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农村征地补偿协议纠纷民事怎么解决?

农村征地补偿协议纠纷民事怎么解决?一、解决村民委员会和征地政府之间因为征地补偿款标准、补偿方式、补偿安置而引发的纠纷
  对于这一类纠纷的解决,即村民委员会和征地政府之间因为征地补偿款标准、补偿方式、补偿安置而引发的纠纷,目前在实践中的处理方式多种多样,各地的救济方式也不尽相同,主要分为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两种。
  1、行政救济。根据1998年国务院颁布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该规定确立了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制度,但是并没有规定必要的裁决程序,国土资源部发文要求各省在2006年底前必须制定《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办法》,但是,截至2007年5月底,全国只有湖南、安徽、重庆、甘肃、河南、浙江、天津、江苏正式出台了《裁决办法》,其他省份仍然没有可供裁决的程序性规范。
  2、司法救济。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六项的规定:“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提起行政复议。”另外《农村土地承包法》也对司法救济作出规定,其中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承包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该项规定明确了取得相应补偿是承包户的一项民事权利。承包户的权利受到侵害,有权要求法院保护,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五十三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五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二、解决由于征地补偿款的分发而引起的农民和村委会之间的纠纷
  对于这一类矛盾,2002年8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曾作出(2002)民立他字第4号批复,土地征用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情况,分别规定:
  1、农民因土地补偿费与集体经济组织发生纠纷,不属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不属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应由有关行政部门协调解决;
  2、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因此发生的争议也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3、对不需要农村集体组织安置的人员,安置补偿费应当直接付给有关人员,因此发生的纠纷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争议,法院应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者因该项补偿费与集体经济组织发生的争议,也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
  根据上文介绍,农村征地补偿协议纠纷民事主要被分为两类,根据两种由于不同原因的引起的征地补偿纠纷民事,法律上也做出了相关的规定,规定了两种不同的救济方式以及补助费发放的对象,在和谐解决征地补偿引起的民事纠纷的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农村土地流转包括哪几种
      农村土地流转包括哪几种《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 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第五十三条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


·异地怎么办离婚?
      异地怎么办离婚? 异地离婚主要是指夫妻打算离婚,但一方或者双方不在婚姻登记地居住的情况。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有协议离婚(去民政局离婚)和诉讼离婚(去法院离婚)两种情况,因此夫妻在异地办理离婚也可以分为异地协议离婚和异地诉讼离婚,不同的情况办理离婚的手续也不同。 二、异地协议离婚 ...


·常德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常德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常德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1、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


·私人征收土地的年限是多少?
      私人征收土地的年限是多少?随着我国经济建设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快,许多居民个人的财富资金也迅速增长,而土地作为具有不可替代性的资源,其保值增值效应十分明显,因此,有些人或出于财富增值的需求、或出于办厂经营的需求等等,都对土地使用有一定需要,那么,私人征收土地的年限是多少呢?一、个人是...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主体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主体是什么? 1、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主体。 境内外法人、非法人组织和公民自然人个人可依法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但是,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应依法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享有该项权利。 2、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取得。 国家出让土地使...


·大兴机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大兴机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大兴机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2014年以来,从北京大兴准备开始建设新机场伊始,大兴区域的征地拆迁问题就成为您关注的核心话题。对于家住北京大兴地区的朋友来说,机场的建设对其以后生活的重要影响程度不言而喻,机场建成之后的生活更为重要,而这就涉及到征地拆...


·常德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常德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常德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常德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 常政发〔2007〕1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常德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已经市人民政...


·征地补偿支付管理规定有哪些?
      征地补偿支付管理规定有哪些?虽然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当地政府为了某种利益的需要,是可以征收属于公民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但是征收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在土地征收后,需要按照土地的原用途向被征地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为了规范政府的支付行为,相关国家单位制定了征地补偿支付管理规定。一、征地...


·农村宅基地儿子怎样继承父亲宅基地上的权利
      当家中老人去世,老人名下的农村宅基地应该如何处理呢?子女可以继承吗?根据规定是不可以的。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国家或集体的,农民只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农村宅基地儿子怎样继承父亲的宅基地上的权利呢? 一、儿子怎样继承父亲宅基地上的权利 需...


·土地使用证补办要多久?
      土地使用证补办要多久?在我国,取得土地使用证之后,土地使用权人可以对土地进行开发建设等工作。相信您都知道,土地使用证是一本证书,作为一件物品,总有丢失的时候,土地使用证一旦丢失,就需要进行补办,否则一旦被别人捡到拿去他用,后果是非常严重的。那么,土地使用证补办要多久?详情参考下文...


·实际异地起诉离婚要多久?
      在异地起诉离婚的,一般是夫妻中一方已经不在原来的住所地了,此时原告依法起诉离婚,就需要到对方现在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但其实不同时异地起诉离婚还是同城起诉离婚,就离婚案件的审理期限来看法律中规定的都是一样的。那到底异地起诉离婚要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异地起诉离婚要...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