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竞聘上岗失败的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是什么?

一、竞聘上岗失败的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是什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以竞聘上岗失败,并不存在着经济补偿金的支付,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按照《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审核暂行办法》的规定,职工安置方案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职工分流安置形式:职工分流安置形式主要有以下四种:第一种、与改制后的企业签订新的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改制后的企业应优先录用原企业职工,与职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其期限不得短于3年,其中,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职工,职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改制企业应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改制后为非国有企业的,如果企业要招聘员工,也应该优先录用原企业职工。改制企业最好采取竞聘上岗的方式来录用原企业的职工。第二种、内部退养。对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含5年)的职工,可实行内部退养,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按规定提留费用后,由改制企业或者移交当地相关机构负责管理,按规定给内退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费并代缴社会保险费。第三种、协议保险。对距法定退休年龄5-10年的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可与改制企业签订保留社会保险关系协议(以下简称协保人员),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不支付,由改制企业负责管理,按规定或协议代缴保险费。协保人员在协保期间可按规定申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由新企业代缴社会保险费,待其达到退休条件后,办理退休手续。第四种、自谋职业。对主动申请自谋职业的职工,采取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办法处理。2、职工安置的基本原则:(1)坚持依法办事原则。要求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落实相关政策;(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要求所有工作都应当公示,所有职工享有同等的政策及经济待遇;(3)群众路线原则。要求要广泛征询和充分尊重职工意见;(4)充分维护职工利益原则。(5)整体设计与分布实施相结合的原则。等等。二、法律规定企业职工劳动关系的处理:职工劳动关系的处理要根据不同的改制形式和不同的对象作出不同的处理。应遵循依法和协商一致的原则,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调整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第一种方式、终止劳动关系。主要是针对那些劳动合同已到期或者企业与职工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出现,又不能续签劳动合同的职工。关于对这部分职工是否要支付生活补助费的问题。《劳动法若干问题意见》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同时规定:“国家另有规定的,可以从其规定”,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社厅函(2001)280号文件规定,《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废止后,国有企业职工劳动合同期满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后有关生活补助费的支付问题,地方有规定的,可以按地方规定执行。地方没有规定的,以《规定》废止时间为准,对在《规定》废止前企业录用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后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时,应计发劳动者至《规定》废止前工作年限的生活补助费,最多不超过12个月;对在《规定》废止后企业录用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时,可以不支付生活补助费。在日常生活当中存在着竞聘上岗,毕竟在市场上是存在着很多竞争者的,竞争激烈,必然会存在着竞聘上岗失败的现象,这个时候法律当中并没有规定经济补偿金需要进行支付,这是劳动者个人存在的问题,但是日常的劳动工资还需要进行。
  
  
  

·怎么样转移劳动关系,有哪些风险?
      现在很多大型公司都会成立一些分公司,涉及到人员的调动,这样的话,被调动的人员可能要转移劳动关系,从总公司转移到分公司去。由于劳动关系是重要的民事法律关系,在转移的时候,稍有操作不慎,就可能导致纠纷的发生。那么,怎么样转移劳动关系?下面我们就给您做个介绍。 一、怎么样转移劳动关系...


·在建工程抵押合同的法律性质
      在建工程抵押合同的法律性质 以没有完成的建筑物设立抵押权时候,抵押合同不能立即发生物权的效力,只能在当事人间发生债的效力。因为不动产抵押权的生效还需要登记。对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来说,抵押合同成立和生效与抵押权的成立是有区别的。 首先,在建工程是以将来建成的工程作为抵押标的物的,...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应届学生,为了勤工俭学,为了挣一些零花钱或者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应届学生,为了勤工俭学,为了挣一些零花钱或者锻炼自己,会向公司进行应聘。那么如果公司招了实习生,实习生是否要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呢!劳动合同实习生能签吗?我想还有很多人对此有疑惑,下面我们将为您讲解。 一、公司招聘实习生用签劳动合同吗 公司如果招的是个实习生(...


·股东变更需要去工商局备案吗
      股东变更需要去工商局备案吗一、股东变更需要去工商局备案吗 公司的股份通过股权交易进行买卖,该交易造成股东的变更。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变更必须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且在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备案。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


·工资的范围具体包括哪些
      工资作为广大劳动者最重要的经济收入,相信也是很多人比较看中的吧。实践中,我们除了要与用人单位就工资的具体支付时间、流程、数额做出约定之外,还需要搞清楚工资的范围包括了哪些。下面,就这个问题,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工资的范围具体包括哪些工资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注意事项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注意事项 (l)施工合同的订立条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体一般只能是法人。 (2)施工合同订立的原则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应遵循以下原则: l)遵守法律、法规、国家计划、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2)平等、自愿原则。 3)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3)...


·工程合同违约金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工程合同违约金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在建筑过程中,承包方和发包方会签订建筑工程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在合同中也注明了违约责任条款和违约金的数额。那工程合同违约金计算方法是怎样的?我们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工程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1)合...


·辞职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在工作期间,用人单位非法剥夺劳动者权益,如要求劳动者超时加班加点,或者少发工资、不发加班费,严重损害劳动者权益。为避免失去工作,有些劳动者不敢反抗继续工作。等到提出辞职时,双方又因为这个产生劳动纠纷,那么可能会去申请劳动仲裁,这时候就要确定仲裁时效。   按规定,劳动者知道...


·不满意劳动举报投诉结果要怎么做?
      发生劳动纠纷之后,可以直接去申请仲裁的,不一定得先投诉举报。不过,要申请劳动仲裁的,需要按照下面步骤来:   1、先交申请书   首先你要从劳动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申请。需要按仲裁委员会提供的《申诉书》填写一式二份,并附劳动合同、身份...


·上海工伤伤残鉴定标准如何做出赔偿
      国家出台的政策是,对于在工作中受伤的工作人员,可以到指定的医院进行申请对于受伤之后的医药费进行赔偿。关于赔偿试着呢官方服务于人民的一种措施,可以在改变在人民生活方面的具体的条件,是一个福利。不仅如此作为医疗方面来讲,解决对于在工伤之后无人具体负责的现象,那么上海工伤伤残鉴定标准2...


·只发月薪加班没工资是否合法
      只发月薪加班没工资是否合法?只发月薪加班没工资是不合法的,如果节日期间加班却没有拿到加班费,应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在提出维权主张时,要注意收集加班证据。如果拿不到加班费,劳动者可以通过两种途径维权:第一,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由其进行查处。第二,因支付加班工...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