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证的认定规定是什么?
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工作而单位就需要支付薪酬,这种关系在法律上称为劳动关系,对于工作者来说劳动关系的确立直接关系到自身的利益,关乎到自己的工资以及福利,特别是要以书面的形式来确认,对劳动关系的认定有一定的规,那劳动关系证的认定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两个极端:步步为营与合二为一
在劳动关系认定进路的问题上,有两种极端的观点。一种是步步为营的观点,认为劳动关系认定程序与工伤认定程序是两个独立的程序,劳动关系认定程序前置于工伤认定程序。而劳动关系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依法应当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当事人对仲裁不服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工伤认定机构无权在工伤认定时一并认定劳动关系。这种观点的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该两条规定均赋予劳动仲裁机构解决劳动关系争议,而没有赋予工伤认定部门认定劳动关系的权力。《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五条大概也是持这一立场的。另一种观点是合二为一,认为工伤认定机构有权在工伤认定程序中对劳动关系作出认定,即工伤认定程序与劳动关系认定程序可以合二为一。其理由是《劳动法》第九条规定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劳动工作,《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工伤保险工作及其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该观点还以最高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是否具有劳动关系确认权请示的答复》(【2009】行他字第12号),即“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具有认定受到伤害的职工与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职权”支持其主张。
二、法定进路:劳动仲裁与行政认定
前述两种观点均引用法律规定作为其依据,那么我们来看看其所引的法律规定是否支持其观点。先就步步为营的观点来看,《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两个法条的确只规定劳动关系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并无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认定劳动关系。再来看看合二为一观点的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九条和《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是规定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劳动工作和负责工伤保险工作的,据此还不足以证明劳动行政部门有认定劳动关系的职权。《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材料,而劳动关系认定又是工伤认定的必要前提,因而劳动行政部门有认定劳动关系的附随权力。因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材料可以是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工资表、考勤簿等,对此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进行审查确认并据此认定劳动关系,这是符合工具推导之工具性的命令规则的:“如果某行为是应当的,则一切使该行为得以进行的必要行为也是应该的。”
三、利弊权衡:公正为主与效率兼顾
既然劳动关系认定的劳动仲裁进路与行政附带认定均于法有据,那么就必须进一步对该两进路进行利弊权衡以扬长避短、趋利避害。从劳动仲裁进路来看,由于其是通过开庭审理,当事人之间进行了两造对决;而在工伤认定程序中只是由行政人员调查核实,顶多加上由当事人补充举证;而且从理论上说,劳动仲裁人员的业务素质要求比行政人员要高。因此可以说,劳动仲裁程序更为严格,其对劳动关系争议的裁决,应该比工伤认定程序中的劳动关系认定更为公允。然而,后者具有比前者更为便捷、更有效率的优势,通过繁简分流将较为简单的劳动关系争议案件由其附带办理,倒是能够克服前者可能出现的正义迟来之弊端。可见,切不可将劳动关系认定的劳动仲裁程序与行政附带认定程序对立起来,两者完全可以是互为弥补、相辅相成的。在这方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第五条的规定就比较合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发现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且无法确认的,应告知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这一规定,当事人对劳动关系无争议或者虽有争议但通过调查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依据也比较明确的,可以在行政附带认定程序中直接认定劳动关系的存在与否;而事实不清、法律不明的,则应该告知当事人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程序来认定劳动关系。
四、程序选择:意思自治与权利限制
虽然劳动仲裁程序与行政附带认定程序对劳动关系认定的范围可以用简易和复杂加以界分,但是由于劳动关系的认定与否对双方当事人都是利益攸关的,因此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是不可忽视的,应当依法予以保障。应该说,劳动仲裁程序是认定劳动关系的一般程序,行政附带认定程序对劳动关系的认定只是附带性的,而且由其认定的范围也已经作了限定。鉴此,当事人在申请工伤认定之前已经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在工伤认定程序进行过程中对非简单劳动关系申请劳动仲裁的,行政附带认定程序就应当向劳动仲裁程序让路。对于一方申请劳动仲裁而另一方申请行政附带认定劳动关系的,同样应当以劳动仲裁优先为原则。需要进一步探讨的是,行政认定程序结束后,当事人对工伤认定程序中的劳动关系认定结论不服,可不可以反过来申请劳动仲裁?对此,有地方性政府规章曾规定此时只能以工伤认定的事实不清为由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这种规定没有考虑到当事人的意愿,应该说是不合适的。合适的做法应该是在行政附带认定程序中对当事人予以法律释明,明确告知其对于非简单劳动关系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程序认定劳动关系。告知后当事人放弃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的,不能在行政附带认定程序结束后申请劳动仲裁,只能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如果没有告知的,则应尊重其程序选择权,允许其申请劳动仲裁来认定劳动关系。一般劳动者要进行劳动关系认定就需要向有关部门进行申请,在有关部门的调查鉴定之后进行劳动关系仲裁,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批捕停发工资如何发放?
一、批捕停发工资如何发放?
《关于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务员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期间,停发工资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资的75%计发生活费,不计算工作年限。 2、如果能够宣告无罪、免于刑事处罚,停发的工资等相关福利待遇...
·用人单位接到劳动局投诉用童工后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用人单位接到劳动局投诉用童工后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在法制化的国家里公民的行为只要触及法律规定,就会被追究其法律责任。以用人单位来说,我国明文禁止用人单位雇佣童工,如果用人单位存有侥幸心理而雇佣童工的话,一经发现同样会被追究其法律责任。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用人单位接到劳动局投诉用...
·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工作错误
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工作错误?因工作错误导致用人单位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的是没有补偿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
·受工伤后该走的社保工伤赔偿程序
怎样走社保工伤赔偿程序,这一直以来是广大劳动者们最为关心的问题,在工作中受伤却不知道找谁说理是一件麻烦事,接下来就将在下文中告诉您社保工伤赔偿该走哪些程序。
社保工伤赔偿程序,工伤保险赔付行政诉讼、劳动仲裁、伤残等级鉴定、劳动能力复查、工伤认定复议等程序。
工伤赔偿不是一步完...
·用人单位的哪些行为不属于克扣工资
用人单位的哪些行为不属于克扣工资不属于单位克扣工资的情形有哪些1、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
·计算法定加班工资的天数与实际加班天数不一致怎么办
计算法定加班工资的天数与实际加班天数不一致怎么办?可以和公司协商,如果公司拖欠加班工资的话,可以到劳动局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
·水电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怎样的
水电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怎样的?
水电工程是一个建筑物的重要配套工程,建筑物主体完工后,承包方会将工程交给专业的施工方,这时双方会签署一份水电安装承包合同。对于双方来说,这份合同是很重要的,一旦发生纠纷,其就是解决的依据。那么,水电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怎样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实两者的差别是比较大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实两者的差别是比较大的,在处理一些问题的时候,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处理方式是不同的,所以我们要很好的去区分这两种关系,社会中很多人会有内退人员参加企业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的疑问,那具体来说到底属于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呢?
内退人员参...
·工程款支付证书范本
工程款支付证书范本
一、工程款支付证书范本 ?
工程款支付证书范本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 ? ? ? ? ? ? ? ? ? ? ? ? ? ? ? ? ? 编号:_______________
致:______________(建设单位)
根据施工...
·相信不少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都遇到过被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吧,此
相信不少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都遇到过被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吧,此时大部分的劳动者都是选择忍气吐声,然后任由单位侵犯自己的合法利益。那么实践中,要是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如何处理呢?如果处理不好,对劳动者来讲自己的利益就会受到很大的损害。
一、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怎么办
用人单位未及时向劳动...
·劳动者辞职时要注意哪些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如果因为个人原因想离职的话,总要经过辞职这个阶段。辞职并不像很多人想象的那样,说一声儿就行,辞职不当往往会给劳动者带来后续的麻烦。那么,劳动者辞职时要注意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劳动者辞职时要注意哪些
新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