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流产后可以辞退员工吗?

流产后可以辞退员工吗?
  
  一、流产后可以辞退员工吗?
  
  流产后不可以辞退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当中规定,在此期间内如果辞退员工的话,享有经济补偿金两倍的赔偿金。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如在这期间被辞退,员工享有经济补偿金二倍赔偿金。
  
  二、相关的法律规定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怀孕3个月流产的,给予产假15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四)项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非本人严重违法,具有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法定过错,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合同。
  
  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的,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除合同的,女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女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即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2个月工资支付赔偿金。
  
  1、过失性辞退
  
  企业在劳动者有过错的情况下,无须提前30天通知,而即刻辞退职工的行为。依据我国《劳动法》规定,过失性辞退主要有以下情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预告性辞退是指企业在辞退职工时,按照法律的规定提前30天通知职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的方式辞退职工的行为。主要有以下情形: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在当代社会,我们国家关于辞退劳动者可能会存在的,两个金额补偿,就是有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两者是完全不同的性质的赔偿金,它更加侧重于惩罚的性质,因此是补偿金的两倍,当然必须是违法辞退劳动者的情况之下才能够适用的,包括在孕期予以辞退员工等。
  
  
  
  
  

·一、芜湖市工伤保险待遇主要有哪些?
      一、芜湖市工伤保险待遇主要有哪些?(一) 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


·用人自主权是法律赋予用人单位的权利,但单位在聘用职工后,没有
      用人自主权是法律赋予用人单位的权利,但单位在聘用职工后,没有法定的理由是不能随意辞退职工的,否则就要支付经济补偿给被辞退的职工。根据法律的规定,女员工孕期能不能被辞退?下面,请跟随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知识吧。 一、女员工孕期能不能被辞退 根据《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离婚后没工作抚养不拿可以吗
      离婚后没工作抚养不拿可以吗在日常生活中,夫妻双方由于感情破裂或者其他事情的发生,可能会做选择离婚的途径来结束双方之间的夫妻关系。虽然夫妻离婚是自由的,但由于离婚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也是相对复杂的,例如孩子的抚养问题。那么,离婚后没工作不拿抚养可以吗?我们将针对这个问题,综合法律知识,...


·劳动关系如何证明这些都能成为证据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时,怎样来证据劳动关系的实际存在就成为了关键。要以什么证据来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呢?法定的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二者最大的区别就在于证明力,直接证据的证明力是大于间接证据的。劳动关系中哪些能够成为证据,劳...


·上班的楼道摔伤算不算工伤?
      上班的楼道摔伤算不算工伤? 一、上班的楼道摔伤算不算工伤? 上班的楼道摔伤算工伤,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


·职工患病经济补偿金计算依据是什么?
      职工患病经济补偿金计算依据是什么?如果员工还在医疗期,那么单位辞退员工是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的,如果是医疗期过了单位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员工的话,只要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外来工维权法律援助怎么申请?
      外来工维权法律援助怎么申请?您都知道,就我国的国情来讲,东部沿海地区较为发达,西部内陆地区较为落后,因此从经济开放以来每年都有无数的内陆人迁移到东部务工,有一些东部的黑心企业会因为务工人员对法律的认识不到位而克扣工资。那么,对于经济水平不高、文化知识水平也不高的外来务工人员来说,...


·申请工伤鉴定程序怎样走?
      申请工伤鉴定程序怎样走? 一、申请工伤鉴定程序怎样走?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


·工商局动产抵押查询登记需要什么条件 每当我们有问题需要找工
      工商局动产抵押查询登记需要什么条件 每当我们有问题需要找工商局去了解时,总会不知道应该需要带些什么必须的关键性材料去。这样的结果往往是我们不仅浪费时间可能也会浪费金钱。下面我们就将工商局动产抵押查询登记的一些必要的材料文件以及注意事项作了一些简单的介绍,希望能够对你有一些帮助。...


·单位在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多久可以赔钱?
      受伤的员工除了要治病以外,更关心的可能还是赔偿方面的事情,单位必须承担其赔偿员工的责任,但是单位承担责任并不意味着自己就能拿到相应的补偿,员工垫付了医药费自然会希望单位越快赔偿越好,那么,单位在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多久可以赔钱? 一、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多久可以赔钱? 工伤赔偿需要先到...


·常见的无效劳动合同有哪些
      找专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刑事辩护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 按照规定,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并不一定就是有效的,还有可能出现劳动合...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