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沈阳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怎样的

沈阳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怎样的 沈阳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房产税的征收范围:
  1、城市市区和郊区中设有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的地区;
  2、县城;
  3、建制镇(镇人民政府所在地);
  4、工矿区。 工矿区征税的具体范围由市人民政府划定。
  第三条房产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都是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四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原值没有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比照同类结构、同等新旧程度的房产核定。 工程尚未决算已经投入使用的新建房产,依照基建计划价值减除30%后的余值计税;没有基建计划价值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核定。工程决算后,依照入帐的价值计税;已按计划价值或核定价值征纳税款的不再退补。 出租的房产,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第五条房产税的税率,按《条例》第四条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除《条例》第五条规定外,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1、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自办的学校、医院(诊所)、幼儿园、托儿所、敬老院使用的房产;
  2、企业、事业单位自用的职工疗养院使用的房产;
  3、经批准关闭、停产的企业在停产期间闲置未用的房产;
  4、经省税务局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第七条下列房产纳税人纳税有困难的,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免征房产税:
  1、中小型微利企业自用的房产;
  2、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和企业自有自用的房产;
  3、经民政部门批准由企业自办的安置盲、聋、哑、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10%以上的社会福利企业自用的房产。
  第八条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月份、季度、半年)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九条纳税人必须向当地税务机关据实申报房产的座落地点、建造时间、用途、间数、面积、原值、租金收入等情况,不准弄虚作假。 免税的房产,应当按前款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
  第十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按前条第一款的规定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手续:
  1、新建、扩建、改建和购置房产的;
  2、拆除、售出、分割、赠送、继承、出典房产的
  3、房产租金收入发生变化的;
  4、免税房产改变用途的;
  5、其他需要申报的。
  第十一条房产税的征收管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和《辽宁省税收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本细则由省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细则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辽宁省地方税收优惠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规定的免税项目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全额或差额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5、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6、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 征或免征房产税。
   以上就是我们介绍的关于沈阳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个人用房房产税征收,是国家关于土地有效利用的政策导向,沈阳属于我国东北重工业城市之一,虽然无法和北京等超级大都市相比,但房地产业的发展一直都是稳步增长,合理规划房产税征收这关系到民生发展。
  
  
  

·婚后获赠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获赠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是子女婚后父母赠与的房产,归谁要分情况对待,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为自己孩子购买的,并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孩子名下的,该房产为自己孩子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为孩子购买的房产,无论产权登记在哪个孩子名下,如果没有特殊约定,应...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


·商品房违约金怎么算,我国商品房买卖想要退房需要满足的条件
      商品房违约金怎么算,我国商品房买卖想要退房需要满足的条件 房屋一直是近年来的热点话题,经济适用的商品房成为大多数青年的首选房屋类型。那么,商品房退房违约金比例、退房违约金是多少?签订房产合同后不想买了又该怎么办?又有那些相关事项需要注意的?接下来就由的我们来为你介绍。 一、商...


·一、住房租赁合同需网签备案吗?
      一、住房租赁合同需网签备案吗?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在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30日内,房屋助理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其中并没有对不进行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情况作出规定,因此对于房屋租赁合同没有进行...


·最新农村房屋买卖政策是怎样的?
      房产的投资是现在投资者的一大选择,城市的房价日益升高,很多投资者都把目光转向了农村。近年来的农村发展有目共睹,如果想要购买农村的房屋该做哪些准备呢?其购买方式是怎样的呢?的我们认为要解答这个问题必须从于最新农村房屋买卖政策开始了解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第九条...


·一、房屋租赁合同违约诉讼状中包括哪些内容?
      一、房屋租赁合同违约诉讼状中包括哪些内容?(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信息。(二)原告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四)...


·婚前财产中的离婚房产只看名字吗?
      随着现代社会离婚率普遍增高,越来越多的人都面临着伴随离婚而来的各种问题,其主要问题之一就是婚前财产的分配问题,而离婚房产属于婚前财产的重要部分,它该怎么分配,离婚房产只看名字吗?以下是我们为您介绍的关于离婚房产的规定。 一、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


·房屋拆迁赔偿法是什么?
      房屋拆迁赔偿法是什么? 一、房屋拆迁赔偿法是什么?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


·离婚房租增值怎么处理?
      我们知道如今的房价在不断的增长,增长的速度快到很多人是无法预料的,在这种情况下出现的很多问题就是离婚财产分割的复杂性,在离婚的时候遇到的主要问题就是关于房产的分割,如果出现了增值的情况就要依程序来进行处理,那离婚房租增值怎么处理?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离婚房租增值怎么处理? ...


·黄冈离婚房产分配是怎么分的?
      黄冈离婚房产分配是怎么分的?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取得房屋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市场价值计算,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


·房产评估价格有什么标准
      二手房交易的买卖双方在进行买卖之前,卖方会想要了解自己的房屋大概值什么价,而作为买方就会想知道自己花的钱买了此房屋到底值不值,所以一般情况下,双方会做房产评估,那么房产评估价格有什么标准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产评估价格有什么标准 对于不懂评估、不了解房屋真实价格...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