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开发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对购房者有什么风险

开发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对购房者有什么风险
  在我们国家,很多年轻人辛辛苦苦奋斗,就是为了购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但是,当自己终于购买了自己的房子,付了全款并已经入住之后,才发现——开发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了。那么,这种行为是合法的吗?对于购房者又有什么风险,我们这就为您娓娓道来。
  
  一、开发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对购房者有什么风险?
  
  首先,《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 抵押。”按此规定,抵押单位出具的所谓“承诺书”当属无效,已经抵押出去的土地上的房产虽未办理抵押登记,但在法律上已经形成了抵押事实。其次,《土地登 记办法》第九条规定,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的登记事项提交材料,其中,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是必备的要件之一。而抵押单位以宗地范围内房产无登 记为由,不做资产处理,进而不提交权属证明,显然与该项规定相矛盾。再次,根据调查了解,所有交付认筹款的购房者,对于开发商抵押土地使用权的过程和结 果,均一无所知。有的已经交付全款甚至已经入住,但其应当分享的部分土地使用权仍处在抵押状态,所购买的地上房产也在法律事实上被抵押出去。其知情权、土 地使用权乃至房屋产权,无疑都不同程度地受到了侵害。
  
  违反以上相关规定,从工作层面上讲,与依法行政的要求严重不符,社会层面上,将影响法治环境建设。另外,这些做法与规范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的趋势要求背道而驰。抵押单位即开发商的资金链一旦吃紧或者断裂,未来业主的土地抵押权益恐难实现,造成难以掌控的社会后果。
  
  二、开发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原因有哪些
  
  既不合法又具危害的做法之所以能够存续下来,一方面因为表面上表现为“运作正常”,另 一方面是起主导作用的利益相关方“各有所得”。对于银行来说,在经营上通过资金放贷能够获得资金收益,而风险方面,因为有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则可忽略不 计。土地登记方面,因握有抵押单位出具的“承诺书”,便视作有了自我保护的“护身符”,同时也符合地方政府“服务企业”的要求。抵押单位以得到贷款为首要 目标,得到贷款就意味着收益,甚至是暴利。至于抵押程序合法性和业主利益的维护等方面,不在考虑之内。
  
  说到底,就是地方政府在发展经济的驱动下,受土地使用者开发商的“绑架”,将负责土地 抵押登记的国土资源部门和本应独立经营的地方商业银行裹挟其中,演绎出了貌似合法实则危机四伏的抵押贷款乱局,即“用地单位极力以关乎房屋业主利益的土地 使用权作抵押→国土资源部门无奈进行非正常抵押→登记→地方商业银行消极‘配合’发放贷款获取收益→房屋业主的多项权益受到侵害”。
  
  三、针对开发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对策有哪些
  
  国务院决定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国土资源一个部门承担,是以改革精 神解决这一问题的基础性措施,不仅有利于不动产登记规则的统一,更便于在实践操作中,避免在建房产游离于土地抵押登记之外的现象发生,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 法财产。建议加快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研究制定,及早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的四统一。
  
  建议在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之前,禁止房地产开发企业向意向购房者收取任何名目、任何额度的款项,以防止其巧立名目套取资金,损害消费者权益。
  
  建议对面向消费者出售的房地产项目,开发企业一经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即由登记单位将该信息公开披露,向社会告知某不动产已作抵押的事实,用以实现购房意向者的知情权,便于社会监督。
  
  通过我们的讲述,我们知道开发商在售卖房子之前,将开发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同时又是极具有危害性的。开发商这种行为是为了进行融资,缓解压力,但是对于购房者造成了很大的危害和风险,这种行为是我国严厉禁止的,政府也出台了很多政策来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建设土地使用证什么意思?
       一、建设土地使用证什么意思? 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一般是指农民集体和个人进行非农业建设依法使用集体所有土地的权利证书。集体建设用地,原则上分为三大类: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


·异地起诉离婚怎么办理,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异地起诉离婚怎么办理,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当夫妻感情不和的时候,双方是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的。但是,如果夫妻在异地,又要通过起诉的方式来离婚时,你知道该怎么做吗?对于异地起诉离婚怎么办理,请看我们下文解答。 一、异地起诉离婚怎么办理 1、提起离婚诉讼首...


·征地补偿找谁发放流程是什么
      征地补偿找谁发放流程是什么 我国在朝着现代化目标的建设过程中,离不开公共建设,当然这也会涉及到征地的事项。征地,是一件复杂的事情,由于它设计以及牵涉到多方面的利益,需要在多方博弈中取得一个平衡,尤其是征地补偿引得人们尤为关注。那么,征地补偿找谁发放流程是什么呢?一起过来看一下吧。...


·划拔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划拔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已于1992年2月24日经国家土地管理局第一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1992年3月8日国家土地管理局令〔1992〕第1号发布施行。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


·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没有该怎么办理?
      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没有该怎么办理? 一、申请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二、...


·甘肃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甘肃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甘肃省在进行铁路、公路建设的时候,难免会征用到农村土地。当地农民会得到一笔补偿款,按照有关规定,征地补偿标准每隔两三年就要做出调整的,以适应最新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那么甘肃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下面我们给您讲解下当地政策。 一、甘肃最新征...


·哪些情况下抵押的房地产能够处分
      随着房价的提高,多数人选择以抵押贷款的方式来购房,由此,抵押权人就问了,若是自己想要对抵押的房地产进行处分的话,那么按照法律的规定,在符合怎样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处分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情况下抵押的房地产能够处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抵押权人有权处...


·河南信阳征地补偿新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河南信阳征地补偿新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加速推进城市化,土地使用的改变就成为首要解决的问题,而征地就是解决土地问题的政策之一。国家政府向农民征收土地,就会给予农民一定的补偿,这就是征用补偿制度的来源,目前我国的征用补偿制度还在逐步的完善中。政府征用补偿都是按照标...


·公路征地赔补费标准
      法律没有规定统一的赔偿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


·怎样注销土地使用证有期限?
      怎样注销土地使用证有期限? 土地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基本资源,我们知道土地使用证是有期限的,不是永久的,那土地使用权到期限后注销土地使用证有期限需要经过哪些流程呢?土地有很多用处,土地使用权按照土地用途不同其使用期限也是不同的。下面的我们就为您介绍。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


·房屋拆迁补偿该如何抉择?我可以要求在原有地段置换房屋吗?
      房屋拆迁补偿该如何抉择?我可以要求在原有地段置换房屋吗?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货币补偿,是指征收人以市场评估价为标准,对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以货币形式进行补偿的方式。房屋产权调换,是指房屋征收...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