人则依法不得享有此征地拆迁补偿的利益。现实征地拆迁中政府及相关用地部门或者单位一般仍然会认可农村房屋的出卖人为征地拆迁对象,并且也只认可按出卖人的身份及其家庭人员的情况而给予其补偿安置待遇,而不会按违法占地的买受人的情况给予补偿安置。这样处理实质上是土地主管部门同意出卖撤销其宅基地使用权弃权处分的行为,认可其仍然享有宅基地使用权。此时的纷争或者
  诉讼不再是无效房屋买卖的返还问题,而是补偿安置利益的归属及其分配的争议问题。对此类纠纷,一般认为可以按以下原则处理;(1)无效房屋买卖合同中房屋可视两只折价转让地买受人,买受人虽然不能取得合法的房屋所有权,但是其仍然可以享有依附于无效合同权责关系的债权性财产权利;同时,出卖人所取得的房款中,实际上包含了宅基地部分的非法收益,在拆迁时于买受人一方而言构成无效房屋买卖合同中的损失。因此,对作为房屋征地拆迁中价值转换形式的补偿安置利益,买受人应当享有一定的权利。一是房屋作价款(一般是房屋重置价结合房屋成新情况)应当归买受人所有;二是带有出卖人身份性质的安置利益,政府及相关用地部门一般会确认归于出卖人,则出卖人应当以其中一部分作为对买受人因无效合同所致安居利益损失的赔偿。在审理过程中应当综合考虑公平诚信原则,根据导致房屋买卖合同元首的过错情况,出卖人家庭成员拆迁受益情况以及买受人现实的居住情况,合理分配安置利益的归属,一般情况下,买受人可以获得安置利益中的大部分。(2)根据安置利益的不同形态,可以作不同的处理。如果安置利益
  经济补偿,则可以由买卖双方分别取得补偿款,性质上是安置补偿款归出卖人,由出卖人以其中一部分对买受人予以赔偿。如果安置利益是优惠购买安置房屋,则可以按安置房市场价与优惠价之间的差价由双方分得。如果安置利益是另行安排给出卖人集体宅基地或者连带房屋的,则应当由出卖人给买受人适当的居住利益损失的赔偿。(3)对于农村房屋买卖涉及征地补偿安置的处理,一般应当尊重政府部门的处理民协调,并尊重房屋买卖双方的协议。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买卖合同是否实际履行来根据情况判决,同时也会考虑双方的意见。当村集体组织收回宅基地所有权时要根据规定给予原房屋所有权人相应的补偿,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经常会因为房屋涨价等产生纠纷,在产生纠纷时法院会运用法律来避免当事人利益失衡

·武冈市农村征地补偿包括哪些?
      武冈市农村征地补偿包括哪些?(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2)对于这三项费用的分配: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的,土地补偿费给村集体。(3)但给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也不是就归集体所有、被征地人一点都得...


·复垦土地承包合同如何定
      复垦土地承包合同如何定 土地复垦协议书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承包方: 甲方将 项目委托乙方进行复垦整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 施工内容及工程量: 1、行复垦整理。 2、整理标准:按国土局和农业局相关标准要求...


·承包土地使用权继承吗?
      承包土地使用权顾名思义就是,农民承包集体或者国家的土地进行使用,用于耕地或者其他生产活动,这种承包土地使用权在农村十分常见,而且承包的土地使用权都是一辈一辈的沿袭下来的,父辈承包后去世后字辈继续使用,所以导致很多人的观念里面,觉得承包土地使用权是继承下来的,但是承包土地使用权继承...


·国家征地补偿新标准果树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国家征地补偿新标准果树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党和政府,有些时候为了更加方便人们的生活,在对一些建筑工程进行建筑的时候,需要对建筑工程的整体建筑进行一个规划,有时候需要向人们征用土地,而且国家对于征用土地费的补偿也是有规定的。不同的土地征用土地补偿费的标准肯定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针对...


·土地征收的批准文件有效期为多长?
      土地征收的批准文件有效期为多长? 一、土地征收的批准文件有效期为多长? 两年,理由是: 1、《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严禁闲置土地。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已实施征地,满两年未供地的,在下达下一年度的农用地转...


·企业改制土地拍卖的程序是怎样的
      企业改制土地拍卖的程序是怎样的?近年来,为了更好的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很多国有企业纷纷进行改制。企业改制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涉及到股权结构调整、人事变动。如果因为重组需要扩建厂房的,企业还要拿到一片土地,通过参加土地拍卖是企业拿地的主要方式。那么企业改制土地拍卖的程序是怎样的?...


·农村建设用地补偿标准参考依据是什么
      农村建设用地补偿标准参考依据是什么政府有一些较大的市政工程在开展的过程当中,有些时候必须征用农村的土地,因此各省市在对农村建设用地发放补偿标准的时候,要制定出一套详细的补偿方案,在经过审核以后,具体的开始对补偿金额向当地的公民发放。涉及到农村建设用地的话,各方都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


·防范先拆迁后征地侵犯农民权益的措施有哪些
      防范先拆迁后征地侵犯农民权益的措施有哪些 1、推进征地补偿新标准实施,确保补偿费落实到位。国土资源部全面实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探索完善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合理分配征地补偿费。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各地每2至3年...


·林木林地转让合同范本是什么?
      林木林地转让合同范本是什么? 随着各项工业的兴起,随之而来的合作而所需要签署的合同也接踵而来。各种合同也都有着不同的规定内容以及格式。其中转让合同就需要对内容以及双方的权责做出细分。那么林木林地转让合同范本是什么?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林木林地转让合同范本是什么 ...


·2023土地使用免税政策相关信息有哪些?
      土地使用免税政策相关信息有哪些? 近几年农村土地政策变化很大,可谓是变化最大的一年。同样的,随着农村近几年的开发使得其中商机也越来越多被发掘,具有风土人情特色的旅游和农家乐层出不穷,也有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放弃大都市的灯红酒绿,车水马龙选择去农村或者城市近郊发展,自垦荒地,春播秋收...


·民间借贷的案件管辖地该怎么确定
      民间借贷的案件管辖地该怎么确定 一、民间借贷的案件管辖地该怎么确定 借款纠纷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容易发生的一些法律纠纷,但是经常会出现不知去哪个法院进行诉讼的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的一般原则是被告所在地。但由于有些案件不知被告的住所地或身份信息,或者不想去被告所在地进行诉讼,于是案件...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