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分部工程质量资料是什么?

分部工程质量资料是什么?
  
  在平时生活中,工程质量出错,发生事故导致人身伤亡的事情时有发生,所以国家、政府和单位对工程建筑的安全问题十分重视。分部工程是根据单位的结构和性质等方面的不同而划分的工程,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资料的检查十分严谨,法律规定所需要的资料和质量要求必须符合才能完成验收,下文详细说明了分部工程质量资料是什么这个问题。
  
  
  一、分部工程的定义
  
  
  分部工程(parts of construction)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分部工程一般是按单位工程的结构形式、工程部位、构件性质、使用材料、设备种类等的不同而划分的工程项目。
  
  二、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资料
  
  
  (一)、建筑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具备条件:
  
  
  1、完成主体结构工程设计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主体工程完工之后对工程进行自检,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提供主体结构施工质量自评报告,该报告应由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
  
  
  3、监理单位在主体结构工程完工后对工程全过程监理情况进行质量评价,提供主体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当由总监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盖章。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进行检查。对工程主体实体是否与设计图纸及变更一致,进行认可。
  
  
  5、有完整的主体结构工程档案资料,见证试验档案,监理资料;施工质量保证资料;管理资料和评定资料。
  
  
  (二)、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质量验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主体工程验收通知书
  
  
  2、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3、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4、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结构实体砼强度验收记录
  
  
  6、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验收记录
  
  
  (1)、主体分部验收前,墙面上的施工孔洞须按规定镶堵密实,并作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未经验收不得进行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对确需分阶段进行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质监交底上向质监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质监站同意。
  
  
  (2)、混凝土结构工程模板应拆除并对其表面清理干净,混凝土结构存在缺陷处应整改完成。
  
  
  (3)、楼层标高控制线应清楚弹出墨线,并做醒目标志。
  
  
  (4)、工程技术资料存在的问题均已悉数整改完成。
  
  
  (5)、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规定的主体分部工程施工的内容已完成,检验、检测报告应符合现行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6)、安装工程中各类管道预埋结束,位置尺寸准确,相应测试工作已完成,其结果符合规定要求。
  
  
  (7)、主体分部工程验收前,可完成样板间或样板单元的室内粉刷。
  
  
  (8)、主体分部工程施工中,质监站发出整改(停工)通知书要求整改的质量问题都已整改完成,完成报告书已送质监站归档。
  
  
  (三)、主体分部工程监督抽查、检查的主要内容
  
  
  1、对实体质量抽查的一般规定
  
  
  (1)抽查施工作业面的施工质量,突出对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的检查;
  
  
  (2)重点检查结构质量和使用功能,其中重点监督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
  
  
  (3)抽查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见证取样送检资料及结构实体检测报告。
  
  
  2、抽查结构混凝土及承重砌体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情况
  
  
  3、实体质量检查要辅以必要的监督检测。
  
  
  4、对主体分部工程外观的观感质量检查。
  
  
  5、检查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和质量制度履行情况。
  
  
  上文详细回答了分部工程质量资料是什么这个问题,根据上文,我们知道分部工程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根据单位工程性质、材料的不同进行划分。分部工程验收需要完成主体工程的设计,根据流程进行验收,上交法律规定的各项文件才能完成验收。分部工程质量资料十分重要,质量资料必须准备齐全才能完成验收,保证工程完工时的安全性。
  
  
  

·09年解除劳动合同七级伤残怎办
      09年解除劳动合同七级伤残怎办 工伤七级伤残本人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具有法定过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七级伤残的,劳动合同履行期间,本人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合同;本人具有《劳动...


·一、劳动合同终止代通知金不给怎么办?
      一、劳动合同终止代通知金不给怎么办?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代通知金,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代通知金,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请...


·要支付返聘退休人员加班费吗
      要支付返聘退休人员加班费吗 法律并没有禁止退休人员在退休之后再次参加工作,因此不少身体健朗的退休人员,在退休期间还是会接受公司的返聘,然后继续上班。在这种情况下,安排其加班的话,要支付退休人员加班费吗?具体内容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要支付退休人员加班费吗 由于退休人员不...


·工伤认定没下来可以停发工资么?
      工人参加劳动,由于外界因素导致受伤的,基本属于工伤,要经过认定确定等级。工伤认定需要一定的期限,一般来说,劳动局会在六十日内出具工伤认定书。在这段期限内,工人可能在医院接受治疗,无法参加工作。那么,工伤认定没下来可以停发工资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做个简单了解。 一、工伤认定没下来...


·劳动仲裁该如何收集证据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主要方式之一。而如果您想在劳动仲裁中获胜的话,就一定要收集充足的、能证据纠纷事实的证据。那么,根据经验来看,在劳动仲裁中我们应该如何收集证据呢,而在劳动仲裁收集证据的过程中我们还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说明。 一、劳动仲裁该如何收集证据...


·工程质量事故上报时间有规定期限吗
      工程质量事故上报时间有规定期限吗 一、工程质量事故上报时间有规定期限吗 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对重大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事故类别和等级,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


·一、新乡市工伤待遇规定伤残补助金标准是什么?
      一、新乡市工伤待遇规定伤残补助金标准是什么?根据新乡市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十级的,按照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给本人补助金。一至十级伤残职工一次性补助金的标准分别为24~6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


·最高检察院信息公开工作规定有哪些?
      最高检察院信息公开工作规定有哪些? 最高检察院信息公开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透明度,规范司法办案行为,促进公正执法,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人民检察院公...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办?合同到期未续签是否受法律保护?
      在社会工作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才能确定法律关系,形成法律效力,劳动双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各自的职责履行各自的义务,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劳动者还想继续在公司工作,而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办呢?合同到期未续签是否受法律保护?的我们接下来将为您解答。 一、合同到期公...


·职工患病本人主动提出离职有补偿金吗?
      职工患病本人主动提出离职有补偿金吗 劳动者因病主动辞职,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 (一)、劳动者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只有第1种情况有补偿: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


·我们都知道劳动者在发生了工伤之后
      我们都知道劳动者在发生了工伤之后,肯定是要进行工伤鉴定的,就是为了能够更多的获取到赔偿金,太和县发生工伤鉴定为十级的话,那么就可以按照工伤保险的规定一次性的领取伤残补助金,一般是为本人7个月的工资,这7个月的工资是按照平均的工资来进行计算。工伤十级伤残可以领取社保支付的一次性伤残...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