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么样的?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么样的?
对于一个房屋而言,排水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供暖对于住房的舒适也是有很大的影响的。所以国家也制定了房屋的排水和供暖的验收规范,来确保他们的质量。那么,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么样的?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下具体的内容。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1)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外墙有管道穿过时,应采取防水措施。对有严格防水要求的建筑物,必须采用柔性防水套管。
(2)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作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作灌水试验。
(3)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做灌水试验,其灌水高度应不低于各层卫生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
(4)散热器组对后,以及整组出厂的散热器在安装之前应作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如设计无要求时应为工作压力的1.5倍,且不小于0.6MPa。
(5)地面下敷设的盘管埋地部分不应有接头。
(6)盘管隐蔽前必须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且不小于0.6MPa。(7)采暖系统安装后,管道保温之前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蒸汽、热水采暖系统,应以系统顶点工作压力加0.1MPa作水压试验,同时在系统顶点的试验压力不应小于0.3MPa;
2)高温热水采暖系统,试验压力应为系统顶点工作压力加0.4MPa;
3)使用塑料管及塑料复合管的热水采暖系统,应以系统顶点工作压力加0.2MPa做水压试验,同时在系统顶点的试验压力不小于0.4MPa。
(8)锅炉的汽、水系统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水压试验的压力应符合表1的规定。
(9)锅炉和省煤器安全阀的定压表1水压试验压力规定MPa和调整应符合表2的规定。锅炉上装有2个安全阀时,其中的一个按表中较高值定压,另一个按较低值定压。装有1个安全阀时,应按较低值定压。
(10)锅炉的高、低水位报警器和超温、超压报警及连锁保护装置必须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和有效。
(11)热交换器应以工作压力的1.5倍做水压试验,蒸汽部分应不低于蒸汽供汽压力加0.3MPa;热水部分应不低于0.4MPa。
卫生
(1)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必须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
(2)生活给水系统管道在交付使用前必须冲洗和消毒,并经有关部门取样检验,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的方可使用。
(3)给水管道在竣工后,必须对管道进行冲洗,饮用水管道还要在冲洗后进行消毒,满足饮用水卫生要求。
使用功能
(1)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完成后,应在顶层或水箱间内取1处消火栓和首层取2处消火栓做试射试验,达到设计要求为合格。
(2)管道安装坡度,当设计未注明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汽、水同向流动的热水采暖管道和汽、水逆向流动的蒸汽管道及凝结管道,坡度应为3‰,不得小于2‰;
2)汽、水逆向流动的热水采暖管道和汽、水逆向流动的蒸汽管道,坡度不应小于5‰;
3)散热器支管的坡度应为1%。坡向应利于排汽和泄水。(3)采暖系统冲洗完毕应充水、加热,进行试运行和调试。
(4)排水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无坡或倒坡。
(5)室外供热管道冲洗完毕应通水、加热,进行试运行和调试。当不具备加热条件时,应延期进行。
(6)锅炉在烘炉、煮炉合格后,应进行48h的带负荷连续运行,同时应进行安全阀的热状态定压试验和调整。6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1)本规范是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无论是从事建设活动各方责任主体,还是政府管理部门、中介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都有权参与监督,对照规范提出对工程质量的质疑。对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应遵循“有关各方协调一致,共同确认”的原则。例如阀门安装前,应做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试验应在每批(同牌号、同型号、同规格)数量中抽查10%,且不少于1个。对安装在主干管上起切断作用的闭路阀门,应逐个做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该条说的非常清楚,第一个条件是阀门试验,同批抽查10%,且不少于1个。第二个条件是主干管上的闭路阀门应逐个做试验。即应由施工单位做试验,监理或建设单位旁站观察,看是否合格,这就叫“有关各方协调一致”。无论合格与否都叫“共同确认”,如果合格则填表签字,不合格就要清除出场。这样一来全过程都控制了,质量自然会提高。
(2)本规范是14本新的质量验收规范体系中的1本,因此,使用中对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程序和组织,应按照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规定执行,也就是本规范总则第1.0.4条,即配套使用。例如验收的组织,“统一标准”第6.0.1条和6.0.2条说得非常清楚:
1)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2)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
(3)本规范总则第1.0.3条提出:“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这说明本规范是施工质量的合格标准,是对质量的最低要求,也就是满足“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使用功能”的要求。
(4)关于强制性条文、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应用。强制性条文是技术法规,是必须做到的,涉及安全、卫生、环保和使用功能,是由“应”和“必须”、“不应”和“不得”等强调词组成的条款。
例如第3.3.16条:“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试验。”这条范围非常广,涉及安全。给水、采暖、锅炉及相应的辅助设备都要做水压试验。排水、雨水及各种箱、罐等都要做灌水试验。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大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例如第7.4.1条:与排水横管连接的各卫生器具的受水口和立管均应采取妥善可靠的固定措施;管道与楼板的接合部位应采取牢固可靠的防渗、防漏措施。”该条说的一个是可靠的固定措施,一个是可靠的防渗、防漏措施。这就是对卫生、环境保护和大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即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大众利益不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例如第7.4.3条,卫生器具排水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就是超过一些也不会造成大的损害,只是不美观和连接形式不合适。所以在使用规范时要抓住重点、要点。关于检验数量问题,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情况制定相应地方标准确定。
国家对于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质量规定的具体是一本出版图书,由于文本限制,无法把全部内容上传给您,您如果对于这方面有需要可以在网上购买一本相关的书籍来阅读。
·山东省企业工资的指导线是多少?
政府为了规范企业对工资的增长,按照以往的惯例,各地政府每年的上半年都会发布当地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线关系到每个员工的工资增长情况,因此很多人对工资指导线都十分关注。山东省是我国的经济大省,2016年山东省企业工资的指导线是多少呢?下面我们为您收集到了相关知识。
一、什么是...
·疫情期间上班工资怎么算?
疫情期间上班工资怎么算?按照正常工资待遇发放,因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可以与劳动者协调工资支付的情况,但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
·我国许多的工程在建设的时候,就需要遵循国家制定的工程质量规定
我国许多的工程在建设的时候,就需要遵循国家制定的工程质量规定。避免出现工程建设在在建设的过程中就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从而对我国的建设发展造成不良的影响。不过,国家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不仅局限于建设的过程中。还包括工程建设完工以后。那么,建设工程质量的保修期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一、建设工...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建筑工程竣工后国家相关部门要根据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该建筑工程进行质量检测和验收。智能建筑工程与普通建筑工程不一样,结合了众多现代大科学技术,可以使建筑质量得到最优,因此对其质量验收要求也更高,有专门的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那么现在就跟随的...
·用人单位不服劳动仲裁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服劳动仲裁怎么办?当劳动者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时,选择劳动仲裁无疑是一个不错的办法。一般来说,只要不是很复杂的案件,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出具裁决书。作为仲裁案件的一方,用人单位有时候也会对仲裁结果不服。那么,用人单位不服劳动仲裁怎么办?下面我们就给您简单说一说...
·工伤鉴定结论没岀来不上班行吗?
许多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都会遭遇到工伤事故,国家为了保障工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制订了工伤保险制度。这部分的劳动者只要经过劳动部门的鉴定,就可以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了。我们知道,劳动者在工伤期间会有一定的停职留薪期,在此期间劳动者可以不用上班,那工伤鉴定结论没岀来不上班行吗?一起来了解...
·一、违反劳动法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违反劳动法可以随时辞职吗?
可以的,公司一方有过错的,违反劳动法,个人辞职公司应该给与补偿。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的,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的,未足额支付劳动工资的,未及时支付劳动工资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克扣工资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
·工作10以上员工辞退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工作10以上员工辞退赔偿标准是什么?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劳动者每工作满一年的,可以获得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所以工作10年被辞退的,可以获得10个月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
·人社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
人社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一、人社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第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
·一、劳动合同没到期急辞职可以吗?
一、劳动合同没到期急辞职可以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在我国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多少?
在我国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多少?
合同法里没有具体规定质保金的多少,但是建设部有一个格式合同,规定的质保金是工程总造价的3%,一般工程都依据此比例执行。6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出新的降费措施,其中决定把建筑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经初步测算,工程质量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