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武汉工伤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当我们不幸在上班的过程中不小心受伤了,对此您肯定会很迷茫,关于这次受伤,自己的权益能否得到用人单位的保障,如果想要申请保障自己的权益,那么是如何申请工伤认定呢?在武汉工伤认定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
  
  
  工伤认定标准
  
  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备注:从业人员有第1、2项情形的,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从业人员有第3项情形的,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办理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知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备注: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办理材料
  
  1、个人身份证、
  
  2、个人委托单位工伤认定的委托书(主要内容包括事故经过、委托事项、签名、盖章或按手印等);
  
  3、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用人单位工伤事故调查报告;
  
  5、劳动合同文本或其他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6、首次就诊原始病历及出院小结;
  
  7、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四份);
  
  8、申请人用人单位及其他联系方式;
  
  9、工伤认定后需留《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一份由社保处(东湖分局)存档。
  
  备注: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办理流程
  
  1、电话申报
  
  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过电话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进行电话申报。
  
  2、书面申请
  
  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
  
  3、审核材料
  
  社保部门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如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4、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办理时间及地点
  
  时间: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30日内,工会组织在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地点:武汉各区社保局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关于武汉工伤认定办理需要知道的关于工伤认定的标准、条件、材料以及认定的流程,意外虽然谁都不希望发生,但是如果不幸遭遇,一定不要慌张和无措,一定要积极了解有关工伤认定的资料,更好的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还有疑问,建议咨询网站的在线律师。
  
  

·工伤认定相关法律法规都是怎么规定的
      平时您肯定不会详细的去了解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的,但实际上遇到工伤以后,我国关于工伤认定的最重要的法规就是工伤保险条例。员工本人只要详细的了解过工伤保险条例以后,就知道如何依法处理自己的工伤维权的事宜。当然,您也可以跟随我们的脚步来了解一下,工伤认定相关法律法规都是怎么规定的? ...


·用人单位什么情况可以辞退员工
      用人单位什么情况可以辞退员工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条规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法的情形有: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多久?
      我们在一些企业或者是一些个人,通过职务之便涉及到一些受贿的行为会被视为违法的行为。比如说一些单位涉及到一些对公等业务,受贿业务单位的一些回扣或者是直接的钱款,造成的一种损失。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多久?这个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情节严重的会被判处五年以上的刑法。今天我们带您了解一下...


·灼伤、烫伤工伤能认定到几级
      职工同单位签订合同受,就会享受到社保待遇。如果以后受到工伤,职业是可以进行工伤鉴定,然后得到工伤保险赔付的。工作期间职工不小心烫伤了自己算个是比较常见的工伤了,但也有个别的除外。下面我们就以烫伤工伤能认定到几级做个详细的说明。 烫伤程度区分 1、一度烧烫伤:只伤及表皮层,受伤...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产生的怎么处理
      在建筑工程建设中产生纠纷是难免的,一些很顺利的解决,一些则由于种种原因导致各执一词难以解决,而其中很多都是由于劳务分包合同而产生的纠纷,那么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呢?网下面就来给您说道说道。一、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如何处理1、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施工企业与不具备相应资质...


·北京市劳动合同终止有补偿吗?
      北京市劳动合同终止有补偿吗?劳动合同终止是有补偿的,劳动合同的终止往往是当事人双方在时无法预料的,是劳动合同效力是提前终结,可能会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因此劳动合同在依法终止时,员工可依法获得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的终止则不同,是完全可以预见的,即使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到来的期限不...


·试用期辞退员工工资什么时候给
      试用期辞退员工工资什么时候给1、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


·改制国企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吗?
      在人们的印象中,在国有企业工作是比较稳定的,基本上不会被开除。而目前很多国企都在积极的进行改制,通过合并分立等方式,组建新的股份制企业。在这个过程中,会对一些职工的岗位产生影响。那么,改制国企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吗?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做个了解。 一、改制国企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吗? ...


·非法雇佣童工罪有哪些构成要件
      在我国《刑法》规定的罪名当中,并没有一个叫做非法雇佣童工罪,但与之相似的应该是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实践中,也有人将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说成是非法雇佣童工罪。那么您知道此罪有哪些构成要件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客体是未成年人的身心...


·三年工作合同毁约后申请劳动仲裁的材料有哪些
      三年工作合同毁约后申请劳动仲裁的材料有哪些?1、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申请书除应写明劳动者的的基本情况外,还应当有明确、具体的申请请求及申请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2、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提...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国庆节加班工资是额外另发吗?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国庆节加班工资是额外另发吗?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许多已经工作的劳动者们应该都加过班,存在着一个法律常识是加班是肯定支付加班费用的,但是许多人都不知道加班费应当怎样进行发放,也就是说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国庆节加班工资是额外另发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