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证明由己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证明由己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孩子的抚养存有争议,这种争议分两种情形,一种是双方都希望抚养孩子;一种是双方不希望抚养孩子。实践中前者的情况居多,我们就以的一种情况为例,进行说明。
  
  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应该根据我国抚养孩子的立法精神,从如何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去考虑证据的收集。
  
  (一)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所以,争取抚养权一方尽力将自身具备这些优势展现出来,比如,教育经历证明、单位颁发的荣誉证书等。
  
  (二)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需要提供您自己父母的户口本或身份证,或让您父母出庭等。
  
  (三)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您可以提供自己单位的工资证明、自己经营公司的可以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
  
  (四)有表达能力子女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律师可以提醒当事人,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具体为:
  
  1、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
  
  (1)自己工资收入、教育程度优于对方的,可收集工资表、纳税证明、学位证书等证据;
  
  (2)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或者由自己的父母照顾更多的,可以由居委会开具证明、邻居提供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
  
  (3)自己居住环境优良、就学条件便利的,可提供相关证明;
  
  (4)自己的父母愿意帮助带孩子的,可收集父母的身体情况、自愿带孩子的意愿等相关证据;
  
  (5)自己工作表现、思想品质的单位证明;
  
  (6)子女在两周岁以下的,女方可以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
  
  (7)能够证明自身条件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其他证据。
  
  2、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
  
  对方有以下情况,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1)对方有婚外情的;
  
  (2)对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的;
  
  (3)对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4)对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5)能够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的其他证据。
  
  在此,需要提醒您的是,为了从于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建议家长们给孩子讲清利弊,帮助孩子做个客观明智的选择。千万不要为了自己的私念而影响孩子的成长。
  
  二、女方争取子女抚养权证据的收集
  
  1、小孩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小孩未满两周岁;
  
  2、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3、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4、医疗机构出具的,女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5、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6、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7、子女随外祖姆单独生活多年,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母亲生活的证明;
  
  9、女方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
  
  三、男方争取子女抚养权证据的收集
  
  1、医疗机构出具的,男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2、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3、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5、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6、子女随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并且祖父母要求且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父亲生活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
  
  8、男方有相当强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
  
  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时候,往往需要双方当事人都能够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了自己的抚养条件比对方更优越的,那么在争夺抚养权的官司中,自然获得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也就要大得多。实际当事人身份不同,那么收集证据时考虑的方向可能就有些诧异,上文中给出了介绍,各位可以具体了解一下。
  
  

·一、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情形?
      一、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那么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


·什么情况下可以拒绝支付抚养费?
      虽说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是法定的义务,但由于现实情况的多样性,也导致在一些情况下作父母的一方也是可以拒绝支付孩子抚养费的。那通常什么情况下可以拒绝支付抚养费呢?相信很多人对此并不是很了解,接下来,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


·到法院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到法院离婚对应的就是法律中规定的诉讼离婚,这与协议离婚是不一样的,一般夫妻协议离婚的话只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手续就行了。但到法院离婚的手续就相对要复杂一些了,到底法院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


·离婚抚养费诉讼时效到底是多久?
      如今社会,离婚案件不断增多,一些大城市的离婚率居高不下,因为经济环境等各种因素导致此种现象。尤其有孩子的离婚案件,因为抚养费用会变得更加复杂,那么今天,我们将为您介绍一下具体离婚抚养费诉讼时效 是多久?您可以仔细看一下今天的文章。 离婚抚养费诉讼时效 是多久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一方有外遇想起诉离婚是否可以
      外遇其实也就是出轨、婚外情,这往往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然对于另一方来说,在发现配偶有外遇的时候打击往往是很大的,而现实中因此导致夫妻最终离婚的也不在少数。那一方有外遇想起诉离婚是否可以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一方有外遇想起诉离婚是否可以 1...


·村委会盖章的离婚协议书有效吗
      村委会盖章的离婚协议书有效吗根据我国《婚姻法》中的规定,男女双方通过真实意思表示,对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等协商达成一致的,双方签字后离婚协议书合法,通过办理离婚登记后正式生效。但是村委会盖章的离婚协议书是没有效力的,村委会可以对双方进行调解,但其没有出具证明的效力,离婚的方...


·一、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变更吗?
      一、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变更吗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充分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或家庭环境等等因素。如果有抚养权的一方因...


·哺乳期离婚抚养费怎么给
      法律并不是不允许夫妻在孩子哺乳期内离婚,但是在此阶段离婚的作出了相应的限制,用以保护子女和女方的权益。哺乳期要是离婚成功的话,就会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那哺乳期离婚赡养费怎么给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哺乳期离婚赡养费怎么给 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


·坐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的条件是什么?
      在离婚率越来越高的现在,离婚的原因也是千奇百怪。有的说是性格不合,有的说是整容等等,婚内出轨的也有。如果夫妻双方一方因为犯罪而被判刑坐牢了的话,可不可以起诉离婚,如果是因为坐牢起诉离婚的话,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什么呢? 如果双方可以达成离婚协议,即使一方坐牢(服刑)也可以办理离...


·当事人是否分居三年以上的就算自动离婚?
      当事人是否分居三年以上的就算自动离婚? 当事人是否分居三年以上的不算自动离婚,但是需要自己按照有关情况进行事情的司法解决或是协商处理不过问题的处理需要自己积极的获悉法律上的支持,如果自己只是按照主观的意愿进行离婚的处理,是并不符合法律上的规定的,所以自己需要注意。 一,当事人...


·离婚时婚前财产的分割方式是怎样的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涉及到对财产的分割问题,而这其中就有可能会分割婚前财产、婚后财产等等。针对不同情况的财产,实际的分割方式是不一样的。那您知道离婚时婚前财产的分割方式是怎样的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1、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