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合同违约损失赔偿诉讼时效是怎样的

合同违约损失赔偿诉讼时效是怎样的
  
  在平时的生活中您总会和他人签订合同,合同是可以对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进行约定的,其中包括违约金。当产生违约金纠纷而又协商无果的时候,当事人可以进行诉讼,这时需要考虑到诉讼时效。我国关于合同违约损失赔偿诉讼时效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一、合同违约金诉讼时效是多久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总则编第九章诉讼时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一条??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第一百九十七条??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
  
  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
  
  第一百九十八条??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九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
  
  但是,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的标准应当于一方违约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数额相当。
  
  如果违约金约定过高(超过损失金额的30%),人民法院可在一方请求调低违约金的情况下,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违约金数额进行调整;
  
  同样的,如果违约金约定过低(低于实际损失的30%),守约方也可以要求法院调高违约金数额。
  
  上文就是合同违约损失赔偿诉讼时效的相关内容,从上文中我们可以知道合同违约的时效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侵权开始计算,一般的民事诉讼期限是三年,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断的,从中断时候开始重新计算。
  
  

·怀孕期间合同到期了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生产期间以及哺乳期间,其劳动权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用工单位不可以终止其劳动合同或是以任何理由与女职工解除其劳动合同。那么,如果在怀孕期间合同到期了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合同?我们来为您解答。 怀孕期间合同到期了用人单位是否可...


·经销商协议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经销商协议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在我们的生活之中,很多时候会听到经销商这个词,我们对此不是很能理解,其实经销商大都是指的出口方和进口方,而经销商协议是指出口商与进口商签订的协议,是为了双方的利益,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国家对于这一方面有相关的规定,那么经销商协议的范本是怎么样的呢?下...


·不动产抵押合同登记基本程序是什么
      不动产抵押合同登记基本程序是什么 抵押是贷款的一个常用方式,但是了解情况的读者应该知道,抵押合同的效力,是登记最高,享有最先补偿顺位。可是很多最开始签订抵押合同的朋友可能不知道具体的不动产抵押合同登记的程序,下面就让的我们为你解答。 抵押登记基本程序如下: (一) 抵押登...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合同法》的主要内容是围绕着合同的签订已经履行等相关情况进行的规制。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合同法》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一步法律,因此,他都想要知道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


·已履行的赠与合同能撤销吗
      已履行的赠与合同能撤销吗虽然法律允许满足一定情形的,可以撤销赠与合同,但这往往都是在赠与履行之前进行的撤销。那对于已履行的赠与合同能撤销吗?不少人在实践中都遇到过这样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介绍一下吧。 一、已履行的赠与合同能撤销吗?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


·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1、签订合同应注意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一定要准确,要用全称。 当事人是个人的,应写明姓名全称、性别、住址、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及职业、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内容。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全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法定代表...


·合同撤销权案由有哪些?
      合同撤销权案由有哪些? 一、简述撤销权 所谓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与他人实施处分其财产和权利的行为危害自己债券的实现时,可以申请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在民法理论上有的又称之为废罢权诉权。 二、撤销权纠纷的具体案由 撤销权纠纷案件根据其具体内容不同又可以区发为三种,即撤销债...


·无缝方管制造厂购销合同怎么写?
      无缝方管比起焊接方管质量更好也更加安全,无缝方管一般用作输送流体的管道,所以无缝方管的规格和质量就非常重要。在和无缝方管厂签订合同协议时,一定要保证无缝方管的质量,不符合规定的方管是无法出厂并投入使用的。下文对无缝方管制造厂购销合同怎么写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 一、无缝方...


·挂靠只跟中介签的合同有效吗
      视情况而定。只要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且合同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则该合同有效。《建筑法》已对挂靠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建筑法》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


·合同到期领导不办手续怎么办
      合同到期单位拒不办理退工手续怎么办?合同到期自然终止,如果老板不给开离职证明(你说的退工单),建议你直接找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他们会帮助你的,放心。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签的,不是开退工单,而是由用人单位出具劳动合同终止证明书。证明书载明双方当事人某年某月某一天订立的某期限劳动合同已...


·合同履行期限是否包含质保期?
      合同履行期限是否包含质保期?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一、合同履行期限是否包含质保期 合同的履行期是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期限内将合同履行完毕的时限。合同的履行主要包括价款、履行时间、履行地点、履行方式等。 但履行期一般并不包括质保期。货物的质量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